信件编号: | 20210930125423752 | 来信时间: | 2021-09-30 12:23 |
---|---|---|---|
信件类型: | 咨询 | 姓名: | 谢**** |
内容: | 尊敬的李区长: 您好! 本人现需要我家小孩母亲的户口所在地(花丛镇原太极观村5社(现新民河社区))出具农业户口证明,但是经我自己了解和确认,小孩母亲的户口以及户主一家均已变更为非农业户口(镇中心区),请区长协调相关负责人帮忙落实一下,谢谢。 因为1)在此近10年内,该户住房及宅基地均未有任何搬迁或变化; 2)该户以前一直是农村居民家庭户; 3)该户户口性质的变更,户主本人一直不知晓。 如果户口变更合法合规,请相关部门告知一下涉及该户的相关信息: 1)农业户口变更为非农户口的政策规范是什么,请提供具体政策文件; 2)农户的户口变更不告知户主及村委会的做法是否符合国家及各级政策,请确认到具体哪一条款; 3)现已将该村落定性为镇中心,请将各级政府机关关于现太极观村作为镇中心区的配套政策措施及实施进度告知。 盼复! | ||
答复情况: |
答复单位:巴中市公安局恩阳区分局
   答复时间:2021-10-15 11:33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你在区长信箱的留言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2014年,四川省人民政府印发了《四川省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府发〔2014〕70号),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按照居民户籍所在地城乡分类代码,确定乡村人口和城镇人口。花丛镇新民河村变更为新民河社区,系2020年恩阳区人民政府建制调整。经查询户籍管理系统新民河社区分类代码属于村庄,为乡村人口。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巴中市公安局恩阳分局 2021年10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