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编号: | 20220208150036811 | 来信时间: | 2022-02-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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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举报 | 姓名: | 孙**** |
内容: | 巴中市恩阳区玉山中学(肖舜)地址:巴中市市辖区玉山镇公园街26号。身份证尾号3115.提供了单位相关工作证明一.该老师在(利信公司)17年4月5日办理了一笔业务,这边在信箱上不予说明,后期将通过法律途径处理,只是想反映其事情,作为老师一个最基本道德品质还是该拥有,不管什么情况至少需要双方了解处理,但是至今联系不到其人。二.该老师在前面所述自己是合伙开超市,然后就消失了,联系不上本人,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公职人员不是能在外从事副业以及经商。在此想说是该老师真的去做违纪事情还是提供虚假信息进行“骗贷”这边也有相应材料,就希望单位能够核实给出答复,后期哪怕是在法庭上都能有充分材料,相当于法律上的呈堂证供,请该单位仔细回复以及调查。在这调查过程当中可以联系我让我提供相关的材料。谢谢,如果单位领导继续不作为,不严查这件事情,我去上级单位反映情况!麻烦打电话告诉我情况,谢谢! | ||
答复情况: |
答复单位:恩阳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
   答复时间:2022-02-24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您在区长信箱的留言已收悉,现将相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肖舜于2017年4月5日与“达州利信”有一笔经济业务往来属实。该同志从未与任何单位和个人合伙开办过超市,也未经营任何副业。建议“达州利信”与肖舜本人联系协商处理。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巴中市恩阳区恩阳中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