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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巴中市恩阳区政务服务“好差评”实施办法》

发布日期:2021-10-21 09:19 浏览量: 【字体:  

巴中市恩阳区政务服务“好差评”实施办法

近日,巴中市恩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巴中市恩阳区政务服务“好差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具体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政务服务,围绕创建“全国一流、全省最优、全市最好”营商环境目标,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19〕60号),《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巴中市政务服务“好差评”实施办法的通知》(巴府办发〔2022〕1号)要求,结合恩阳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重要性

办法的出台,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关于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的要求。是推动政府增强服务意识,转变工作作风,夯实服务责任,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全面规范、公开公平、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提升企业和群众办事便利度和获得感的一项制度措施。

三、主要内容

该办法共十二条。办法对评价对象、被评价对象和评价内容及评价方式进行了明确。办法由区行政审批局牵头组织实施,每月测评1次。各镇(街道)和区级政务服务部门(单位)等50个评价对象纳入评价范围。其中,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作为镇(街道)类评价对象,区级各评价对象根据政务服务事项数、业务量等分为A、B两类评价对象,A类评价对象17个、B类评价对象15个。各被测评单位根据测评结果在区政府每季度召开的政务服务工作调度会上作交流发言或检视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