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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恩阳区登科街道办事处各站所、内设机构职能职责

发布日期:2020-04-24 17:46 浏览量: 【字体:  
  党政办公室
  一、在党工委办事处领导下,检查、督促、了解党的方针政策及重要工作计划的贯彻实施情况;
  二、负责重大问题归口报告,认真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达;
  三、负责安排党工委会议和党工委召集的其它会议,做好会前准备、会议记录和会后督查落实工作;
  四、根据党工委办事处意见组织起草党工委办事处工作计划、报告、决定、总结等文件或材料;
  五、负责安排各类办公会议和职工大会, 做好会议记录,并协助分管领导督查会议决定事项的贯彻执行;
  六、做好接待和群众来信来访的接待、处理工作;
  七、做好职工的政治学习、宣传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
  八、在党工委领导下,具体执行上级的指示、决定和协调相关部门的工作;
  九、统一管理文件的制发,组织制订各项规章制度,发布行政事务通知、通告;
  十、做好宣传、信息工作,负责文书档案工作、报刊、信函收发工作、文印工作;
  十一、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管理,做好机要事务处理和保密工作,坚决杜绝泄密事件的发生;
  十二、各种行政介绍信、证明信和其他函件、党政印章等的管理和使用;
  十三、处理办公室日常事务工作,做好办公室内部建设工作;
  十四、协助党工委做好离退休人员和群团组织的工作;
  十五、及时完成党政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便民服务中心
  一、负责法律、法规、政策及群众办理服务事项的咨询、解释、说明和引导等工作;
  二、负责登记村民的申请,做好接待工作,按《办事指南》和有关规定提供即办、代办或导办服务;
  三、为村民开具相关证明材料,并提供适宜办理的其他服务事项;
  四、负责有关服务信息公开工作;负责有关服务事项办理结果的公开公示;
  五、与街道办事处和区级相关部门做好工作衔接,配合街道办事处和区级相关部门做好审批服务项目的现场踏勘工作;
  六、按要求及时报送统计报表和相关资料。
  统计站
  一、认真执行《统计》及其实施细则和地方统计法规,依法行使统计设计、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咨询和统计监督的职权,保证统计数据的正确性、及时性和全面性,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服务。
  二、负责组织和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统计工作,汇总基层的统计报表和地方综合性的各项统计数据。
  三、执行统一的国家统计报表制度。准确、及时、全面上报国家和上级统计部门规定的统计报表及统计调查数据。
  四、搜集、整理、提供本街道行政区域内各单位的历史和现实统计资料,向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统计数据,定期公布街道办事处社会经济发展情况的统计公报。
  五、调查研究本行政区域内的社会经济发展情况,对计划完成情况实行统计监督、统计分析和统计预测,为制订政策、指导工作提供可靠依据。
  六、加强统计基础工作,建立健全街道、村、企业及社区统计台账,负责基层统计网络建设,加强对基层统计人员的业务指导和培训。
  七、完成街道办事处领导布置的各项统计调查任务,为地方党政领导提供优质统计服务功能,充分发挥统计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参谋作用。
  畜牧站
  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畜牧业的方针、政策和有关发展畜牧业生产的法律、法规;
  二、组织制定辖区内畜牧业发展规划、计划,并加以落实实施。同时做好街道办事处畜禽品种改良、良种畜禽繁育、标准化生产、种草养畜、现代畜牧业生产方式的建立和畜牧兽医新技术的推广、指导、服务等工作;
  三、负责辖区内动物计划免疫、强制免疫的组织实施及动物疫情普查、调查、监测工作的开展;
  四、负责实施辖区内动物和动物产品检疫、产地检疫、屠宰检疫、相关车辆、场所等消毒,死亡动物、染疫动物及动物产品、污染物等无害化处理的实施、指导、监督,无公害畜产品的产地、生产和经营监督管理;
  五、负责对辖区内违法违规的种畜生产的管理和处罚。
  六、负责辖区内动物诊疗活动的监督管理,村级动物防疫员的业务培训、指导、监督管理;
  七、负责辖区内草原建设、保护、利用、管理,自然灾害预警和防治,维护草畜平衡,对违返草原法律法规行为依法查处;
  八、指导、督促辖区内畜禽养殖(场)户落实重大动物疫病免疫等防控措施,做好养殖备案、养殖和免疫档案的建立、负责动物免疫标识及有关证章等领取、发放、使用的监督管理;
  九、承办党工委、办事处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其他工作。
  林业站
  一、宣传与贯彻执行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等法律、法规和各项林业方针、政策;
  二、协助街道办事处制定林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和指导农村集体、个人开展林业生产经营活动;
  三、配合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开展资源调查、造林检查验收、林业统计和森林资源档案管理工作,掌握辖区内森林资源消长和野生动植物物种变化情况;
  四、协助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管理林木采伐工作、配合做好林木采伐前的确权工作;
  五、配合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做好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
  六、依法保护、管理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依法保护湿地资源;
  七、协助有关部门处理森林、林木和林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争议、查处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案件;
  八、配合街道建立健全护林网络,负责护林队伍的管理;
  九、推广林业科学技术,开展林业技术培训、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等林业社会化服务,为林农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
  十、承担上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其他事项。
  水务管理站
  一、学习、宣传、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水土保持法》、《防洪法》等法律法规和党中央、国务院及各级党委政府有关水利改革发展的方针、政策;负责本街道水利行业管理,组织并监督实施水利行业技术质量标准和水利工程的规程、规范。
  二、组织制订本街道水利建设总体规划、水利中长期发展规划、近期水利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河流、沟渠和流域(区域)综合规划,防洪、排涝、水电、节水、水资源保护、水土保持、河道整治等专业规划,并监督实施。
  三、统一监督管理本辖区水资源;组织制订本街道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制订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计划用水、节约用水规划,制定有关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水功能区的划分和安全饮用水区等水域排污的控制;监测河流和水库的水量、水质,审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意见。管理、保护滩涂资源。
  四、组织、指导本街道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协助实施水行政审批制度,协助管理取水许可,协助依法征收水利规费;依法查处水事违法案件,调查处理水事纠纷。
  五、负责本街道水利基本建设的行业管理;实施水利、水电建设项目的建设管理;协助区水利局做好具有控制性的重要水利、水电工程的建设。
  六、组织、指导本街道各类水利设施、水域(包括河道、水库、塘坝)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管理河道采砂,在辖区河道采砂管理领导组的领导下实施河道采砂许可制度;组织和指导河道、水库及塘坝的综合治理和开发;组织和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的安全监管。
  七、指导街道农村农田水利工作;组织和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水库除险加固、农村安全饮水、塘坝扩挖、沟渠清淤及小流域治理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服务体系建设。
  八、组织、指导本街道水土保持工作;监督检查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落实实施情况,对水土流失的监测和综合防治进行监督管理。
  九、指导本街道水利经济工作;指导水利行业的供水、水电及多种经营工作;研究提出有关水利的价格、收费、税收、财务等方面的经济调节意见;研究水利投入机制和筹资政策;指导水利行业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工作。
  十、承担街道防汛防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导本辖区防汛防旱工作,对重要河道和重要水利工作实施防汛抗旱调度。贯彻落实水库堤防巡查制度;及时掌握本区域内的水情、雨情、工情、汛情;积极开展灾情、水毁工程情况调查;按照街道落实好各项度汛措施,做好群众转移等工作。
  民政办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民政工作的 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协助分管领导搞好民政工作。
  二、贯彻和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行动态管理。 三、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老龄事业的政策、法规,承担老年人、孤儿、五保户等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护的行政管理工作。
  四、负责街道优抚对象抚恤金、优待金、定期定量补助的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拥军优属活动,承担拥军优属的日常工作。
  五、负责街道因灾生活困难群众的救济和社会临时救济工作,检查灾情,做好灾情上报工作。
  六、负责婚姻、收养登记等有关规定的宣传和咨询工作。
  七、指导村(居)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村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八、负责民政信访工作,为群众排忧解难。
  九、按时完成党工委、办事处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
  文广站
  一、运用各种文化艺术形式组织举办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向广大群众进行社会主义思想道德、科学文化知识和党的方针政策的宣传教育。
  二、开展丰富多彩、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娱乐和体育活动,组织开展好农村文化三项活动。繁荣文艺创作,举办各种艺术展览和各类文化艺术讲座、培训班,辅导和培训农村基层文艺骨干及农村文化能人,活跃群众文化生活,建立健全村文化室并协助和辅导其开展工作。
  三、普及科学文化知识,传递经济、科技、文化信息,为当地的经济建设服务。
  四、搜集、整理民间文化遗产,开展好文物保护法宣传,做好辖区内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管理工作。
  五、组建一支农民业余剧团,协助和指导各行政村组建文艺演出队,坚持常年开展演出活动。
  六、受上级文化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的委托,对农村文化事业、民间艺人以及对辖区内的文化市场进行管理。
  七、充分利用和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开展以文补文、多业助文的经营活动。
  八、做好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财政所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政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拟定和执行街道财政发展规划及其他有关政策。
  二、编制街道年度财政预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向街道人大报告财政决算;管理和监督街道各项财政收支。
  三、管理各类政策性补贴等资金,建立惠农资金补助对象管理新机制,进一步完善财政补贴农民资金“一卡(折)通”发放机制。
  四、负责对各类专项资金的监管,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五、负责管理街道办事处非税收入。
  六、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负责财政、税收政策法规的宣传工作。
  七、执行会计集中核算,落实“乡财县管、村账乡监”、“农村三资代理服务”等管理制度,严格按照上级财政部门规定的工作程序开展工作,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效益。
  八、负责本辖区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
  九、负责做好农村综合改革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关工作。
  十、承办党工委、办事处及上级财政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单位地址:巴中市恩阳区义阳大道10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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