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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隆镇事业机构

发布日期:2020-04-28 09:38 浏览量: 【字体:  

1、便民服务中心:牵头承担镇便民服务等工作;

2、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畜牧兽医站):主要负责农业农村发展的技术支撑和保障服务工作;

3、农民工服务中心:主要负责农民工输出、培训、维权、回引及返乡创业服务等工作;

4、公共事务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主要负责民生保障、乡村治理、社会事业发展、退役军人等保障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