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党政机构
设置党政综合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公室(扶贫开发办公室)、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食品安全办公室、生态环境工作办公室)、社会治理办公室(信访工作办公室)和财政所等党政综合办事机构7个。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主要负责党委、政府日常事务和综合协调等工作。
(二)党建工作办公室。主要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的统筹指导。
(三)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公室(扶贫开发办公室)。主要负责经济发展、村镇建设、乡村振兴、扶贫开发、城乡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
1.乡村振兴、扶贫开发和易地搬迁岗位
2.经济发展和项目工作岗位
3. 城乡人居环境治理岗位
(四)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主要负责教育、卫生、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管理工作。
(五)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食品安全办公室、生态环境工作办公室)。主要负责综合行政执法、应急管理、食品安全管理、生态环境等工作。
1.应急管理办公室和交通管理办公室
2.生态环境办公室
3.市场监督管理和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办公室
(六)社会治理办公室(信访工作办公室)。主要负责社会综合治理统筹协调、网格化管理、信访稳定、依法治理、扫黑除恶等工作。
(七)财政所。主要负责镇财政和“三资”管理等工作。
二、直属事业机构
设置便民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公共事务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农民工服务中心、村镇建设服务中心等公益一类事业机构5个。
(一)便民服务中心。牵头承担镇便民服务等工作。
(二)农民工服务中心。负责农民工输出、培训、维权、回引及返乡创业服务等工作。
(三)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要负责农业农村发展的技术支撑和保障服务、畜牧兽医保障服务工作。
1.农业综合服务岗位
2.畜牧兽医站岗位
3.水利岗位
4.林业岗位
(四)公共事务服务中心。主要负责民生保障、乡村治理、社会事业发展、退役军人等保障服务工作。
1.民政岗位
2.残疾人管理岗位
3.医疗保障岗位(行政、事业单位和城乡居民)
4. 劳动和就业岗位
5.卫生和计生岗位
6.文化和旅游岗位
7.统计岗位
8.退役军人服务岗位
9.自然资源和规划岗位。主要负责自然资源管理工作。
(五)村镇建设服务中心。主要负责村镇规划、建设等保障服务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