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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恩阳区审计局主要职能和内设机构

发布日期:2024-01-09 10:49信息来源:区审计局 浏览量: 【字体:  

【职能职责】

一、负责对区级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对国家、省、市、区有关重大政策措施和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对区重大建设项目、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进行稽察: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二、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三、向区委审计委员会提出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报告;向区政府和市审计局提出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出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向区委、区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区委和区政府有关部门、乡镇(街道)党(工)委和人民政府(办事处)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四、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包括国家、省、市、区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区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区委和区政府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区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使用区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含直属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区政府投资和以区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区级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区属国有企业、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资产、负债和损益;有关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财政资金以及其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五、按规定对区管领导干部及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
     六、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及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区级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七、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区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 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八、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九、组织开展审计领域内的交流与合作,指导和组织开展其信息技术在审计领域的应用。
      十、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区保护等工作。
      十一、完成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机构改革、职能优化。将区发展和改革局的重大项目稽察、财政局的区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监督检查、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的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区属国有企业监事会的职责和编制全数划入区审计局,与审计局现有机构职责融合优化补充,编制统筹使用。进一步完善审计管理体制,加强全区审计工作统筹,明晰审计机关职能定位,理顺内部职责关系,优化审计资源配置,充实加强一线审计力量,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优化审计工作机制,坚持科技强审,完善业务流程,改进工作方式,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充分调动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力量,增强监督合力。

【各股室职能职责】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车辆管理、财务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保密、信息、绩效管理、党务政务公开、安全信访稳定、新闻发布、接待、综合性文稿起草和史志编纂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

二、法规审理股。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审理有关审计业务事项,监督检查审计业务质量;承担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承担对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的移送协调和审计决定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拟订和组织实施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组织开展审计重大举措、规划等重要问题研究;承担审计理论科研工作,对审计成果进行分析研究和综合利用;负责对内部审计机构进行业务指导,监督内部审计职责履行情况;负责与区人大协调联系有关审计业务工作;承担审计统计工作;组织开展普法宣传、依法行政工作。

三、财政审计股。组织审计区级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区级部门、单位及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区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负责对区审计局机关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

四、经济责任审计股(区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对区管党政机关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组织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以及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审计。

五、行政事业审计股。组织审计区委工作机关、区人大机关、区政协机关、区政府部门、区级事业单位、政法机关及其直属单位,以及有关群团组织及其直属单位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

六、农业农村审计股。组织审计农业农村、扶贫开发以及其他相关公共资金和建设项目。

七、固定资产投资审计股。组织审计区政府投资、以区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以及其他关系到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重大公共工程项目;承担区重大建设项目、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稽察和各类开发区投资绩效与财政运行管理情况审计工作。

八、社会保障审计股。组织审计区级相关部门和其他单位受区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资金、社会捐赠资金、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财政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九、企业审计股。实施区属国有及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企业的资产、负债和损益以及财务收支审计;实施对区属国有企业主要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十、政策跟踪审计股。组织实施对国家、省市区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的跟踪审计工作,承担相关业务审计或专项审计调查工作;实施审计业务电子数据的采集、验收、整理和综合分析利用;承担对有关部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网络安全、电子政务工程和信息化项目以及信息系统的审计。


联系电话:0827—3368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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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巴中市恩阳区鸿锦茗城(白玉村三组国资大厦8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