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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恩阳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机构职能

发布日期:2024-01-09 10:39信息来源: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浏览量: 【字体: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文化、广播电视、旅游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  

(二)拟订全区文化、广播电视、旅游工作的发展规划及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推进全区文化、广播电视、旅游体制机制改革工作。

(三)管理全区性文化、广播电视、旅游活动,指导、协调全区文化、广播电视、旅游基础设施建设。

(四)指导全区文艺事业发展,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巴文化传承发展。

(五)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六)推进全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七)监督管理全区广播电视行业节目的内容和质量,管理全区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工作,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推进全区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推进广播电视产业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

(八)组织文化、广播电视、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旅游产业、广播电视产业发展。

(九)指导全区文化、广播电视、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市场经营依法进行行业监管,承担全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系统及市场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协调及监督责任,推进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 

(十)指导、管理全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行业对外交流合作与宣传推广工作,组织大型文化对外交流活动,推动中华文化和恩阳地域文化走出去。

(十一)承担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审批便民服务等工作责任。

(十二)推进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行业人才队伍建设。

(十三)完成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党建办公室、信访股)

负责制定全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事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机关内部规章制度和年度计划,负责组织起草全局性的规范性文件和材料,负责机关政务协调、督查督办、目标绩效管理、文秘、信息、宣传、机要、保密、档案、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接待、网络管理、政务公开、后勤管理等日常行政管理服务工作;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信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全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系统信访、综治、维稳、防邪等工作。

(二)政策法规股(行政审批股)

负责全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事业重要政策、重大课题调研文稿起草;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和依法治区工作;承担公文的合法性审核和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调解等工作;推进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承担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系统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动态调整工作;牵头协调推进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系统“放管服”改革,承担审批服务事项清理规范和审批服务工作。

(三)文化艺术股(文化遗产股)

负责全区文化事业管理,宏观管理文化遗产保护开发;拟订并组织实施文化艺术、文化遗产保护和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指导文化艺术普及工作,推进文艺创作与生产;协调全区重大公益性文化艺术活动;协调推进全区文化馆、图书馆、艺术馆、美术馆(区书画院)、乡镇(街道)文化广播电视站等公益性文化场馆建设,指导文化公园建设;负责全区文化队伍业务培训、文化志愿服务队伍和文化科技信息化建设;指导文化遗产资源调查和文化遗产保护申报工作;推进乡村文化振兴工作。负责文化事业统计工作。

(四)产业发展股(项目办)

拟定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产业政策及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业项目库的建设和项目的编制、储备、申报、实施及监督管理;承担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开发、利用与保护;参与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重大项目规划编制、审核工作和年度投资;推进文化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促进文化和旅游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指导和推动全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扶贫工作;推动红色旅游、休闲度假旅游、乡村旅游发展和乡村文化振兴工作;培育文化和旅游骨干企业,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负责文化旅游企业和项目统计工作。

(五)资源开发股

负责全区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统计、开发、利用、保护和资源评价等工作;指导文化和旅游产品创新及开发体系建设;推进度假旅游、乡村旅游、红色旅游、生态旅游、全域旅游融合发展;指导“巴山民宿”创建、主题饭店、星级酒店等文旅品牌创建;负责全区国家A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推荐有关工作。

(六)市场管理股 (安全监管股)  

对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市场进行行业监管;承担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拟订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市场经营场所、设施、服务、产品等标准并监督实施;监管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市场服务质量和行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承担旅游经济运行监测和假日旅游市场监督管理;指导推动文化旅游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系统及市场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协调与监督管理,对文化旅游园区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实施行业监督管理;制定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工作;负责推荐高星级宾馆饭店,参与低星级饭店和A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相关工作;指导旅行社设立、旅行社申请经营出境旅游业务、旅行社自组境外旅游团队旅游签证的审查和申报;负责文化旅游市场主体统计工作。

(七)广播电视股(村村通办公室)

负责推进广播电视领域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负责全区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体系规划、建设和管理;负责全区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网络安全、设施保护管理等工作;负责全区融合媒体广播电视节目和网络视听节目监管体系建设;负责全区广播电视频率(频道)管理;负责全区应急广播体系建设与管理;负责全区卫星电视接收设施监管;负责指导区电视转播台和乡镇文化广播电视站的工作;负责指导全区广播电视高质量发展工作;负责广播电视统计工作。

(八)宣传推广股

负责组织全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整体形象推广;组织开展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重要政策、重要动态、重要活动以及优秀人才、优秀作品与优质资源等宣传工作;承担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市场分析、研究、预测工作;协调开展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国内区域交流合作;负责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招商引资和文旅产品开发工作;指导协调和组织实施重大文化旅游节庆活动、信息收集、形象设计;负责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新闻发布和媒体联络工作;推进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营销体系建设。

(九)计划财务股 

编制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经费预决算并监督执行;参与拟订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投入政策和经费管理办法;多渠道组织事业发展资金;管理专项资金、行政事业经费和预算外资金;负责机关财务工作,指导、监督直属单位财务、基本建设,管理直属单位国有资产、政府采购工作;负责直属单位的财务审计工作;归口管理全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行业的统计年报、节能减排工作。

(十)人事股

拟订全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推动系统人事制度改革和行业体制改革;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人事管理、教育培训、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社会保障、干部考核、离退休人员管理等工作;负责全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系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相关工作,承担文化和旅游专家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行业从业人员职业资格管理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


地 址:巴中市恩阳区古镇游客中心二楼

电 话:0827-33686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