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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恩阳区应急管理局职能配置和内设机构

发布日期:2024-01-09 10:48信息来源:区应急管理局 浏览量: 【字体:  


主要职责:

(一)负责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和指导各地、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政策措施,组织编制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拟定相关规范性文件。

(三)负责组织、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牵头组织编制综合应急防灾减灾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并落实,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五)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全区应对各类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负责组织各类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六)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提请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七)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和规定负责消防、森林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依法依规统筹指导各地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和应急保障能力建设。

(八)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和区委、区政府相关规定负责消防工作,组织和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九)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指导协调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

(十)负责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和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中央、省、市下拨及区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一)依法承担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区级有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十二)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协助市应急局做好中央、省在恩阳区的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三)承担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准入管理责任。

(十四)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五)开展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方面的交流与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跨区域救援工作。

(十六)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区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十七)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和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新科技、新装备的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八)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

(十九)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档案、机要、后勤、综合协调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保密、信息、绩效管理、政务公开、统战、宗教、有关综合性文稿和重要文稿起草和史志编纂等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

(二)预案与火灾防治管理股。统筹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组织编制防汛抗旱、地震与地质灾害等综合应急防灾减灾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并负责各类应急预案衔接协调,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指导协调有关部门水旱灾害、地震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和区委、区政府相关规定负责消防工作,组织和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监督实施地方性消防法规、规章和标准落实,组织编制并推进落实城镇、农村、森林消防工作规划,拟订并组织实施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指导协调有关部门森林火灾防治工作。

(三)灾害应急救援与协调股。承担全区应对各类灾害指挥部综合性工作,负责推进指挥平台对接工作。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拟定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提请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承担应急值守、政务值班等工作,负责发布预警和灾情信息,负责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信息的接收、研判、综合、报送和分转。组织协调地震、地质灾害应急准备、应急响应,负责组织水旱灾害、地震、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救援工作。指导协调重要河流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洪抗旱调度以及应急水量调度工作。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和规定负责消防、森林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和应急救援工作。依法依规统筹指导各地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和应急保障能力建设。组织参与对外应急救援工作。

(四)综合减灾救灾股。建立全区减灾救灾协调工作机制,承担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和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工作。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统计分析。承担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等灾害救助工作,承担全区自然灾害指挥部的现场协调保障工作。拟订区级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和需求计划,组织协调重要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管理、分配中央、省、市下拨和区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因灾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

(五)政策法规股(行政审批股)。负责依法治区、综治、维稳、防邪、信访、禁毒工作。承担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其他法律性事务。负责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备案工作,拟定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重大政策,承担本系统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动态调整等工作。承担重大政策研究工作。承担审批服务事项的受理、审批和服务便民化工作。负责落实诚信体系建设。组织、指导和监督管理全区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的培训工作。负责安全社区建设。

(六)安全生产综合管理股(安委会办公室)。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区级有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安全生产工作。负责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组织协调全区性安全生产检查以及专项督查、专项整治等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依法承担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情况,负责事故举报信息处理,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统计分析。负责区安办日常工作。

(七)宣传动员与科技信息化股。承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新闻宣传、舆情应对、文化建设、公众知识普及工作,承担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社会动员工作。负责党务、政务、业务信息工作。承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技和信息化建设工作,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拟定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的科技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重大科学技术、防灾减灾的研究和推广工作。

(八)行业安全监管股。负责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含地质勘探)、石油(炼化、成品油管道除外)、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情况。承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指导并监督管理危险化学品登记。承担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监督指导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等工作。

(九)人事与规划财务股。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区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项目规划并组织实施,编制并实施应急救援装备规划。研究提出相关经济政策建议。负责应急重点项目和避难设施建设。负责部门预决算、财务、装备和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干部人事、人才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招录、使用和退出管理政策。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应急救援队伍教育训练,负责培训基地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