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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恩阳分局主要职能

发布日期:2024-01-09 10:38信息来源:巴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恩阳分局 浏览量: 【字体:  

原国土分局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土地、矿产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辖区土地矿产资源国情、国策及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

(二)组织编制和实施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其他土地专项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对建设项目用地进行预审;指导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负责辖区内土地开发复垦、耕地保护和具体开发项目的实施。

(三)负责调查辖区内土地、矿产资源违法案件;负责处理土地权属纠纷、城乡土地的调查、统计、地籍测绘工作;依法负责辖区范围内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发证资料的审查、报批和争议的调解工作。

(四)组织矿产资源调查评价,编制矿产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规划、地质勘查规划、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遗迹保护规划方案。

(五)负责辖区内土地的征收、划拨、出让的报批和国土勘测设计工作;负责承办建设用地资料的审查和报批工作。

(六)负责土地使用权出让的组织、协调、审查、报批和出让方案的落实,依法为政府核收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负责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等的权属管理和监督检查;负责辖区范围内土地资产、农村集体土地流转管理;协助财税部门做好土地税费的征收管理工作。

(七)依法管理矿产资源探矿权、采矿权的审批登记发证和转让审批登记;依法审批和组织实施对外合作区块;承担矿产资源储备管理工作,管理地质资料汇交;依法实施地质勘查行业管理,审查呈报地质勘查单位的资格,管理地勘成果;按规定负责矿产资源补偿费、采矿权使用费的征收和管理。

(八)组织监测、防治地质灾害和保护地质遗迹;承办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和评价报批工作,监测、监督防止地下水的过量开采与污染,审核地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依法保护环境。

(九)组织审查上报管辖范围内具有重要价值的古生物化石产地、标准地址剖面等地质遗迹保护区,按规定报批地质遗迹自然保护区的开发。

(十)负责管辖区内年度土地管理目标任务的编制及考核评定工作;负责有关土地、矿产资源的群众来信来访;负责国土资源系统的科学技术、信息、教育工作;负责土地矿产资源计划、统计、财务、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分局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和基层国土资源所的人事工作和干部、职工的业务培训;承办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原恩阳区规划局职能职责:

(一)贯彻和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城市规划、测绘、地名、规划档案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开展城乡规划研究,参与有关政策法规、技术标准的制定工作;组织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依法对本辖区城乡规划、测绘、地名、规划档案工作实施统一管理和监督检查。

(二)负责区域城镇体系规划、详细规划的协调、组织、编制、报批和对外公示工作;负责统筹协调各项专业规划;负责指导和审查乡镇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和修编。

(三)负责统一规划管理规划范围内的建设项目,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临时建设工程规划批准文件等城乡规划行政许可证书(文件)。

(四)负责区内规划设计招投标和方案征集工作;按职责指导全区小城镇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的制定和拟订年度计划;负责指导乡(镇)总体规划、集镇建设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的编制、论证及报批工作;负责指导和审查特色镇、重点镇、中心村、聚居点等规划编制工作;推广农房建设标准图集并组织监督实施;抓好试点镇建设,指导村镇的综合开发、配套建设,总结推广村镇建设经验;组织、协调村镇规划建设管理的科学研究工作,做好农房新技术、新材料的推广工作;指导全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范围内建设项目规划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员的技术培训;颁发《乡村工程规划许可证》。

 

办公地址:巴中市恩阳区舜联大厦十五楼;

联系电话:0827—3368625(办公室),

          0827—3368628(值班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