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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恩阳区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说明

2022-03-18 12:08

巴中市恩阳区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部门收支预算已经区财政局批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现将2022年部门收支预算公开如下。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职能简介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价格管理、粮食工作的战略、方针和政策,研究提出相应的政策措施;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提出全区经济发展的总量平衡、发展速度和结构调整的调控目标、政策;衔接、平衡各主要行业的行业规划,加强实施过程中的宏观调控;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报告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执行情况;编制全区物价、粮食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2.做好社会总需求和总供给等重要经济总量的平衡和重大比例关系的协调;研究拟订区域经济发展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政策措施,提出全区重大生产力布局,引导和促进全区经济结构合理化和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3.研究提出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目标和重大方针政策,加强对全区经济运行态势的预测、监测和分析,组织对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和热点、难点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

4.负责汇总和分析全区财政、金融方面的情况,提出直接融资的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综合协调财政、信贷、价格等经济杠杆以及区上直接掌握的经济手段的使用,并通过法规和政策协调、信息指导,保证规划、计划的实施。

5.研究全区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综合性、全局性问题及对策,提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以改革开放促进发展的建议,协调发展与改革中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指导和推进总体经济体制改革以及综合配套改革与体制创新,组织、指导和协调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和重大专项经济体制改革试点。

6.提出全区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投资结构,编制年度投资计划;研究提出有关重大投资政策,规划重大项目和生产力布局;安排财政性建设资金,指导和监督政策性贷款的使用方向;申报限额以上和审批权限以内的基本建设项目;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负责全区基本建设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工作;引导民间资金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方向;申报和审核利用外资、境外投资的重大项目;负责指导协调管理全区招标工作,对市、区重大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招投标活动实施监督检查;负责编制全区重点建设项目和年度投资计划;负责组织和管理重大建设项目。负责组织协调和处理铁路建设的重大问题,协调解决铁路建设征地拆迁等具体事宜,参与争取国家、省、市政策、资金支持及区铁路建设资金筹集工作。

7.研究分析全区经济结构的状况,提出优化所有制结构的建议,拟订促进全区多种经济成分公平竞争和共同发展的政策措施;提出全区重要经济产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升级;研究并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有关重大问题,衔接农村专项规划和政策;综合协调产业发展战略、发展规划;拟订全区能源交通发展战略和规划,做好能源供需预测和综合平衡;研究提出全区高技术产业战略和发展规划,推进重大科技成果的产业化,实施技术进步和产业现代化的宏观指导。

8.研究分析区域经济和城镇化发展情况,提出全区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和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规划,提出城镇化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建议。

9.研究分析区内外市场状况,负责重要商品的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监督计划执行;研究推行国民经济市场化和市场体系建立中的重要体制改革和政策问题;管理粮食、棉花等重要物资和商品的区级储备工作;研究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战略和规划;提出区内商品市场、生产要素市场的发展规划、总体布局和重大调控政策。

10.做好科技、教育、文化、卫生健康等社会事业以及国防动员与经济发展的衔接平衡;提出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相互促进的政策,协调社会事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11.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研究拟订全区资源开发与综合利用、环境保护、生态建设等规划,参与组织协调规划的实施;参与国土开发、整治、保护总体规划的组织协调,做好土地利用计划与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衔接工作。

12.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协调就业、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的重大问题。

13.研究草拟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经济体制改革、物价管理、对外开放的有关地方规范性的法规、规章、政策,并组织实施。

14.贯彻实施国家、省价格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全区价格总水平的调控管理,按照省、市物价总水平的调控目标,研究提出具体调控措施和实施意见;参与协调与价格总水平变动相关的决策研究。负责市场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的监测工作,调查、分析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供求的变动情况。跟踪反馈国家重要经济政策在价格领域的反映,加强价格预测并适时提出预警建议,做好价格信息发布工作。依照国家和地方的定价目录及权限,制定、调整商品价格、服务价格(含中介服务收费);会同财政部门审定、调整权限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服务性收费管理工作;负责调定价听证制度的组织和实施;负责商品和服务价格、收费指导和管理;开展好价格公共服务工作;根据国家、省《成本监审目录》和相关要求,依法开展成本监审和成本调查工作;依法开展涉纪、涉税、涉案财物价格鉴证等工作;开展价格水平合理性和可行性的成本认证;强化对农村价格工作的指导。

15.负责局内人员和全区相关业务培训,并开展综合性素质教育。

16.负责编制全区以工代赈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转报、安排全区以工代赈资金项目,会同财政安排、落实以工代赈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监督管理全区以工代赈建设项目及资金使用。

17.研究提出全区国民经济动员工作政策措施,编制国民经济动员预案、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国民经济动员工作的有关重大问题。

18.负责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信息化的日常管理工作。

19.负责和管理全区经济信息和项目咨询行业。

20.承办区政府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21.完成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重点工作

1.狠抓经济平稳运行。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区稳增长系列措施,应对疫情常态化要求,坚持旬监测、月分析、季调度,加强经济形势分析研判,进一步增强工作的主动性预见性。紧盯GDP、固投等关键指标和重点任务,会同主要经济部门全面加强经济运行监测调度,合理抓好年度计划执行。2022年全社会固定资产预计安排95.5亿元、同比增长4%以上,全区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率保持在合理区间,走在全市前列。

2.积极扩大有效投资。坚持“一切围绕项目转,一切围绕项目干”,精准对接新一轮新时代西部大开发、川陕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等利好政策,积极谋划2022年重点项目,强力推进项目实施,形成“谋划一批、推进前期一批、开工一批、加快建设一批、竣工一批”的良性发展格局。深研中省预算内、专项债项目投向,精准包装储备项目,持续加大对接力度,力争到位各类补助资金30亿元以上。坚持“投资不减、结构更优、支撑有力”,以打基础、利长远、惠民生为导向,大力实施基础设施、产业发展、社会民生类项目210个、年度投资170亿元以上。

3.倾情服务社会民生。提升价费服务水平,加强价格监测和调控监管,确保市场价格总水平不超过省下达调控目标,强化政府定价成本监管,做实价格认定基础工作。提升粮食保障能力,强化粮油日常监管,坚决把粮食安全责任制落到实处。严格执行“红黑名单”制度,抓好“双公示”信息管理,强化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积极营造良好营商环境。落实脱贫攻坚“四个不摘”要求,持续抓好驻村帮扶工作。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配套完善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大力培育特色产业,推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4.坚决守住安全底线。强化安全生产宣传引导,督促行业领域相关企业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做好天然气勘探开发服务保障,积极履行属地监管职责,加大油气长输管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力度。抓好挂联镇辖区森林防灭火、“河长制”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安全。认真落实疫情防控相关部署要求,常态做好机场铁路、包保社区、挂联村社、机关职工等各项防疫措施,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5.持续深化从严治党。着力抓好党的政治建设,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不断提升党员干部思想政治理论水平。着力抓好组织建设,严格执行“三会一课”、主题党日、谈心谈话等制度,推动党建活动方式创新。着力抓好作风建设,驰而不息整治“四风”,持续抓好党史学习教育、党规党纪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健全完善各项管理制度。着力抓好队伍建设,加大力度培养局内年轻干部,把每条业务线都锻造成为作风过硬、业务精通、能打胜仗的先锋小队,为恩阳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大力量。

二、部门概况

巴中市恩阳区发展和改革局按照综合预算原则,将全部收入和支出纳入预算管理。2022年财政预算财政供给人员45人,供给车辆1辆,机关内设政策法规股、国民经济综合股、固定资产投资股等12个股室,下设区价格监测中心、区农村物价管理所等6个事业单位。

三、2022年收支预算情况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26.68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19.46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44.2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0.1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2.80万元。(表1-2)

(一)收入预算情况。收入预算总额526.68万元,比2021年减少37.4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26.68万元,占总收入100%。(表1-1)

(二)支出预算情况。支出预算总额526.68万元,比2021年减少37.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1.68万元,占总支出87.66%,项目支出65万元,占总支出12.34%。(表1-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26.68万元,比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37.4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的减少,相应减少工资等人员经费收支。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26.68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19.46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44.2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0.1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2.80万元。(表2)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26.68万元,比2021年减少37.4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的减少。(表3)

(一)基本支出461.68万元,其中:

1.人员支出397.92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59.44万元,绩效工资83.70万元,津贴补贴29.97万元,奖金3.2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44.24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8.55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96万元,住房公积金32.80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02万元等。(表3-1)

2.日常公用支出63.76万元,其中:办公费6.86万元,差旅费9万元,邮电费7.86万元,工会经费3.3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印刷费1.14万元,水费0.25万元,电费2万元,物业管理费5.04万元,维修(护)费1万元,租赁费3.70万元,培训费0.40万元,公务接待费2.4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7.4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9.37万元。(表3-1)

(二)项目支出65万元,用于保障机关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其中:用于项目管理、固定资产投资与以工代赈项目监管工作21万元,用于招投标监管与信用体系建设工作15万元,用于国民经济与市场价格宏观调控管理工作16万元,用于粮食物资储备与经济贸易监管工作6万元,用于生态环境与能源建设工作7万元。(表6)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6.40万元,与2021年预算相比减少0.10万元。

(一)2022年末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2.40万元,与2021年预算相比减少0.10万元。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与2021年预算相比持平,用于一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支出。2022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表3-2)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2年未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4)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2年未安排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5)

九、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2年,发改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28.76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9.4万元,减少6.8%。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机关运转经费为公用经费、运转类项目经费及其它运转经费之和。

十、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及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支出3.5万元,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

十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1年底,本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固定资产总额177.18万元。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特种专业技术类1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二、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2022年预算编制了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其中:涉及项目5个,预算项目资金65万元。分别是:项目管理、固定资产投资与以工代赈项目监管工作经费21万元;招投标监管与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经费15万元;国民经济与市场价格宏观调控管理工作经费16万元;粮食物资储备与经济贸易监管工作经费6万元;生态环境与能源建设工作经费7万元。(表6、表6-1和表9)

十三、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安排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收入: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行政运行: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事业运行: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五)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六)行政单位医疗: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七)事业单位医疗: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八)公务员医疗补助: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九)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日常公用经费:为保障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附件:1.收支预算总表

      1-1.   收入预算总表

      1-2.   支出预算总表

      2. 财政拨款预算总表

      3.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3-2.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4.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4-1. 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6.  项目支出表

      6-1.项目支出绩效表

      7.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8.政府采购预算表

      9.整体支出绩效表

    

     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表1-表8).xlsx

     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表9).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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