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3年度涉农收费和价格公示表的通知
2023-12-06 16:04 来源: 区发改局
各镇(街道),区公安分局、区自规局、区卫健局、区教科体局、区水利局、区文广旅局、区民政局:
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公布2023年度涉农收费和价格公示表〉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23﹞554号)精神,按照《四川省定价目录》等相关规定,现就我区2023年度涉农收费和价格目录予以公布,请通过广播、电视、公示栏、政务栏等多种形式,公示到镇、村组,切实做到家喻户晓、明明白白;对农民群众举报的各种乱收费、乱涨价等问题,按照职责权限,要认真受理和办理,切实维护广大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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