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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恩阳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领导简介、主要职责和机构设置

2024-03-14 17:26 来源: 区教科体局

 

  王朝阳,男,汉族,1976年1月生,四川巴州人,1997年9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巴中市恩阳区委教育工委书记,区教科体局党组书记、局长,恩阳中学党委书记(兼)。
  工作分工:主持区委教育工委和教科体局党组、行政全面工作,但不直接分管财务、人事、工程项目、行政审批和物资采购工作。
   挂联恩阳中学。

 

 

  彭桉,男,汉族,1976年10月生,四川通江人,1996年8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巴中市恩阳区委教育工委委员,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工作分工:负责基础教育、职业教育、特殊教育、成人教育、教育综合改革、教育监测评估、教育对外开放合作(含校际合作)、语言文字、教育科研、招生考试、国防动员、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等工作。
   分管教育股(职成股)、教科所、教育考试院,指导教育学会;挂联城西学区、区二中。

 

                                                       

   毛荣,男,汉族,1981年9月生,四川通江人,2005年9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巴中市恩阳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工作分工: 负责科技创新、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科技扶贫、科技成果转化、科技创新党委和“两新”组织;负责技术装备、乡村振兴(脱贫攻坚)、基层治理、环保党政同责、河长制、田长制、农业农村、“两山”等工作。
   分管科技股(科信所)、振兴办、技装所;挂联玉山学区。

 

  杨跃平,男,汉族,1977年4月生,四川恩阳人,1995年12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巴中市恩阳区纪委监委驻区教科体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党组成员。
  工作分工:负责区纪委监委综合派驻工作。

 

  张莎,女,汉族,1970年6月生,四川通江人,1996年8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巴中市恩阳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党组成员、教科体工会主席。
  工作分工:负责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安全、学校后勤服务、节能减排、政府采购(校服、食材)、教科体工会、妇联等工作。
   分管学校保障管理中心、教科体工会、机关工会。

 

 

    张湧,男,汉族,1969年3月生,四川恩阳人,1988年8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巴中市恩阳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挂职)。
  工作分工:
负责监察审计、反腐败、行风建设、纪检监察、专项治理;负责电化教育、教育信息化等工作;负责群众体育、竞技体育、学校体育、体育产业等工作。
   分管监察审计股、体育股(业余体校)、电教馆;指导相关体育协会,挂联城东学区、区职业中学。

 

  马兵,男,汉族,1979年8月生,四川恩阳人,1997年8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中共巴中市恩阳区委教育工委专职副书记。
  工作分工:
负责教科体系统党的建设、意识形态;负责计划、财务、政府采购(除校服、食材、项目外)、资产管理、统计、收费、机关财务、信用体系建设;负责安全管理、消防、信访稳定、扫黑除恶、防邪、教育保险、禁毒、扫黄打非、社会管理创新、林长制等工作。

   分管党建办(机关党办)、计财股、安全信访股;挂联柳林学区。

 

 

  刘方明,男,汉族,1980年6月,四川恩阳人,1999年8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巴中市恩阳区委教育工委委员,局党组成员,实验中学党总支书记。
  工作分工:
负责项目发展规划、项目实施过程监管、民生工程、招商引资、托底帮扶、师培师训等工作。

   分管项目办、教师进修校;挂联下八庙学区、实验中学。

 

 

  张果,男,汉族,1988年7月生,四川南江人,2012年9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恩阳区委教育工委委员,局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
  工作分工:负责市对区和局对区级部门及乡镇目标考核、宣传、舆情监管、保密、政务公开(行政)、机关后勤(含机关食堂)、“两案”办理、档案工作;负责局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党建和队伍能力建设、师德师风、教师干部队伍建设、对学校和直属单位绩效考核、民族宗教、统战、老干部、“双拥”、德育、思想文化、艺术、卫生健康、防艾、国防教育、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共青团、少先队(关心下一代)、精神文明建设、学校生态文明建设、志愿服务、城市管理、校园文化建设、“五创”联动等工作。
   分管办公室、人事股、德卫艺股;挂联渔溪学区。

 

                                                        

    李顺龙,男,汉族,1989年1月生,四川通江人,2013年8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巴中市恩阳区人民政府总督学。

  工作分工:负责行政审批、依法治教(依法治校)、教职工法治宣传教育、法制政府建设、法律服务、行政复议和诉讼、民办教育、校外培训机构治理、营商环境、行政效能建设、对外政务信息公开、学生资助等工作;负责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教育发展水平和质量监测、评估体系建设等教育督导工作。
   分管行政审批股、督导室、资助中心;挂联民办学校(含登科中学、川师附四中)、校外培训机构。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教育科技体育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贯彻执行上级教育科技体育行政 部门的决议、决定;研究拟订全区教育科技体育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和法制建设的实施意见,并根据本区实际情况组织实施。
  (二)拟订全区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组织制定和实施全区教育事业发展计划,负责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
  (三)组织实施全区教育教学改革,理顺教育内外关系,建立新形势下教育事业的发展体制和运行机制,推进全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和教育公平,推动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中等职业教育、成人教育、民办教育、特殊教育工作。
  (四)负责全区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和措施;会同物价、财政部门在省、市教育收费政策范围内,制订具体实施办法,监督全区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指导执行国(境)外教育援助、港澳援助、教育贷款和教育合作项目。
  (五)负责全区教育系统人才资源配置、教师队伍建设及管理工作。开展教师教育和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岗位聘用及教师资格认定办理工作;按区委规定的管干权限,负责教育直属单位和中小学领导干部的任免和提名、考察或参与考察。
  (六)负责全区学校布局调整,按管理权限审批学校的设置、更名、撤销与调整。
  (七)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德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国防教育、法制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安全教育工作。
  (八)拟订全区科学技术事业发展规划;负责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负责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负责知识产权、专利工作;负责科学技术宣传普及和青少年科普教育。
  (九)拟订全区体育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开展群众性、竞技性体育活动,指导全区学校、青少年体育工作;指导训练基地、体育设施建设、体育产业工作。
  (十)指导全区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组织实施国家规定的教学计划、课程标准,开展教育教学科研、电化教育、信息技术教育,负责学科管理、质量管理、学籍管理和教育考试工作,管理全区大中专招生和自考工作。
  (十一)统筹规划、综合管理全区民办教育,规范民办教育办学秩序,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十二)指导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指导中等职业教育教材建设和职业指导工作,开展成教扫盲工作。
  (十三)规划并管理全区教育科技体育情报、统计资料及信息系统的建设工作,开展教育方针政策的宣传和舆论监督工作,加强教育网及校园网建设。
  (十四)负责对学校的管理水平、办学条件和教育质量进行监督、检查、评估、指导,保证国家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和教育目标的实现。
  (十五)管理教育科技体育直属事业单位,指导学会、协会、研究会、基金会等教育社团组织工作,承担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相关工作。
  (十六)指导全区教育科技体育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加强学校工、青、妇、少先队等群团工作。
  (十七)负责教育科技体育系统监察、审计工作,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十八)指导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加强学校校舍、食品卫生、饮水、道路交通、教学设施设备等安全管理,协调学校重大安全事故的处理等工作。
  (十九)负责教育科技体育系统信访和群众工作。
  (二十)承担区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二十一)承办区政府及上级教育科技体育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内设机构
  区教科体局设置内设机构22个: 办公室(党建办)、人事股、教育股、计划财务股、监察审计股、科技股(区科技信息研究所)、体育股(区业余体育学校)、项目办、安全信访股、政策法规股(行政审批股)、德卫艺股、乡村振兴(基层治理)办、区教育督导室、区教师进修校、区教育科学研究所、区教育科技体育工会、区教育考试院、区学校保障管理中心、区电化教育馆、区教育技术装备所、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区教师教育管理培训中心。

  (一)办公室(党建办)、负责局机关综合、协调、服务工作,督办各股室(单位)工作,处理机关日常事务;负责文秘工作,草拟全局性文件,对各股室(单位)文件进行审核;做好电话接转、文件收发工作;负责机关后勤工作;负责调查研究、政务信息、政务督办、教育网管理及教育宣传工作;管理机关文书档案,指导全区学校(单位)档案工作;牵头负责深化改革工作;负责国家安全、保密工作,管好、用好印鉴;负责筹办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和全局性会议、指导各股室(单位)筹办各类专题会议;牵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工作;编撰教育年鉴;牵头目标绩效考核(对区级部门和乡镇)。负责指导督查全系统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负责系统基层党组织党务干部提名工作;负责全系统党员吸纳和转接工作;负责全系统意识形态工作;负责局机关理论中心组学习和指导机关党建工作。草拟职能职责范围内的领导讲话稿和发言稿、筹办职能职责范围内的各类专题会议。
  (二)人事股、负责机关和教育科技体育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工资福利和考核、奖励工作;牵头负责学校领导干部的考察、考核、培养等工作;指导学校人事制度改革;负责师德师风建设;负责教职工人事管理,做好教职工岗位设置、聘用、调配交流、解聘及编制管理等工作;负责教职工的工资福利、评优选模和社会保障工作;负责教职工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及年度考核工作;负责教职工退职退休、离退休(职)人员管理及服务工作;负责管理全区教职工人事档案;负责“双拥”(统战和老干部)工作;牵头目标绩效考核(对直属单位和全区各中小学)。草拟职能职责范围内的领导讲话稿和发言稿、筹办职能职责范围内的各类专题会议。
  (三)教育股、综合管理全区教育工作,重点推动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职业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家发布的教育计划、课程标准,推进学校教育教学的改革;组织指导实施全区中小学招生工作;管理指导全区普通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工作,负责全区中小学学籍管理;制订基础教育评估标准,指导和实施九年义务教育规划,评估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组织审定全区中小学生、幼儿园使用的教材、教辅;贯彻党和政府关于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的方针和政策;制订并实施全区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发展规划;统筹管理全区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工作;制订职业教育教学评估标准;规划和管理全区职业教育专业设置;指导全区职业教育宣传招生、教育教学、教材使用工作;负责全区职业教育学生学籍管理工作;牵头负责“四质工程”“两改”相关工作。草拟职能职责范围内的领导讲话稿和发言稿、筹办职能职责范围内的各类专题会议。
  (四)计划财务股、负责全区教育事业统计年报编制;负责全区教育经费统计年报编制;负责全区教育劳动工资统计年报审核汇总报送;负责教育系统固定资产月报、季报、年报审核汇总报送;负责教育系统工资、农村生活补助、乡镇工作补助发放;负责监督管理除建设工程以外的政府采购工作;负责教育系统财务人员业务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负责监督教育系统财政票据使用管理;负责草拟除建设工程项目以外的资金分配方案;负责监督管理教育系统经费的使用情况;负责编制机关和审核教育系统年初部门预算、年终决算,并监督预算执行;负责监管局机关、所属学校(单位)固定资产管理;负责监督全区各类学校收费工作;负责教育系统财务集中核算;负责指导监督学校营养改善计划财务工作;负责局机关社会保险申报缴费工作。草拟职能职责范围内领导讲话稿和发言稿、筹办职能职责范围内的各类专题会议。
  (五)监察审计股、负责教育科技体育系统内的监察审计工作;牵头负责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协助局党组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加强对党员、干部党纪、政纪教育;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研究制订本系统、本行业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措施;抓好直属单位、学校的廉政建设工作;负责违规违纪案件的查处。草拟职能职责范围内的领导讲话稿和发言稿、筹办职能职责范围内的各类专题会议。主要对接区纪委监委、区审计局、市教体局规划财务与内审科。完成局党组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科技股(区科技信息研究所)、拟订全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及科技发展、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推动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组织拟订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统筹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区域创新发展、科技资源合理布局和协同创新能力建设,推动科技园区建设;统筹关键共性技术、现代工程技术研发和创新,牵头组织重大技术攻关和成果应用示范;拟订科技对外交往与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国际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组织拟订区级财政科技计划并监督和实施,编制科研经费预算,对科研经费使用进行监管;负责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指导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统筹科研诚信建设;拟订全区科普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草拟职能职责范围内的领导讲话稿和发言稿、筹办职能职责范围内的各类专题会议。负责科技信息搜集、加工、存储、检索、研究和开发利用工作;负责农村信息化、乡村振兴科技在线等科技信息服务平台和科技信息数据库建设、维护、更新工作;提供科技成果转化、科技培训、科普宣传、科技信息、科技咨询等公共服务工作;负责情报调研、文献及成果平台建设。草拟职能职责范围内的领导讲话稿和发言稿、筹办职能职责范围内的各类专题会议。
    (七)体育股(区业余体育学校)、负责组织全区体育事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负责指导区内乡镇(街道)及部门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组织并实施区内国民体质监测工作;组织我区主办或承办的体育赛事活动;组织各类区级代表队参加国家、省、市级体育赛事活动;统筹竞技运动项目设置与重点布局;指导并考核各中小学校、青少年体育俱乐部、业余体校、运动基地、体育协会的业务工作;负责区内裁判员、教练员、社会体育指导员、运动员队伍的管理、培训和指导;负责区级公共体育设施项目的申报;培育体育市场,发展体育产业,加强体育经营活动的监管工作。草拟职能职责范围内的领导讲话稿和发言稿、筹办职能职责范围内的各类专题会议。负责实施全区体育事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负责全区竞技体育运动项目的规划与布局;负责业余训练基地建设,选拔并培养体育专业人才;负责具体实施我区主办或承办的体育赛事活动;负责具体实施各类区级代表队的组队及参赛工作;负责区仓湾体育活动中心的管理;落实教科体局交办的区内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工作。草拟职能职责范围内的领导讲话稿和发言稿、筹办职能职责范围内的各类专题会议。
  (八)项目办、负责全区教育科技体育项目总体规划编制、申报和资金下达,审定项目建设内容(含项目类设备采购)、规模、设计方案、施工图纸、招标、政府采购文件、服务和施工合同;负责监督指导工程项目(含项目类设备采购)、设计、监理等招标采购,协调项目建设各职能部门,指导项目学校按程序规范办理相关手续;负责项目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监督检查,项目专项资金拨付审批,项目单项验收和竣工(含项目类设备采购)验收,结算资料审核;负责项目政策法规和管理人员培训,项目基建报表统计上报,档案资料管理,项目固定资产入库;负责制定系统内工程项目管理制度和项目招商引资等工作;负责学校校舍安全鉴定和维修工作。草拟职能职责范围内的领导讲话稿和发言稿、筹办职能职责范围内的各类专题会议。
  (九)安全信访股、指导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学校校舍、消防、道路交通、教学设施设备等安全管理;协调学校重大安全事故的处理;指导学校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加强平安校园创建和警校共育及教育系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加强学校保安管理和培训工作;负责扫黄打非工作;牵头做好学校校安工程相关工作;做好教育行业风险(保险)工作;处理群体性突发事件。指导学校突发事故调处,依法维护学校、师生、校产的合法权益。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信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指导全区教育科技体育系统信访和群众工作;负责接待来访群众,处理来信来访事务,办理上级机关、区信访和群众工作局交办的信访事宜;及时向局领导报告重要信访情况,定期统计、分析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督办重大信访案件,负责协调涉稳事件的应急处理。草拟职能职责范围内的领导讲话稿和发言稿、筹办职能职责范围内的各类专题会议。
  (十)政策法规股(行政审批股)、负责承办教育科技体育系统行政审批事项;推进政务服务工作,推行政务公开,校务公开;牵头负责全区民办教育工作;推进依法治区(治教、治校)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协调处理申诉、行政应诉、行政赔偿等案件;具体承办行政复议、行政执法举报、投诉的处理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综合性教育执法监督检查任务;审核行政执法决定;培训行政执法人员,管理执法证件,协调、监督、检查和考核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负责全区教师资格证注册工作。草拟职能职责范围内的领导讲话稿和发言稿、筹办职能职责范围内的各类专题会议。
  (十一)德卫艺股、负责学校团队干部提名工作;负责指导学校德育、卫生、艺术、国防教育、劳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防近视工作;抓好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指导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指导学校共青团、少先队工作;抓好学校美育工作;抓好学校卫生防疫工作,指导学校开展传染病、常见病的防治工作;指导学校国防教育、禁毒教育、学生军训和计划生育工作。抓好学校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和关心下一代工作,做好留守儿童相关工作。草拟职能职责范围内的领导讲话稿和发言稿、筹办职能职责范围内的各类专题会议。
  (十二)乡村振兴(基层治理)办、负责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负责选派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队员管理指导工作;负责处理基层治理日常工作;牵头负责“河长制”、环保和农业农村工作。草拟职能职责范围内的领导讲话稿和发言稿、筹办职能职责范围内的各类专题会议。
  (十三)区教育督导室、代表区人民政府对全区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机构、有关部门、镇(街道)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等工作;制订基础教育评估标准;对全区中小学、中职学校、成人学校,社会力量举办的教育机构、幼儿园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进行督导评估;对全区教育发展状况和教育质量实施评估监测;牵头负责“五项管理”“双减”工作。草拟职能职责范围内的领导讲话稿和发言稿、筹办职能职责范围内的各类专题会议。
  (十四)区教师进修校、负责全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和干部继续教育工作管理;抓好教师全员培训,负责教师队伍学历素质和业务水平的提升;负责名师名校长工作室的建设和管理工作。草拟职能职责范围内的领导讲话稿和发言稿、筹办职能职责范围内的各类专题会议。
  (十五)区教育科学研究所、负责全区教育智库建设、决策咨询;教育科研规划、课题立项、检查指导、教育科研成果申报、评选等管理工作;课程资源开发与指导,教材教法、教育教学研究督查指导;组织各类教育教学研讨培训活动,课堂教学展评活动;教育教学质量监测;教育科研队伍建设、语言文字等工作。草拟职能职责范围内的领导讲话稿和发言稿、筹办职能职责范围内的各类专题会议。
  (十六)区教育科技体育工会、负责全区基层学校(机关、单位)工会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全区基层学校(机关、单位)工会组织建设;负责学校(机关、单位)工会干部提名工作;督促指导全区基层学校(机关、单位)工会开展工作;组织职工开展有益于身心健康丰富多彩的文化体育活动;指导基层工会健全教(职)代会制度,发挥监督、参政、维权等作用;督促指导学校(单位)开展好民主管理、校务公开,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指导基层工会做好职工的生活福利工作,帮扶困难工作;指导监督基层工会按政策管好用好工会经费;做好职工的生活福利工作,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活动;牵头负责残疾、妇女、儿童相关工作。草拟职能职责范围内的领导讲话稿和发言稿、筹办职能职责范围内的各类专题会议。
  (十七)区教育考试院、负责做好全区普通高考、成人高考、自学考试、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考试工作;负责做好艺体类专业考试工作;协助做好研究生考试、教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负责做好大学中专招生考试、录取工作;负责做好全省书法水平测试工作;负责做好空军、海军、民航招飞工作;负责做好高职扩招工作;负责做好各类考生资格审查、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做好普通高考体检工作;宣传执行招生考试政策,做好招生考试安全保密和信访工作;负责各类招生考试数据的统计分析。草拟职能职责范围内的领导讲话稿和发言稿、筹办职能职责范围内的各类专题会议。
  (十八)区学校保障管理中心、负责全区学校食品安全、学校节能降耗(水电气)、垃圾分类、节约粮食、学生用品供应等学校保障工作;负责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工作;负责学校后勤队伍建设。草拟职能职责范围内的领导讲话稿和发言稿、筹办职能职责范围内的各类专题会议。
  (十九)区电化教育馆、负责全区中小学教育信息化软、硬件规划和建设工作(数字校园、校园网络建设,多媒体教室,“校校通”、“班班通”、“录播教室”、“校园电视台”建设,教育资源建设,大数据建设等);负责全区教育信息化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教育信息化应用、指导和教育科研工作;负责全区教育信息化培训工作;负责组织全区教育信息化应用成果交流工作。草拟职能职责范围内的领导讲话稿和发言稿、筹办职能职责范围内的各类专题会议。
  (二十)区教育技术装备所、规划、指导全区教育装备(包括:工具、装置、仪器、设备、设施、器材、图书等)建设工作;指导学校专用教室和场所(实验室、图书室、劳动实践室、心理辅导室、艺体室等)的规划建设;指导、组织、参与教育技术设备的质量检测等工作;指导并推进全区实验教学工作;组织实施全区中小学实验实践操作考试(查)和高中通用技术实践操作考查及高中信息技术考试工作;开展以教育装备为载体的各类赛事活动;指导全区教育装备队伍建设和业务培训工作;负责指导全区“阳光阅读”等相关工作。草拟职能职责范围内的领导讲话稿和发言稿、筹办职能职责范围内的各类专题会议。
  (二十一)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制定、完善我区享受国家助学金及特殊困难补助等资助家庭困难学生的相关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负责全区贫困学生家庭情况收集、调查、评议及认定工作,建立贫困学生信息档案,实施各学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不含“雨露计划”);负责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工作;负责中央彩票公益金(励耕计划、新生入学资助)的评审、公示、发放工作;负责“全国资助系统”“阳光审批系统”“阳光发放系统”的管理、维护和使用工作;负责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引导社会各界向各级各类学校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和配合做好统计发放等工作。草拟职能职责范围内的领导讲话稿和发言稿、筹办职能职责范围内的各类专题会议。
  (二十二)区教师教育管理培训中心、负责统筹规划全区教师专业发展各项工作,制定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工作相关政策,建立教师专业发展的长效机制,形成学校教师专业发展工作宏观体制和组织协调机制;把握教师队伍建设的着力点,研究制定教师专业发展标准,加强教师队伍综合素养、育人能力和实践能力建设,促进教师专业发展。草拟职能职责范围内的领导讲话稿和发言稿、筹办职能职责范围内的各类专题会议。

  三、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巴中市恩阳区恩阳大道88号

邮    编:636063

办公时间:5月4日至9月30日:上午9:00—12:00,   14:30—18:30

          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上午9:00—12:00,   14:3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827-3368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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