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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恩阳区民政局关于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的说明

2019-10-25 15:51 来源: 区民政局 作者:恩阳区民政局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各项方针政策;拟定全区民政工作有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编制全区民政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制定年度工作计划;规划民政项目,做好项目的上报工作。
  2.组织全区救灾救济工作。负责查核和上报灾情,下拨灾民救灾救济款物;负责全区救灾捐赠活动的组织和救灾捐赠的接收、分配;负责对救灾款物的使用进行监督检查,指导灾区生产自救工作;对精简干部给予适当救助;对建国前入党的老共产党员进行生活补助。
  3.管理城乡社会救助工作。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建立;负责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抽查、核实、审批;负责监管、下拨最低生活保障资金;负责制定农村五保供养和城乡特困人员定期定量补助、临时救助以及其它特殊救助对象的救助标准和落实;负责农村贫困户和社救户的扶持工作,指导救灾扶贫经济实体的工作。
  4.实施好城乡重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负责对患重大疾病的城乡居民进行医疗救助的调研并拟订全区城乡居民重大疾病救助的相关政策;负责组织对全区患重大疾病的城乡居民进行登记、统计和信息采集并组织实施;负责重大疾病医疗救助资金的预算安排、划拨和管理;负责指导、监管、检查全区医疗救助制度实施情况,受理全区重大疾病医疗救助咨询和投诉工作。
  5.组织好全区的优抚工作;负责各类优抚对象优待、抚恤、补助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亡抚恤工作;承办革命烈士、因工伤亡人员的审核、报批和褒扬工作;负责复员军人、国家公务员、人民警察及参战民兵、民工的评残工作;审核、报批全区重点纪念建筑物保护单位。
  6.做好全区的安置工作。负责管理退伍义务兵、转业士官、复员干部和军队离退休干部、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接收安置、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工作;负责移交地方管理的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工作;负责优抚事业单位管理工作。
  7.加强全区社区建设。负责科学划分社区、建立社区组织,发展社区服务,制定社区建设发展规划。
  8.负责制定社会福利发展规划,加强社会福利工作。推动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建立与发展;负责好慈善捐赠款物的接收和分配;负责组织社会福利慈善活动的开展;负责对孤儿进行收养、教育、保护和救助,加强社会救助福利中心的管理,开展好社会福利慈善方面的合作与交流。
  9.指导城乡基层政权建设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推动城乡开展村(居)民自治活动。
  10.加强全区行政区划工作。负责乡镇、村(居)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行政区域界线变更的审核报批;研究和修订行政区域规划。
  11.加强地名管理工作。负责乡(镇)以上区划名称及区域命名、更名、标准化处理的审批和街、路、巷、楼、门牌的规划、编制、设置、管理工作;规范全区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负责区级与标准地名有关的地图文书资料的审定。
  12.加强与相邻县市行政区域边界勘定工作。组织指导全区乡镇行政区域界线勘定工作;负责承办边界争议的调查处理,向区政府提出仲裁建议;指导乡镇行政区域边界争议调处工作。
  13.加强全区社团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审批登记和年度检查工作。负责监督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活动,查处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以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开展的非法组织。
  14.主管婚姻登记和儿童收养工作。指导和承办全区涉外、涉港、澳、台婚姻登记和跨国儿童收养登记的审核报批工作,指导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
  15.加强殡葬改革。查处违法丧葬,负责全区殡葬事业的建设发展。
  16.加强全区社会救助工作。负责对流浪乞讨人员进行救助管理;负责对流浪儿童进行保护和转送。
  17.负责民政事业财务工作,指导监督和内审民政事业经费的使用和管理。
  18.负责制定全区社工人才中、长期发展规划,培养和造就一大批专业社工人才,为全区经济建设提供服务保障。
  19.承办区政府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20.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8年,我局牢牢抓住“兜底线、保民生、保稳定、促发展”总体要求,全面落实区委工作部署,紧扣目标任务,着力重点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
  1.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市、区委决策部署。 一是局党组中心组制定了《中心学习计划》、《读书班学习制度》,把“两学一做”纳入各项工作同安排、同考核。 三是与局帮扶村开展党建结对共建帮扶活动,推进了精准扶贫工作。四是制定了《年度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计划》,培训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 五是组织党员干部系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习近平系列讲话。
  2.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一是局党组严格落实“两个责任”。 二是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实施办法及区委实施细则,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三是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民政系统的财务管理。四是紧盯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五是按“作风建设年”要求,严肃查处“政令、责任、作风服务、纪律”等方面存在的“中梗阻”问题。 六是根据恩委办〔2018〕16号精神,制定了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自查自纠工作方案,严格自查自纠。七是制定了相关制度、办法,严格人事、政策、资金管理。
  3.社会保障水平全面提升。全力抓好民生实事,出台了《巴中市恩阳区城乡低保审核审批办法》、《特困人员认定办法》、《巴中市恩阳区社会救助操作规程》、《敬老院管理办法》、强化审计强农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问题整改落实工作,抓实全区低保年审动态管理,加强敬老院建设,提升养老服务质量。一是对全区通过产业发展和就业帮扶无法脱贫低保兜底320户682人,年发放保障金253.7万元;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低保8063户11316人,年发放保障金2715.84万元;非贫困户农村低保19303户23123人,年发放保障金4994.56万元;城镇低保1824户2906人,年发放保障金1236.67万元。二是对全区特困供养人员2454人,年发放生活补助和运行管理经费1346.3万元。三是为9236名困难群众发放临时救助资金896.35万元。四是为16573名特困供养人员、建卡贫困户、低保对象、低收入对象(含非贫困户)发放医疗救助资金1987.5万元。五是为82483名困难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667.8万元,为21155名重度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169.2万元;为二级残疾人64080人发放护理补贴320.4万元,为426名困境儿童,发放生活补助255万元,为103名孤儿发放救助金187万元。
  4.社会福利事业健康发展。一是积极推进全区8900困难老年人(60岁以上失能、半失能老人和80以上家庭困难的老年人)的居家养老服务线上招标、线下服务工作。二是争取省级财政专项补助资金240万元,全区5个乡镇敬老院“适老化床位改造”300张。三是渔溪万寿宫社区“2018年度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已通过省厅验收。
  5.双拥优抚安置持续加强。一是做好2018年秋冬退役士兵接收工作,目前接收122名退役士兵,发放2017年秋冬退役士兵204人一次性地方补助金451.2万元,接收符合政府安置工作的转业士官17名。二是积极化解涉军信访,推进2002—2012年陈军等10人自谋职业转业士官进行政府推荐再就业。三是持续推进“省级双拥模范区”创建工作。四是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的前期工作基本完成,正着手信息采集录入工作。
  6.社会事务整体推进。一是精心开展婚姻登记及相关工作。2018年全区已办理结婚登记3390对,离婚登记650对,补发结婚登记3159对,补发离婚登记37本。二是是黄石盘旅游区区划调整请示已经市政府审议通过,报省政府审批。三是全年救助流浪乞讨人员186人次。
  7.项目工作扎实有力。一是完成区下达的储备项目任务2个;固投2900万,已入库2700万;无偿资金600万,已完成340万,11月底完成全年任务;完成招商引资任务,到位资金1亿。二是恩阳区金顶山公墓项目建设,于2016年1月开工,现已基本完工;区民政综合服务中心项目建设于2018年6月28日进场施工,目前二号楼正在基础施工,三号楼年底主体完工。三是救灾物资储备库经由区政府常务会决定由新建变为购置,目前已采购结束并投入使用。四是新建玉山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建设120床位张,7月中旬主体完工,现已进入装修实施阶段,预计年底开院运行。
  8.积极推进自治、法治、德治“三治一体”建设。一是制定了恩阳区村村(居)民自治、法治、德治“三治一体”试点方案,并在6个重点乡镇(街道)择村(居)试点,前期宣传等试点工作有序推进。二是该试点工作的调研、总结、评估工作年底前完成。
  二、机构设置
  恩阳区民政局下属二级单位8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7个。
  纳入民政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老龄办、婚姻登记处、婚姻事务所、陵园管理所、军干所、光荣院、烈士陵园和儿童福利院。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1603.08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32.26万元,下降7.63%。主要变动原因是村两委换届培训等专项资金安排及使用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1603.0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14.08万元,占50.7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89万元,占49.2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1603.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1.37万元,占26.91%;项目支出1171.71万元,占73.09%;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603.08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32.26万元,下降7.63%。主要变动原因是村两委换届培训等专项资金财政安排及使用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14.0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0.78%。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607.76万元,下降42.74%。主要变动原因是其他民政管理经费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14.0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83.59万元,占83.97%;医疗卫生支出21.69万元,占2.66%;住房保障支出29.80万元,占3.67%;其他支出79万元,占9.7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814.08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
  (1)民政管理事务(款)
  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209.67万元,完成预算100%。
  拥军优属(项):支出决算为15.6万元,完成预算100%。
  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项):支出决算为58万元,完成预算100%。
  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项):支出决算为8万元,完成预算100%。
  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42.65万元,完成预算100%。
  (2)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9.67万元,完成预算100%。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1.14万元,完成预算100%。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0.55万元,完成预算100%。
  3.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29.8万元,完成预算100%。
  4.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项):支出决算为79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30.4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76.8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41.89万元、津贴补贴52.21万元、奖金5.43万元、绩效工资60.7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9.67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7.71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3.9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52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2万元、生活补助0.72万元、奖励金0.17万元、住房公积金29.8万元。
  公用经费54.5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9.65万元、印刷费1.4万元、水费3万元、电费4.5万元、邮电费10万元、差旅费8.7万元、维修(护)费**万元、租赁费0.8万元、会议费1.7万元、培训费1.4万元、公务接待费5.4万元、劳务费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其他交通费3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3万元,完成预算1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7.3万元,占56.1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5.70万元,占43.8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3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减少0.1万元,下降1.4%。主要原因是厉行节俭,严控支出。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7.3万元。主要用于防灾、减灾、救灾抢险等工作开展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
  3.公务接待费支出5.7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减少0.075元,下降1.3%。主要原因是厉行节俭,严控支出。
  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80批次,635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5.7万元,具体内容包括:公共服务建设项目、脱贫攻坚、全国第二次地名普查、涉农资金检查、民生工程项目检查等领域的公务接待。其中: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5.7万元,主要用于公共服务建设项目、脱贫攻坚、全国第二次地名普查、涉农资金检查、民生工程项目检查等领域的公务接待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789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2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2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梳理填报。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整体情况良好。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2个项目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达到预期效果。
  (二)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18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行政区划和地名普查管理经费”、“基层政权及社区建设”2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如下:
  1. 行政区划和地名普查管理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总体较好。项目全年预算数58万元,执行数为5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行政区划和地名普查日常工作正常开展。
  2. 基层政权及社区建设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8万元,执行数为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X%。通过项目实施,保障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日常工作正常开展。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2018 年度)

项目名称

行政区划和地名普查管理经费

预算单位

巴中市恩阳区民政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58

执行数:

58

其中-财政拨款:

58

其中-财政拨款:

58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0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保障日常工作正常开展

保障日常工作正常开展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年度行政区划和地名普查工作

执行率100%

执行率100%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达标率

100%

100%

项目完成指标

时效指标

资金发放及时率

及时发放

及时发放

项目完成指标

成本指标

财政预算

58

58

效益指标标

经济效益

指标

合理合规使用专项资金

100%

10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指标

提高社会管理质量

85%

94%

效益指标

生态效益

指标

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满意度指标



90%

93%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2018 年度)

项目名称

基层政权及社区建设经费

预算单位

巴中市恩阳区民政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8

执行数:

8

其中-财政拨款:

8

其中-财政拨款:

8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0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保障日常工作正常开展

保障日常工作正常开展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年度工作任务

执行率100%

执行率100%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达标率

100%

100%

项目完成指标

时效指标

资金发放及时率

及时发放

及时发放

项目完成指标

成本指标

财政预算

8

8

效益指标标

经济效益

指标

合理合规使用专项资金

100%

10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指标

提高社会管理质量

90%

96%

效益指标

生态效益

指标

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满意度指标



90%

95%

  (一)部门开展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巴中市恩阳区民政局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1。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行政区划和地名普查管理经费项目、基层政权及社区建设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2018年行政区划和地名普查管理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和《2018年基层政权及社区建设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2。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恩阳区民政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4.5万元,比2017年减少7.16万元,下降11.61%。主要原因是、厉行节俭、严控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恩阳区民政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73.7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41.4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67.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65万元。主要用于办公用品、走基层送温暖物资、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适老化改造和脱贫攻坚帮扶物资采购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恩阳区民政局共有车辆1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拥军优属(项):指开展拥军优属活动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项):指行政区划界线勘定、维护,以及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项):指开展村民自治、村务公开等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的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指民政部门接待来访、法制建设、政策宣传方面的支出,以及开展优抚安置、救灾减灾、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婚姻登记、社会事务、信息化建设等专项业务的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8.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指用于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19.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的支出项目。
  2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33.“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巴中市恩阳区民政局
  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为切实做好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巴中市恩阳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19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恩财预〔2019〕19号)文件精神,遵循“科学性、规范性、客观性和公正性”的原则,我单位对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进行了合理评价,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机构组成
  巴中市恩阳区民政局内设13个科室,分别为:办公室、救灾科、计划财务科、人事教育科、优抚安置科、社会救助科、基层政权科、社会事务科、信访和群众工作科、社会福利科、行政审批科、监察室、项目办。
  巴中市恩阳区民政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8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7个。
  (二)机构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各项方针政策;拟定全区民政工作有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编制全区民政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制定年度工作计划;规划民政项目,做好项目的上报工作。
  2.组织全区救灾救济工作。负责查核和上报灾情,下拨灾民救灾救济款物;负责全区救灾捐赠活动的组织和救灾捐赠的接收、分配;负责对救灾款物的使用进行监督检查,指导灾区生产自救工作;对精简干部给予适当救助;对建国前入党的老共产党员进行生活补助。
  3.管理城乡社会救助工作。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建立;负责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抽查、核实、审批;负责监管、下拨最低生活保障资金;负责制定农村五保供养和城乡特困人员定期定量补助、临时救助以及其它特殊救助对象的救助标准和落实;负责农村贫困户和社救户的扶持工作,指导救灾扶贫经济实体的工作。
  4.实施好城乡重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负责对患重大疾病的城乡居民进行医疗救助的调研并拟订全区城乡居民重大疾病救助的相关政策;负责组织对全区患重大疾病的城乡居民进行登记、统计和信息采集并组织实施;负责重大疾病医疗救助资金的预算安排、划拨和管理;负责指导、监管、检查全区医疗救助制度实施情况,受理全区重大疾病医疗救助咨询和投诉工作。
  5.组织好全区的优抚工作;负责各类优抚对象优待、抚恤、补助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亡抚恤工作;承办革命烈士、因工伤亡人员的审核、报批和褒扬工作;负责复员军人、国家公务员、人民警察及参战民兵、民工的评残工作;审核、报批全区重点纪念建筑物保护单位。
  6.做好全区的安置工作。负责管理退伍义务兵、转业士官、复员干部和军队离退休干部、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接收安置、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工作;负责移交地方管理的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工作;负责优抚事业单位管理工作。
  7.加强全区社区建设。负责科学划分社区、建立社区组织,发展社区服务,制定社区建设发展规划。
  8.负责制定社会福利发展规划,加强社会福利工作。推动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建立与发展;负责好慈善捐赠款物的接收和分配;负责组织社会福利慈善活动的开展;负责对孤儿进行收养、教育、保护和救助,加强社会救助福利中心的管理,开展好社会福利慈善方面的合作与交流。
  9.指导城乡基层政权建设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推动城乡开展村(居)民自治活动。
  10.加强全区行政区划工作。负责乡镇、村(居)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行政区域界线变更的审核报批;研究和修订行政区域规划。
  11.加强地名管理工作。负责乡(镇)以上区划名称及区域命名、更名、标准化处理的审批和街、路、巷、楼、门牌的规划、编制、设置、管理工作;规范全区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负责区级与标准地名有关的地图文书资料的审定。
  12.加强与相邻县市行政区域边界勘定工作。组织指导全区乡镇行政区域界线勘定工作;负责承办边界争议的调查处理,向区政府提出仲裁建议;指导乡镇行政区域边界争议调处工作。
  13.加强全区社团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审批登记和年度检查工作。负责监督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活动,查处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以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开展的非法组织。
  14.主管婚姻登记和儿童收养工作。指导和承办全区涉外、涉港、澳、台婚姻登记和跨国儿童收养登记的审核报批工作,指导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
  15.加强殡葬改革。查处违法丧葬,负责全区殡葬事业的建设发展。
  16.加强全区社会救助工作。负责对流浪乞讨人员进行救助管理;负责对流浪儿童进行保护和转送。
  17.负责民政事业财务工作,指导监督和内审民政事业经费的使用和管理。
  18.负责制定全区社工人才中、长期发展规划,培养和造就一大批专业社工人才,为全区经济建设提供服务保障。
  19.承办区政府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20.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人员概况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巴中市恩阳区民政局实有在职职工55人,其中:公务员12人,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2人,机关工勤人员2人,控制性工勤人员2人,全额事业人员(含事业工勤)28人,临聘人员9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18年度我局财政资金收入总额为27567.9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567.94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18年度我局财政资金支出总额为27567.94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315.55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99.09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17.5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9.80万元,其他支出1106.00万元,年终无结转结余。
  三、部门财政支出管理情况
  (一)制度建设情况
  近年来,我局制定完善了《恩阳区民政局财务管理办法》、《恩阳区民政局机关管理制度》、《恩阳区民政局内部控制建设规划实施方案》等一系列制度。
  不断加强对各级财政预算资金管理方面制度的学习培训,不断提高职能股室的业务工作能力。
  严格制度执行,特别是“三公”经费的预算控制。严格招待费用审核审批程序,“三公”经费较好地控制在预算范围之内。
  成立了内部审计工作领导小组,由驻局纪检组长任组长,监察室、部分科室负责人为内审工作人员,制定了切合实际的内部审计工作制度,明确工作职责,根据实际需要不断充实人员组成,并在办公场所、设备、经费上给予充分保障,强力推进内审工作的开展。
  加强信息公开。对单位的经济活动信息在一定的范围内按照既定的方法和程序进行公开,从而达到了政务、财务透明和自觉接受监督的工作机制。
  (二)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科学合理编制预算。遵循预算支出“以收定支、量入为出、保证重点、优化结构”的基本原则,在区财政局预算科、投资科等科室的指导下,科学合理统筹安排预算经费,确保民政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及会议费支出,取得了很好的成效。
  加强绩效目标管理。我单位以绩效目标实现为导向,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提升自评质量。主要工作一是抓好绩效目标编制,及时报送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二是绩效跟踪监控,要求加强过程监控;三是深入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认真对预算资金实施绩效自评打分和核查,在此基础上形成了自评报告;四是强化评价结果应用,组织自评和绩效跟踪监控,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改进,加强评价结果与预算资金安排的衔接;五是健全绩效管理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努力提高了绩效管理工作水平。
  (三)综合管理情况
  我局按照区委、区政府要求,在财政局具体业务指导下,积极主动做好政府性债务还本付息、债务化解工作,进一步强化项目前期管理,根据年度可筹措资金情况,确定项目是否立项,控制政府负债规模,逐年降低各项指标。
  我局在区国库设立专户,财政部门负责资金的监管,局财务科专账核算,办理资金的收缴、汇集、核拨等业务,确保资金的拨付和支出渠道畅通。本着量力而行、尽力而为、收支平衡、专款专用、滚动结存的原则,切实加强财政资金的管理。民政、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对资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举报、发现的违法、违纪行为依法进行处理。
  我局根据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厉行节约,特别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及会议费支出,取得了很好的成效。2018年度,未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接待费支出5.70万元,比上年度(5.775万元)下降1.3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7.30万元,比上年度(7.40万元)下降1.35%;会议费支出2.30万元,比上年度(2.37万元)下降2.95%。
  我局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合理配置单位资产,对国有资产及时入账,加强本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并及时录入了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严格管理制度健全,责任落实,帐实相符。我局在财政部门预决算批复后,及时将本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布在恩阳区民政局官方网站,接受社会监督,做到预决算细致化、公开化、透明化的新常态模式。
  我局在区国库设立专户,财政部门负责资金的监管,局财务科专账核算,办理资金的收缴、汇集、核拨等业务,确保资金的拨付和支出渠道畅通。本着量力而行、尽力而为、收支平衡、专款专用、滚动结存的原则,切实加强财政资金的管理。民政、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对资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举报、发现的违法、违纪行为依法进行处理。同时严格对本级及所有下属预算单位定期开展资金审查、绩效评价,向财政部门报告自评报告,并根据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定人定责限期整改落实,依法接受财政监督。
  (四)综合绩效情况
  2018年度,根据年初工作规划和重点性工作,围绕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发展蓝图,积极履职,强化管理,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的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梳理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情况得到了提升,各类专项项目实施完成后,均达成了预期的经济、社会效益等绩效目标。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18年度根据部门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自评总分102.5分,具体如下:基础工作管理(20分):我局目标绩效评价组织机构、管理制度和指标体系完善,宣传培训到位;绩效目标管理(15分):我局绩效目标管理符合法律法规、“三定”方案职责和部门中长期绘画,绩效覆盖率绩效目标覆盖率达到年度预算布置的要求,绩效指标清晰明确;绩效运行监控(30.5分):部门支出预算完成率100%,项目预算调整较少,三公经费逐年减少,控制率100%,资产管理系统建设、清理合适和等级管理到位,按规定及时、准确、全面的公开预决算信息;绩效评价实施(12分):部门实施绩效评价项目和资金覆盖率100%;评价结果应用(18分):绩效评价结束后将结果在内部公开,按规定提出整改方案和实施绩效问责;绩效管理创新(+7分):在开展绩效评价过程中,对我单位管理制度做适当修改和创新,在绩效评价工作推进中有一定的创新,同时在结果运用中有一定的创新;监督发现问题无扣分:我单位和个人不存在违反《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并已受到处理处罚的情况。
  从整体绩效评价来看,我局依法履行法定职责,按时完成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和重大工作任务,服务对象满意度较好,实施的重大项目取得了较高的社会经济效益。从自评情况来看,我局部门支出绩效水平较高,整体上完成了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保障了单位的正常运转,提升了民生保障水平,提高了社会福利水平,充分发挥了财政资金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存在问题
  1.预算执行进度有待进一步提高。我局2018年度支出预算执行进度较2017年度有所加快,但仍不够理想,有待进一步提高。
  2.预算编制科学化、精细化程度不高。受改革影响,工作计划较预算编制滞后,部分预算编制不够精确,导致执行中的预算调整和执行后的资金结余。
  (三)改进建议
  1.加强培训,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化和精细化程度。严格按照政策标准,优化支出结构,加快工作进度,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增强财务人员预算精细化管理的意识。
  2.加强预算执行力度。在部门预算执行过程中,加强财务人员与区级各相关部门的联系,保持信息畅通,掌握项目进展情况,确保资金安排与项目进展一致,加快预算执行进度。
  3.重视决算精细化管理。提高部门领导对部门决算工作的重视程度,改变“重预算、轻决算”的传统观念,通过高质量的部门决算,为单位的财务工作决策提供参考,为来年更加科学、合理地编制部门预算提供依据。
  4.深入推进财政绩效管理,充分发挥评价结果功效。一是加快制定资金管理办法。二是强化目标控制,科学编制项目预算。三是进一步规范资金分配,完善相关项目管理办法,强化项目实施过程的管理。
   附件2
  2018年行政区划和地名普查管理经费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工作开展及项目情况
  根据国办发〔2009〕58号和本单位实际设立行政区划和地名普查管理经费项目。项目内容为查清恩阳区各行政区域范围内各类地名基本情况,掌握地名基础数据,对有地无名、有名无地、一地多名、多地重名、地名用字不规范等问题进行标准化处理以及日常工作开展。
  二、评价结论及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行政区划和地名普查经费专项资金严格执行财务管理规定,层层把关,圆满完成绩效目标。资金管理规范,切实推进该项目发展。
  (二)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设立规范标准的地名标志,建立现实性强、符合标准化要求、处理系统先进的地名信息系统,推进永兴县地名信息化应用工作,为社会提供全面准确的地名信息。
  2、项目管理
  成立以纪检书记为组长、分管财务局长为副组长,办公室、财务室人员为成员的财务监督管理小组,每半年对所有资金进行一次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重大问题报局党组,情节严重的严格按各项目的管理规定处理。
  3、项目绩效
  项目目标在数量、质量、时效、成本以及项目效益情况经济效益、项目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效益、公平性、资金使用效率、受益群体满意度等方面较好的完成了年初既定的目标和任务,群众满意度很高。
  三、存在主要问题
  一是配套资金落实难。由于我区财力十分紧张,工作经费短缺,影响了工作的正常运转,束缚了工作的创新进度。二是资金量难以预算精确。由于政策性强,标准每年都不一样,资金量难以估计。三是对资金使用的监督力度不够,是否合理开支,是否有瞒领、虚领、冒领等现象,没有主动的针对性的进行抽检。
  四、相关措施建议
  一是确保专项经费及时足额到位;二是进一步规范资金管理;三是开展经常性督促检查,加强地名、地标保护工作。
   2018年基层政权及社区建设经费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工作开展及项目情况
  基层政权及社区建设经费用于开展居民自治,促进居民社区参与,实现居民院落成员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并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加强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的积极作用,促进恩阳区区基层及社区社会和谐发展。
  二、评价结论及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基层政权及社区建设经费专项资金严格执行财务管理规定,层层把关,圆满完成绩效目标。资金进行规范化管理,切实推进该项目准确及时发放。
  (二)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依法指导村(民)自治和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推行村(居)务公开,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组织指导村(居)民委员会成员的培训工作;指导全市城乡社区建设和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推进社区建设工作;监督社区建设经费的使用和管理;承担市城乡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2、项目管理
  成立以纪检书记为组长、分管财务局长为副组长,办公室、财务室人员为成员的财务监督管理小组,每半年对所有资金进行一次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重大问题报局党组,情节严重的严格按各项目的管理规定处理。
  3、项目绩效
  项目目标在数量、质量、时效、成本以及项目效益情况经济效益、项目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效益、公平性、资金使用效率、受益群体满意度等方面较好的完成了年初既定的目标和任务,群众满意度很高。
  三、存在主要问题
  一是配套资金落实难。由于我区财力十分紧张,工作经费短缺,影响了工作的正常运转,束缚了工作的创新进度。二是资金量难以预算精确。由于政策性强,标准每年都不一样,资金量难以估计。三是对资金使用的监督力度不够,是否合理开支,是否有瞒领、虚领、冒领等现象,没有主动的针对性的进行抽检。
  四、相关措施建议
  一是确保专项经费及时足额到位;二是进一步规范资金管理;三是开展经常性督促检查,加强地名、地标保护工作。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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