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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恩阳区民政局关于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的说明

2018-03-01 10:17 来源: 区民政局 作者:恩阳区民政局

恩阳区民政局2018年部门收支预算已于2018年2月10日通过《巴中市恩阳区财政局关于2018年部门预算的批复》(恩财预〔2018〕5号)批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十四条之规定,现将本部门2018年收支预算公开如下。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恩阳区民政局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各项方针政策;拟定全区民政工作有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编制全区民政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制定年度工作计划;规划民政项目,做好项目的上报工作。
  2.组织全区救灾救济工作。负责查核和上报灾情,下拨灾民救灾救济款物;负责全区救灾捐赠活动的组织和救灾捐赠的接收、分配;负责对救灾款物的使用进行监督检查,指导灾区生产自救工作;对精简干部给予适当救助;对新中国成立前入党的老共产党员进行生活补助。
  3.管理城乡社会救助工作。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建立;负责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抽查、核实、审批;负责监管、下拨最低生活保障资金;负责制定农村五保供养和城乡特困人员定期定量补助、临时救助以及其它特殊救助对象的救助标准和落实;负责农村贫困户和社救户的扶持工作,指导救灾扶贫经济实体的工作。
  4.实施好城乡重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负责对患重大疾病的城乡居民进行医疗救助的调研并拟订全区城乡居民重大疾病救助的相关政策;负责组织对全区患重大疾病的城乡居民进行登记、统计和信息采集并组织实施;负责重大疾病医疗救助资金的预算安排、划拨和管理;负责指导、监管、检查全区医疗救助制度实施情况,受理全区重大疾病医疗救助咨询和投诉工作。
  5.组织好全区的优抚工作;负责各类优抚对象优待、抚恤、补助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亡抚恤工作;承办革命烈士、因工伤亡人员的审核、报批和褒扬工作;负责复员军人、国家公务员、人民警察及参战民兵、民工的评残工作;审核、报批全区重点纪念建筑物保护单位。
  6.做好全区的安置工作。负责管理退伍义务兵、转业士官、复员干部和军队离退休干部、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接收安置、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工作;负责移交地方管理的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工作;负责优抚事业单位管理工作。
  7.加强全区社区建设。负责科学划分社区、建立社区组织,发展社区服务,制定社区建设发展规划。
  8.负责制定社会福利发展规划,加强社会福利工作。推动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建立与发展;负责好慈善捐赠款物的接收和分配;负责组织社会福利慈善活动的开展;负责对孤儿进行收养、教育、保护和救助,加强社会救助福利中心的管理,开展好社会福利慈善方面的合作与交流。
  9.指导城乡基层政权建设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推动城乡开展村(居)民自治活动。
  10.加强全区行政区划工作。负责乡镇、村(居)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行政区域界线变更的审核报批;研究和修订行政区域规划。
  11.加强地名管理工作。负责乡(镇)以上区划名称及区域命名、更名、标准化处理的审批和街、路、巷、楼、门牌的规划、编制、设置、管理工作;规范全区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负责区级与标准地名有关的地图文书资料的审定。
  12.加强与相邻县市行政区域边界勘定工作。组织指导全区乡镇行政区域界线勘定工作;负责承办边界争议的调查处理,向区政府提出仲裁建议;指导乡镇行政区域边界争议调处工作。
  13.加强全区社团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审批登记和年度检查工作。负责监督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活动,查处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以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开展的非法组织。
  14.主管婚姻登记和儿童收养工作。指导和承办全区涉外、涉港、澳、台婚姻登记和跨国儿童收养登记的审核报批工作,指导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
  15.加强殡葬改革。查处违法丧葬,负责全区殡葬事业的建设发展。
  16.加强全区社会救助工作。负责对流浪乞讨人员进行救助管理;负责对流浪儿童进行保护和转送。
  17.负责民政事业财务工作,指导监督和内审民政事业经费的使用和管理。
  18.负责制定全区社工人才中、长期发展规划,培养和造就一大批专业社工人才,为全区经济建设提供服务保障。
  19.承办区政府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20.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恩阳区民政局2018年重点工作是:
  2018年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开局之年,是加快建设“民生民政、创新民政、智慧民政、法治民政、文化民政”的深化之年,是加快建设“四新恩阳”,争当建设川陕革命老区振兴示范区排头兵的关键之年。全局广大干部职工要全面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践行“五大发展理念”,深入实施省委“三大发展战略”和市委“五彩巴中”战略部署,紧紧围绕“四新恩阳”奋斗目标,牢固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科学谋划、创新举措、真抓实干,推动恩阳民政事业实现新跨越。
  1.加快推进民政公共服务项目设施建设。一是强力推进民政综合服务中心项目建设。加快推进民政综合服务中心建设进度,在2018年度全面完成该项目三楼主体工程部分。二是完成救灾物资储备库购置,提升防灾减灾能力。三是抓好金顶山殡葬服务站及公墓建设项目,在2018年5月底前全面完工并通过验收交付使用,提升陵园服务功能。四是全面抓好各乡镇敬老院建设工作,玉山镇敬老院2018年8月底全面完工并交付使用。五是积极加大项目的申报和争取力度,力争更多的上级补助资金和政策扶持。
  2.不断完善社会救助体系。一是全面实施《巴中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全面运行低保信息管理系统和城乡低保对象家庭财产状况核查平台。二是全区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全面启动,重点救助对象“一站式”即时结算救助率达100%。三是建立完善特困人员供养长效机制,逐步提高供养标准,加快推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建设。四是做好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工作,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重点救助对象住院合规自负医疗费用救助比例不低于70%。五是打造恩阳区宜居、宜家、宜人的养老体系。
  3.着力构建灾害应急救助体系。一是加强应急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加强汛期值班,做到24小时专人值班,领导带班,控制人员休假。二是加大物资储备数量,对局救灾物资储备库和7个中心镇补充一定数量的救灾物资。三是加强灾害信息员培训,组建区、乡镇、村三级约150余人的灾害信息员队伍,下一步即将组织灾害信息员业务培训,确保每个村和社区有1名监测员和1名灾害信息员。四是加强减灾示范社区的申报,确保2018年减灾示范社区申报成功。五是加强灾情管理,及时做好受灾群众应急救助、倒损农房恢复重建和生活救助工作,推进综合防灾减灾工作。
  4.全面落实优抚安置政策。一是继续完善优抚数据核查工作。继续对优抚对象档案资料进行完善,对优抚对象数管理据核查工作加大力度,对年老多病和行动不变的优抚对象派专人到各乡镇进行全面核查数据。二是妥善处理涉军信访工作。做好涉军信访排查工作,化解涉军信访中存在的问题,对部分参战涉核人员、襄渝铁路人员进行政策宣讲,力争不出现上访事件。三是加大重点优抚对象帮扶力度。针对一些重点优抚对象,特别是对重点优抚对象家庭困难、治病难上出现的问题,拟在原有救助手段基础上,进一步采取多种措施对他们加大医疗救助及临时救的力度。四是继续贯彻落实好《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等规定,做好政策宣传、就业推介等工作,同时做好2017年度退役士兵地方一次性自谋职业补助金的发放兑现和转业士官工作安置等工作。五是正常办理新增伤残军人评残,襄渝铁路民兵民工的补助审核、呈办,带病回乡“两参”人员,60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和60周岁烈士子女的申报办理。六是做好清明、“9.30”烈士纪念日、“八一”、元旦、春节等节日活动,筹备开展走访慰问工作。
  5.持续深化双拥共建成果。一是做好新一届省级双拥模范区创建命名工作。巩固和深化配合市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的工作成果,按照省级创建要求,指导27个乡镇(街道)抓细抓实创建工作。二是高标准打造双拥共建基地。加快推进“下八庙镇安居村双拥共建示范社区”的打造进度,力争2018年五月份前全面完成;积极推动“柳林镇钟家坝村双拥共建示范社区”项目的启动、落实。三是扎实开展双拥日常工作。坚持做好每月信息报送工作,及时维护管理双拥信息系统,加快推进双拥工作的信息化、平台化。四是认真做好全区年度双拥目标考核工作。严格按照双拥目标考核细则,对区级双拥成员单位和27个乡镇(街道)进行逗硬考核。
  6.稳步推进基层民主建设。一是深入推进阳光村务。指导各乡镇制定和完善村(居)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继续深入推进阳光村务,在全区27个乡镇(街道)建立阳光村务网络服务平台。二是集中开展村主任培训。结合工作节点,集中组织439个村(社区)主任,进行为期3天的业务培训。三是持续开展村(社区)示范创建活动。打造登科办事处登科社区、玉山镇凤阳社区、黄角树社区3个三星级社区;关公镇永定镇永定村、清河村,明阳镇大寨子村、龚家梁村等10个农村社区试点工作。加大示范社区创建力度,进一步提升城市社区的整体水平。四是继续推进439个村(社区)村(居)务监督工作,抓好全区村(居)村规民约、居规民约的落实。五是持续抓好439个村(居)基层治理改革工作,不断完善基层治理机制,规范村级组织运行。
  7.切实加强社会事务管理。一是持续抓好地名普查工作。按照时间节点扎实推进全国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抓好成果转换,实现全区地名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二是加快完成撤乡设镇工作。严格按照申报程序,加快推进万安乡等4个乡撤乡设镇工作进度,不断缩小政务服务半径,提升全区城镇化水平。三是尽快实现全区门楼牌标准规范。待农村门楼牌召标结束后,迅速制作安装农村门楼牌,早日实现全区门楼牌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四是深化殡葬改革。持续开展“生态殡葬”宣传活动,采取具体举措,优化配套设施,提高殡葬服务质量,提高公墓入墓率。
  8.着力完善福利养老服务体系。一是狠抓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全面完成市、区下达新增、改造敬老院、民办机构养老床位、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等目标任务,强化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监管,探索开展医养融合养老服务。二是积极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对全区享受低保的7120名残疾对象和持有二代残疾证,残疾等级为一级和二级的残疾人7078人,按一级80元和二级50元标准给予护理补贴,按时按标准发放生活补贴。三是推动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积极争取社会各界支持,拓宽资金来源渠道,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慈善助学、济困、扶老、救孤、赈灾活动,推动慈善事业健康有序发展。四是抓好居家养老信息平台建设工作。积极配合市局建立居家养老服务平台建设工作,确保2018年部分符合条件的60岁以上失能、半失能老人,80岁以上的高龄老人能够全部惠及。
  9.持续推动老龄事业发展。一是继续开展好5个敬老模范乡镇(街道)的创建工作。二是加强老年协会建设,乡(镇、街道)、城镇社区和重点村的老年协会(分会)实现全覆盖,做好示范性老年协会创建工作。三是开展敬老、爱老、助老项目实施,按川办发〔2018〕5号文件要求,加快推进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购买工作,在对特困供养人员,重点优抚对象统保的基础上,将全区80周岁以上老人的意外伤害保险进行统保。四是全面落实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严格规范《老年人优待证》办理。五是加强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建设,依托基层老年协会,加强农村留守、空巢老人的关爱服务工作。六是贯彻落实《老年法》,扎实开展“敬老月”活动,认真组织评选孝老敬亲“先进个人”,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
  10.扎实推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一是做好社会组织登记和管理工作。加强分类指导,继续扶持和规范行业协会,加大各类社会组织培育力度。二是认真开展社会组织年检工作。认真核实材料真实性,通过年检将社会组织里的僵尸组织予以取缔,确保年检率达100%。三是继续做好党建工作。进一步做好党建工作,逐步实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全覆盖;同时,注重在企业骨干中培养入党积极分子,为增强党组织战斗力夯实基层。四是做好平台运行工作。认真做好四川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运行工作,做到办件零差评,零失误,群众满意率达到100%。五是开展社会评估工作。严格遵守社会组织的各项要求、规则和纪律,认真查看社会组织的自评,并成立评估小组进行实地考察工作,对填报的社会组织的基本情况进行全面核实做到准确无误。
  11.全力做好信访安全工作。一是强化安全意识,提升管理水平,与下属各单位签订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达到100%,并指导各乡镇完善各类应急预案。二是落实安全责任制,做到警钟长鸣,加大宣传力度,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确保“0”事故率。三是认真组织学习,营造安全生产氛围,增强全民政人的安全防范意识。四是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按照每月不定时抽查、每季度必查的原则,对全区17所敬老院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确保无安全事故发生。五是认真落实依法信访,畅通信访渠道,提高矛盾化解能力,确保民政事业发展及社会和谐稳定,确保进京、赴省到市集体访为“0”;按期办结案,争取结案率达到95%。六是创新社会管理,强化工作责任落实,继续推进信访工作“一把手负责制”。七是建设完善各乡镇敬老院消防设施、确保2018年底达到70%。
  12.不断强化人才队伍建设。一是做好社会工作者宣传及开展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预计完成社工报名人数50人以上,力争做到参考率100%。二是积极完成局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预计完成光荣院、婚姻登记处、烈士陵园管理所岗位设置。三是完成好干部考核工作,继续完善2017年度47人年度考核工作。四是做好档案管理工作,继续完善2017年度组织部15人、人社局30人的档案工作。五是按时按要求做好工资、公务员等年报,完成2018年公务员年报15人,完成工资统计年报100人。
  13.继续强化婚姻事务。一是做好婚姻法律法规的宣传。通过宣传栏、发放告知单、印制《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册子等形式开展宣传。继续开展丰富多样和群众喜闻乐见的婚姻法律法规宣传,让广大群众了解婚姻登记制度的基本精神,不断增强遵守《婚姻法》和《婚姻登记条例》的自觉性。二是按照政策法规,做好婚姻登记工作。严格按照《婚姻登记暂行规范》程序履行职责,做好登记工作加强档案管理,确保婚姻登记均达到100%,按规定装订婚姻档案,保证婚姻登记档案的完整性。三是做好婚姻资料的收集、归档和规范管理工作,做到有证可查,为当事人做好结、离婚服务(含协议离婚)。四是进一步加强婚姻登记队伍建设。按照建设一支业务精通、行为规范、执法严明、服务周到、素质优良的婚姻登记员队伍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婚姻登记管理人员的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或考试,深化和完善民主评议与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制度,不断调动和激发全体婚姻登记员的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
  14.扎实做好财务监管。一是编制好2017年部门决算及2018年度单位预算,做好2018年单位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评价。二是完成2018年国有资产、政府资产清理核实及报表编制和统计月报、季报、年报上报。准确报送省十件民生工程实施报表。三是会同相关科室做好2018年各类人员基本信息摸底和准确录入统计台账上报,按时完成统计月报、季报、年报及统计数据的分析和比对。四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上级的财经纪律制度,认真检查民生工程进度,加强资金监管;按时完成局机关及下属单位的帐务核算;对乡镇直发系统操作人员进行一次业务培训。五是认真做好2017年的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协助相关科室完成省、市对民政资金使用的检查和总结上报。六是做好相关单位的衔接,力争民政各项资金按时足额兑现。七是争取相关人员的相关信息的准确,确保打卡的及时。八是用心用情接待来访、查询的群众,及时修改相关信息,及时补发。
  15.切实抓牢党建事务。一是深入开展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学原文、悟原理,每月开展一次理论交流讨论,每半年组织一次心得体会展评。二是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注重学用结合、学以致用的原则,切实坚定政治定力,激发内生动力,助推脱贫攻坚。三是建立学习型、服务型党组织。坚持好每周五领导干部讲党课,科室负责人讲业务的学习制度,月通报、年考核的考评制度,切实建立信念坚定、业务纯熟、服务高效的民政党员干部队伍。
  16.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有关作风建设的新批示,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和市委九项规定,贯彻落实“两准则、四条例”,紧扣中心工作,坚定不移落实“两个责任”,扎实开展“123”专项整治行动,持续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强力推进民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树立清风正气。
  17.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抓好党员发展和党员档案清理工作,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抓实支部共建和党员帮扶活动,组织开展党员志愿服务活动。
  18.抓实民政基础建设。加强基本知识学习,抓好干部职工政策法规教育培训;建立健全基本制度,严格按制度办事;抓实各项基础工作,精准优抚、低保、五保等民政对象基本信息;修正基本行为,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民政干部队伍。
  19.加强民政法治建设。坚持学法制度,举办法制讲座,聘请专业法律顾问;加强民政法律法规宣传;强化对重要文件、重大决策的规范性和合法性审查;按照规定程序行使行政权力,及时录入行权事项。
  20.深化民政事业改革。大力推进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革和基层民主建设改革,探索减灾救灾、退役士兵安置、慈善事业、殡葬救助、社会工作改革,扩展民政服务设施的社会功能。
  二、部门概况
  恩阳区民政局内设13个科室,分别为:办公室、救灾科、计划财务科、人事教育科、优抚安置科、社会救助科、基层政权科、社会事务科、信访和群众工作科、社会福利科、行政审批科、监察室、项目办。下属二级预算单位8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7个。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恩阳区民政局收入预算总额为8839699元,比2017年增加112187元,增加1.29%,主要原因是:与上年相比,人员职务职级晋升基本工资预算增加,增加1名财拨人员,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单位缴费预算按照规定标准比例提高,以及增加自收自支人员住房保障支出预算安排,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4195579元,上年补助收入4644120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8839699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202708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71473元,住房保障支出365518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恩阳区民政局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额为4195579元,比2017年增加211290元,增加5.30%,主要原因是:与上年相比,人员职务职级晋升基本工资预算增加,增加1名财拨人员,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单位缴费预算按照规定标准比例提高。
  恩阳区民政局预算安排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民政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3995579元,用于保障民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200000元,用于保障民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12536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养老保险支出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包括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行政区划和地名普查等项目支出。
  (二)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3137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三)住房保障支出279906元。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政府采购及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情况
  2018年暂无政府采购计划。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8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
  2018年预算安排54000元,较2017年预算下降1.82%,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的要求。
  2018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省市领导来区检查工作接待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8年预算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经费,与2017年预算持平。
  2018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000元,与2017年预算持平。用于1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防灾、减灾、救灾以及其他突发情况等方面工作的开展。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恩阳区民政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50.8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1.2万元,增长2.42%,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年初预算时财拨人员较上年增加1人。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绩效情况说明
  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相关规定,本部门对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个事业发展类项目,科学完整地编制了绩效目标,项目预算涉及财政资金**万元。
  项目名称财政拨款(万元)项目总体目标
  行政区划和地名普查管理经费12万元保障日常工作正常运转目标
  基层政权及社区建设经费8万元保障日常工作正常运转目标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底,恩阳区民政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定向保障类1辆、执法执勤类0辆、特种专业技术类0辆、事业单位公务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名称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收入: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行政运行: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事业运行: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五)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六)行政单位医疗: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七)事业单位医疗: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八)公务员医疗补助: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九)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日常公用经费:为保障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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