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恩阳区民政局2021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说明
巴中市恩阳区民政局2021年部门收支预算已经区财政局批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现将2021年部门收支预算公开如下。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恩阳区民政局主要职责
1.起草全区民政工作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
2.拟订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3.拟订全区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监督实施,统筹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负责精减退职职工和襄渝铁路西段伤残民兵民工及遗属生活补助工作。
4.拟订全区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服务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5.负责全区乡镇以上行政区划设立、命名、撤销、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审核上报工作,负责全区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调处行政区域边界争议,负责地名管理工作。
6.拟订全区婚姻、殡葬、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拟订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和儿童救助保护保障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
7.拟订全区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拟订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并指导实施,拟订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康复辅助器具行业管理,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8.拟订全区城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监督实施,拟订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和老年人权益保障政策并监督实施。
9.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10.拟订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11.依法依规负责康复辅助器具行业和社会福利、养老服务、殡葬服务、救助管理机构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
12.完成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恩阳区民政局2021年重点工作
1.进一步完善困难群众保障体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建立健全快速响应、个案会商“救急难”工作机制,做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做实基层数据,加强对接中省资金分配,实时监测、监控,提高困难群众保障实效性;积极发展服务类社会救助,形成“物质+服务”的救助方式;畅通急难社会救助申请、救助通道,完善低保、特困和低收入家庭认定办法;深化“放管服”改革,试行全域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下放;优化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政策措施,扩大社会救助服务供给;巩固完善孤儿、困境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和关爱机制,开展流浪乞讨救助、残疾人生活补助审核发放等工作。
2.做好城乡基层治理工作。推动基层治理制度创新和能力建设,做好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后半篇”文章评估连续五年考核和全省第十一届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完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构建党组织领导下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治理体系;创建下八庙镇乡村治理现代化省级试点,打造登科街道白玉社区“服务型”和“智慧型”省级示范社区;完善社会力量协同体制,大力培育发展、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开展公共服务。
3.大力推进民生项目实施。积极争取中省资金建设恩阳区城区颐养综合体等项目和国家专项债券资金建设金顶山殡葬服务站二期工程;加快在建项目建设进度。
4.加快推进全区养老事业发展。不断满足全区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制定《巴中市恩阳区公办养老机构公建民营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积极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开发全区城乡智慧养老服务平台,推行“互联网+养老服务”;新增或改造护理型床位,提升失能、半失能等特殊群体照护水平;依托柳林镇罐子沟村、下八庙镇万寿村建设“旅养”融合示范区,依托恩阳医养园、蓉创医养结合中心建设“医养”结合体验区。
5.全面提高社会事务服务质量。形成社会服务凝聚力,优化工作环境,加强文明窗口行风建设,争创全国4A婚姻登记单位,依法做好婚姻登记和收养登记工作;推动殡葬综合改革,建立健全节地生态葬、惠民殡葬和殡葬救助体系;开展“敬老月”“寒冬送温暖”“慈善月”“金秋圆梦•慈善助学”等系列活动;常态化抓好民政服务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6.精心编制“十四五”规划。围绕民生保障、乡村振兴、基层治理和国家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等重大民生政策,以及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重大发展机遇,科学编制“十四五”规划。重点在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基层治理示范社区等方面谋划编制重大项目,确保进入中省重大项目库。到2025年底,大救助体系进一步健全,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民生条件持续改善,养老服务、社会组织发展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形成以“中心城区养老为核心,机构养老+森林康养+运动康养+居家养老”的养老服务发展格局,推动区域性养老服务等便民场所的建设,构建“生态恩阳•康养胜地”;党组织领导下充满活力的基层治理机制更加成熟,群众自治能力不断提升,民政的兜底性、基础性和保障性作用,进一步推动全区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部门概况
恩阳区民政局按照综合预算原则,将全部收入和支出纳入预算管理。2021年财政预算财政供给人员36人,供给车辆1辆,下属二级预算单位4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4个。
三、收支预算说明情况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75.16万元、其他收入441.33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771.9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1.7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2.85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收入预算总额816.49万元,比2020年增加6.3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75.16万元,占总收入45.95%,其他收入收入441.33万元,占总收入54.05%。
(二)支出预算情况。支出预算总额816.49万元,比2020年增加6.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96.49万元,占总支出97.55%,项目支出20万元,占总支出2.45%。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75.16万元,比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27.28万元,主要原因是到龄人员退休财政预算供给人员减少。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75.16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30.5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1.7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2.85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75.16万元,比2020年减少)6.34万元,主要原因是到龄人员退休财政预算供给人员减少。
(一)基本支出355.16万元,其中:
1.人员支出301.06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09.63万元,绩效工资47.13万元,津贴补贴33.7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31.09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5.17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9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69万元,奖金3.85万元,住房公积金22.85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0万元。
2.日常公用支出53.27万元,其中:办公费5.18万元,印刷费2.30万元,水费3万元,电费3万元,邮电费7万元,差旅费10.94万元,维修(护)费1万元,会议费1.2万元,培训费1万元,公务接待费3.5万元,工会经费2.2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差旅费8.86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83万元,其中:生活补助0.78万元、奖励金0.05万元。
(二)项目支出20万元,其中:运转类项目支出2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民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7.5万元,比2020年预算总额减少1.6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较2020年预算不变,主要原因是2021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3.5万元,较2020年预算减少31.37%,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的要求。
(三)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2020年预算不变;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较2020年预算不变,主要原因应急救困等突发情况方面工作的开展。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1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1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
九、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1年,恩阳区民政局及下属4个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53.27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2.42万元,减少4.35%。主要原因是到龄人员退休财政预算供给人员减少。机关运转经费为公用经费、运转类项目经费及其它运转经费之和。
十、政府采购及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无年初预算安排。
十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0年底,本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固定资产总额68.97万元。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定向保障类0辆、执法执勤类0辆、特种专业技术类1辆、事业单位公务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二、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2021年预算编制了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其中:涉及项目2个,预算项目资金20万元。
十三、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安排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收入: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行政运行: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事业运行: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五)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六)行政单位医疗: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七)事业单位医疗: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八)公务员医疗补助: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九)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日常公用经费:为保障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附件: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1-1.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1-2.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4-1.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6.政府采购预算表
7.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预算表
8.巴中市恩阳区区级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9.巴中市恩阳区部门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