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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阳区“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服务指南

2023-10-16 15:02 来源: 恩阳区民政局

一、适用范围

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                    

二、设定依据

(一)《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1号)第五条第一款:国务院民政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是本级人民政府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第六条:登记管理机关负责同级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

(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了令251号)第十一条:登记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成立登记申请的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60日内作出准予登记或者不予登记的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管理机关不予登记,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一)有根据证明申请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宗旨、业务范围不符合本条例第四条规定的;(二)在申请成立时弄虚作假的;(三)在同一行政区域内已有业务范围相同或者相似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没有必要成立的;(四)拟任负责人正在或者曾经受到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或者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五)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情形的。

(三)《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1号)第八条:申请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二)有规范的名称、必要的组织机构;(三)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从业人员;(四)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合法财产;(五)有必要的场所。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名称应当符合国务院民政部门的规定,不得冠以"中国"、"全国"、"中华"等字样。

(四)《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1号)第九条:申请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举办者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下列文件:(一)登记申请书;(二)业务主管单位的批准文件;(三)场所使用权证明;(四)验资报告;(五)拟任负责人的基本情况、身份证明;(六)章程草案。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主席令第66号)第八十七条:为公益目的或者其他非营利目的成立,不向出资人、设立人或者会员分配所取得利润的法人,为非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包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第九十二条:具备法人条件,为公益目的以捐助财产设立的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经依法登记成立,取得捐助法人资格。依法设立的宗教活动场所,具备法人条件的,可以申请法人登记,取得捐助法人资格。法律、行政法规对宗教活动场所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六)《民政部关于社会组织成立登记时同步开展党建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民函〔2016〕257号)第一条:申请新成立社会组织,应当同时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承诺书》(附件1)。登记管理机关批准社会组织登记后、社会组织申领证书前,应当由社会组织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社会组织党员情况调查表》(附件2)。《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承诺书》《社会组织党员情况调查表》须由该组织拟任主要负责人和拟任法定代表人共同签字。

三、申请条件

(一)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二)有规范的名称和必要的组织机构;

(三)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从业人员;

(四)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合法财产;

(五)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场所;

(六)由单位举办或由单位和个人共同举办;如由个人举办,举办者应为两人或两人以上且具备法人条件。

四、申请材料

序号

申请材料名称

材料详细要求

备注

1

成立登记申请书

材料种类:原件。发起单位在签字处盖章。纸质材料份数:1份、电子材料份数:1份。报送标准:写明成立的必要性,拟成立民办非企业单位业务的基本情况及成立后可发挥的作用,宗旨、业务范围、开办资金及来源、举办者情况介绍等;由举办者签字或举办单位盖章。网上报送要求:无。

2

业务主管单位同意设立登记的文件

材料种类:原件。业务主管单位按公文行文标准盖章。纸质材料份数:1份、电子材料份数:1份。报送标准:明确同意该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明确作为其业务主管单位,明确其开展活动的业务范围;直接登记类的不提交。网上报送要求:无。

3

有执业许可证的提交许可证复印件

材料种类:复印件。签字处盖章。纸质材料份数:1份、电子材料份数:1份。报送标准:复印件并注明与原件一致。网上报送要求:无。

4

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申请表

材料种类:原件。签字处盖章。纸质材料份数:1份、电子材料份数:1份。报送标准:原件一式一份。网上报送要求:无。

5

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核准表

材料种类:原件。签字处盖章。纸质材料份数:1份、电子材料份数:1份。报送标准:原件一式一份。网上报送要求:无。

6

理事会通过的章程

材料种类:原件。纸质材料份数:3份、电子材料份数:1份。报送标准:一式三份。网上报送要求:无。

7

住所使用权证明

材料种类:复印件。签字处盖章。纸质材料份数:1份、电子材料份数:1份。报送标准:1.租赁的住所: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及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2.其他组织或个人无偿提供的住所:提供房产所有者证明(应详细说明使用面积、使用期限、所在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及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如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租赁后无偿提供的,提供租赁者的证明(应详细说明使用面积、使用期限、所在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租赁合同复印件及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网上报送要求:无。

8

民办非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材料种类:原件。签字处盖章。纸质材料份数:1份、电子材料份数:1份。报送标准:原件一式一份。网上报送要求:无。

9

民办非企业单位负责人备案表

材料种类:原件。签字处盖章。纸质材料份数:1份、电子材料份数:1份。报送标准:负责人为理事长、副理事长及执行机构负责人;领导干部兼任民非负责人职务需按干部管理权限报批,并附批准文件。网上报送要求:无。

10

理事简历、监事简历

材料种类:原件。纸质材料份数:1份、电子材料份数:1份。报送标准:原件一式一份。网上报送要求:无。

11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材料种类:原件。逐页盖章。纸质材料份数:1份、电子材料份数:1份。报送标准:应附银行进账单复印件。网上报送要求:无。

12

开办资金捐赠承诺书

材料种类:原件。单位捐赠由单位盖章。纸质材料份数:1份、电子材料份数:1份。报送标准:写明捐赠金额,作为民非的开办资金,承诺该资金为捐赠者的合法财产。网上报送要求:无。

13

社会组织成立基层党组织承诺书

材料种类:原件。纸质材料份数:1份、电子材料份数:1份。报送标准:按照社会组织开展党建工作相关要求,请将相关资料交中共四川省社会组织第二综合委员会备案后提交。网上报送要求:无。

五、办理流程



 



 

 

 

 

六、办件类型及时限

即办件

(一)法定时限:60个工作日

(二)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七、收费标准

不收费

八、办理结果名称

同意成立登记的批复、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核准后章程

九、数量限制

0

十、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十一、办理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一)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现场办理地点

巴中市恩阳区舜联大厦置信国际社区15栋4楼4-1号(市民之家四楼A区无差别综合窗口A04-A11号窗口)

(三)网上办事大厅

四川政务服务网:http://bzs.sczwfw.gov.cn

(四)联系方式.

(一)巴中市恩阳区民政局联系电话:0827-3368200

(二)业务咨询电话:0827-3369532

(三)投诉监督电话:12345;0827-3369502

十二、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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