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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恩阳区司法局关于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的说明

2019-10-28 09:39 来源: 区司法局 作者:区司法局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负责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协助做好区内人民监督员选任和管理工作。

  2.负责并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和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3.负责指导和管理司法所工作。

  4.负责拟订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全区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监督管理并指导法律援助、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指导监督律师和司法鉴定工作。

  5.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负责本系统队伍建设。

  6.完成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打造亮点,深入推进法治文化建设。顺利迎接省、市对我区“七五”普法中期督导检查。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组织配合相关部门开展“1+10”主题普法活动135次,惠及群众10万余人。组织开展“法润天府·法治文艺进万家”“清凉之夏·法治电影周”等活动67场次;开展“互联网+普法”,常态运行“两微一端”普法新载体,推送普法资讯300余条;常态化运行“法治早班车”12期,对10个乡村法治文化阵地进行提档升级。

  2.关注热点,积极化解基层矛盾纠纷。对27个乡镇、438个村(社区)调委会进行了巩固完善,全区共配备专职调解员15个,兼职调解员1567名,调解信息员429个,择优选拔60名调解能手建成全区调解专家库;大力推进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在矛盾纠纷多发易发领域新建成旅游纠纷调委会、劳动纠纷调委会、物业纠纷调委会等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15个,推广发扬“枫桥经验”,探索完善“诉调对接”“公调对接”机制。对全区调委会组织机构和队伍进行星级评定,5名人员分别被评为“全国优秀调解员”“首席调解员”“省级调解能手”。坚持推广运用“众口调”,成功调处91件,该方法入选《四川法治蓝皮书》。

  3.聚焦难点,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教育监管。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执法程序,落实技防措施,对5%的重点社区服刑人员实施电子腕带监控管理,对80%的其他社区服刑人员实行手机定位,全面应用“人脸+指纹”识别系统,实现社区服刑人员零脱管、零漏管。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特殊人群扫黑除恶政策法规学习教育12场次。认真做好安置帮教工作,在社区、敬老院等地建成“社区服刑人员服务基地”11家,依托企业建立特殊人群“安置帮教基地”2个,安置特殊人群就业22人,解决困难刑满释放人员临时救助14人。

  4.消除盲点,大力实施法律援助民生工程。推进法治扶贫“三到三免”工作,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59件,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59%,新建乡镇规范化法律援助工作站2个,完成市、区目标全年任务的100%。全面完成玖欣房产、登科大厦房屋买卖预售合同纠纷法律援助案件的办理,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5000余万元。在区总工会成立农民工法律援助维权工作站,共办理农民工维权案件35件,兑现农民工工资210余万元。坚持律师陪同区级领导接访制度,累计参与接访25次,现场解答法律问题31个,提出书面法律意见书2份。加大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宣传力度,印发法律援助宣传资料20000余份。

  5.找准着力点,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积极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网络、热线等“三大平台”建设,完成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依托司法所,按照“3+x”模式(即设置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公证服务等窗口)建成8个乡镇公共法律服务站。开通12348-6法律服务热线并优化升级,协助建成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巴中司法一点通,更新各类信息36条。

  6.因地制宜,全面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协助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方案》,全面完成省司法厅下达的分批、分阶段开展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任务,累计完成21个司法所的规范化建设,18个司法所获得“省级规范化司法所”命名。充实基层队伍力量,通过招录、调入等方式充实司法所专职司法助理员5名,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充实司法行政辅助人员12名。

  二、机构设置

  巴中市恩阳区司法局下属二级单位3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1504.5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入减少67.99万元,下降8.03%;支出增加17.81万元,增加2.51%。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财政拨入普法宣传、社区矫正经费减少,其中普法宣传经费减少66.24万元,相比减少78.86%,社区矫正经费减少25.16万元,相比减少80.74%。

  图片1.png

图一: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778.5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78.52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725.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16.76万元,占84.96%;项目支出109.22万元,占15.0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片2.png 

图二:支出决算结构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504.5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入减少67.99万元,下降8.03%;支出增加17.81万元,增加2.51%。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财政拨入普法宣传、社区矫正经费减少,其中普法宣传经费减少66.24万元,相比减少78.86%,社区矫正经费减少25.16万元,相比减少80.74%。

  图片3.png

图三: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25.9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67.99万元,下降8.03%,主要变动原因是财政拨入普法宣传、社区矫正经费减少,其中普法宣传经费减少66.24万元,相比减少78.86%,社区矫正经费减少25.16万元,相比减少80.74%。

  图片4.png

图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25.9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类)支出580.9万元,占80.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66.44万元,占9.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28.27万元,占3.89%;农林水(类)支出10.5万元,占1.45%;住房保障支出39.87万元,占5.49%。

  图片5.png

图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725.98万元,完成预算93.25%。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448.5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25.8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基层司法业务(项): 支出决算为31.3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普法宣传(项): 支出决算为7.3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法律援助(项): 支出决算为25.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社区矫正(项): 支出决算为18.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事业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23.1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教育(类)***(款)***(项): 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决算数小于/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

  3.科学技术(类)***(款)***(项): 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决算数小于/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

  4.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款)***(项): 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决算数小于/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66.4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26.1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2.1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7.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支出决算数为10.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数为39.8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16.7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18.6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41.83万元、津贴补贴191.17万元、奖金10.23万元、绩效工资10.8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66.44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23.2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6.45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7.76万元、生活补助10.5万元、住房公积金39.87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0.29万元。

  公用经费98.1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5.75万元、印刷费2.85万元、电费0.5万元、邮电费9.67万元、差旅费25.87万元、维修(护)费3.26万元、租赁费3万元、会议费0.3万元、培训费3.46万元、公务接待费1.73万元、工会经费9.2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83万元、其他交通费0.9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68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9.94万元,完成预算99.4%,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7.83万元,占78.7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11万元,占21.23%。具体情况如下:

  图片6.png

图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83万元,完成预算97.88%。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减少0.11万元,下降1.39%。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车辆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截止2018年底,单位公务用车2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7.83万元。主要用于社区矫正、普法宣传、法律援助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支出2.11万元,完成预算105.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增加/减少0.06万元,下降2.76%。

  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0批次,56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2.11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基层司法所工作经费、社区服刑人员司法E通定位平台工作经费、人民调解经费等7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法律援助及案件补贴和人民调解经费2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2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梳理填报。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2018年度依法治区、社区矫正、法律援助等工作有序开展,并获得一致好评,取得一定成绩。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2个项目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人民调解处理矛盾纠纷人民满意度高,法律援助工作处理法律援助案件159件,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5000余万元,兑现农民工工资210余万元,绩效评价优。

  (二)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18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基层司法业务””法律援助及案件补贴”“普法宣传”等5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人民调解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5万元,执行数为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全区人民调解工作顺利开展。

  2.法律援助及案件补贴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32万元,执行数为25.8万元,完成预算的80.63%。通过项目实施,保障全区法律援助工作顺利开展,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5000余万元,兑现农民工工资210余万元。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8 年度) 


项目名称

人民调解经费

预算单位

巴中市恩阳区司法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5

执行数:

5

其中-财政拨款:

5

其中-财政拨款:

5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0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开展全区人民调解工作。关注热点,积极化解矛盾纠纷

对27个乡镇、438个村(社区)调委会进行了巩固完善,全区共配备专职调解员15个,兼职调解员1567名,调解信息员429个,择优选拔60名调解能手建成全区调解专家库,调解91件。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调解案件数量

100件

91件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是否有当事人投诉

无任何投诉

无投诉

项目完成指标

时效指标

完成时间

截止2018年12月

2018年12月

项目完成指标

成本指标

差旅费及案件资料费等

5万元

5万元

项目完成指标

效益指标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当事人及群众对案件调解结果满意度

非常满意、满意、一般、不满意

满意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8 年度)

项目名称

法律援助及案件补贴

预算单位

巴中市恩阳区司法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32

执行数:

25.8

其中-财政拨款:

32

其中-财政拨款:

25.8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0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开展全区法律援助工作。消除盲点,大力实施法律援助民生工程。推进法治扶贫“三到三免”工作,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00件。

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59件。全面完成玖欣房产、登科大厦房屋买卖预售合同纠纷法律援助案件的办理,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5000余万元;办理农民工维权案件35件,兑现农民工工资210余万元;加大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宣传力度,印发法律援助宣传资料20000余份。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调解案件数量

100件

159件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是否有当事人投诉

无任何投诉

无投诉

项目完成指标

时效指标

完成时间

2018年12月

2018年12月

项目完成指标

成本指标

差旅费、案件资料费及案件补贴等

32万元

25.8万元

项目完成指标

效益指标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当事人及群众对案件调解结果满意度

非常满意、满意、一般、不满意

满意


  (三)部门开展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恩阳区司法局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1。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人民调解经费项目、法律援助及案件补贴经费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人民调解经费项目2018年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2。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恩阳区司法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8.15万元,比2017年增加9.15万元,增长10.28%。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我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7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7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我局共有车辆2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5.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行政运行(项):指机关运行经费。

  6.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项目经费支出。

  7.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基层司法业务(项):指基层司法业务开展运行经费。

  8.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普法宣传(项):指法律宣传经费。

  9.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法律援助(项):指法律援助工作开展经费。

  10.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社区矫正(项):指社区服刑矫正工作开展经费。

  11.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事业运行(项):指机关事业运行经费。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指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支出。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人员医疗保险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14.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指开展扶贫工作经费支出。

  1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住房公积金支出。

  1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8.“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恩阳区司法局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巴中市恩阳区司法局下属二级单位3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

  (二)机构职能。

  1.承担全面依法治国、依法治省、依法治市、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区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2.负责区政府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发布前的合法性审查。承办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报送备案工作。负责区政府各部门和下级政府规范性文件报送区政府的备案审查工作。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

  3.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区政府各部门、下级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监督检查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指导监督全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承办向区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指导办理区政府行政应诉案件。

  4.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负责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协助做好区内人民监督员选任和管理工作。

  5.负责并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和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6.负责指导和管理司法所工作。

  7.负责拟订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全区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监督管理并指导法律援助、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指导监督律师和司法鉴定工作。

  8.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负责本系统队伍建设。

  9.完成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人员概况。

  巴中市恩阳区司法局共有49人,其中公务员42人,机关工勤3人,事业人员4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778.5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78.52万元,占100%。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725.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16.76万元,占84.96%;项目支出109.22万元,占15.04%;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根据适用指标体系进行调整)

  (一)部门预算管理。

  1.绩效目标制定

  我局在年初根据司法局的职能职责制定了详细的工作目标,截止2018年底所有目标任务均全面(或超额)完成。预算编制根据恩财预《关于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及2018-2020年三年滚动财政规划的通知》要求和部门预算编制口径及时编报了部门预算,重点项目实行优先保障原则,“三年滚动规划”执行情况较好。一是严格执行收入预算编制口径,做到编制详细准确,确保预算编制的真实、完整。二是严格执行支出预算,“人员经费按标准、日常公用按定额、专项经费按项目”的编制口径,并对政府采购支出预算和“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进行重点关注,保证了支出预算编制准确性和规范性。三是严格执行收支预算编制口径,提高了我局年初预算编制准确度。

  2.目标管理情况

  我局对目标的管理实行年初按科(股)室和时间节点对目标任务细化量化,按季度对各科(股)室的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通报,通过考核情况针对存在的重难点事项,再次进行办公会议商讨研究,再拿举措。做到了绩效目标科学合理,各项工作目标在年底均高质量完成。

  (二)结果应用情况。

  2018年,按照上级的要求,我局在政务信息公开网站上进行了预决算公开公示。严格按照年初预算进行部门整体支出,在支出过程中,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三公经费”从严管理,认真执行“会计复核、计财科长审核、财务分管领导审批”联审签批核制度。所有项目均详细制定了方案,严格按方案组织实施,尤其是在专项经费支出上,做到专款专用,按项目实施计划的进度进行资金拨付,无截留、无挪用等现象。实行了先有预算、后有执行、“用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新常态。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18年,我局切实做好财政收支预算,并及时对上年度部门决算和当年度预算进行公开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实现每一项资金的预算和使用均公开透明。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是我国财政部门的重点关注部分,一个完整有效的绩效管理方案,需要以预算为导向,结合我局实际过程中支出进行合理化分配,以达到合理高效地运用资金、提升资金的产出结果、节约成本与资源、提高部门的办事效率。

  (二)存在问题。

  一是部门年初预算数与决算数悬殊过大,对于严格执行年初预算难于实现。二是部门预算绩效评估体系不完善,部分项目绩效评估标准难于界定。三是预算绩效管理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偏低。

  (三)改进建议。

  一是尽可能施行年初足额预算的办法,使《预算法》的严格实施真正落到实处。二是“绩效目标评估”的上层专业设计者进一步完善预算绩效目标评估的指标体系,实现评估指标明晰化,消除上级只要绩效评估结果,不管绩效评估办法的可操作性。三是加强绩效管理及绩效评估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提升。

   附件2

  2018年司法局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工作开展及项目情况

  我局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目标管理与督查工作经费”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梳理填报。

  二、评价结论及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我局不管是在资金预算编制方面,还是预算执行、支出绩效方面,都按规定严格执行,合理安排支出,总体评价为优秀。

  1.立项规范

  按照规定的程序设立,符合相关要求;目标合理,符合本单位的职能任务,是新形势下加强外宣的具体举措;项目预期目标结合实际和年度工作要求,指标明确;该项目纳入司法局年度财政预算,资金落实到位,确保任务推进落实。

  2.项目管理

  紧紧围绕年初绩效目标不偏不移,严格预算执行管理,将绩效目标完成进度与专项财政支出快慢挂钩,有效避免年底突击花钱现象。

  3.项目绩效

  项目目标完成情况、项目效益情况、受益群体满意度等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一、存在主要问题

  1.对于绩效管理的经验不足,项目的部分成果难以用指标形式表示;针对网络新技术运用的考核难以量化明确。

  2.财务人员在财务预算、报销等方面的业务能力还需加强。以便更好地项目绩效管理。

  二、相关措施建议

  1.统筹考虑年度项目工作预算计划,对项目年度预算进行合理分析,下达合理的预算资金;

  2.强化绩效意识,切实抓好部门预算执行进度,建立健全绩效考核机制,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保证绩效目标达成。

  3.加强项目资金的跟踪监督管理,推进项目正常运行。为保证项目的正常实施,加强和完善对项目资金使用的跟踪监督管理,确保资金运行安全。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巴中市恩阳区司法局

  2019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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