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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恩阳区司法局2020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说明

2020-06-22 09:05

巴中市恩阳区司法局2020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说明

巴中市恩阳区司法局2020年部门收支预算已经区财政局批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现将2020年部门收支预算公开如下。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 承担全面依法治国、依法治省、依法治市、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区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2. 负责区政府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发布前的合法性审查。承办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报送备案工作。负责区政府各部门和下级政府规范性文件报送区政府的备案审查工作。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

3. 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区政府各部门、下级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监督检查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指导监督全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承办向区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指导办理区政府行政应诉案件。

4. 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负责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协助做好区内人民监督员选任和管理工作。

5. 负责并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和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6. 负责指导和管理司法所工作。

7. 负责拟订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全区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监督管理并指导法律援助、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指导监督律师和司法鉴定工作。

8. 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负责本系统队伍建设。

9. 完成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0年重点工作任务

1. 讲政治抓党建,全面加强党的领导

(1)坚持政治引领,强化党的建设。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教育引导全局的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加强“四个自信”,坚持“两个维护”。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及其四川省实施细则、《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党内法规。完善党委运行规则,落实党委书记的领导责任,强化党支部书记主体责任,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抓好党员发展工作,积极成立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党支部。

(2)坚持管用结合,强化意识形态建设。强化党委班子对意识形态工作的主体责任,加强意识形态领域的管理和引导。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组织党员干部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做好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处置,用好“学习强国”等学习平台,管好 “恩阳司法”官方微博、恩阳司法工作微信群,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

2. 顾大局供服务,依法做好疫情防控

(3)发挥职能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各级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部署要求,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细化防控举措,严格疫情防控期间社区矫正对象和刑满释放人员管控,加强全区重点场所和本部门本系统联防联控、群防群控,广泛开展疫情防控法治宣传,抓实疫情防控期间的合法性审查、法律服务、矛盾纠纷排查等工作,服务和保障全区经济社会发展。

3. 重协调强督察,统筹推进依法治区

(4)明确目标任务,协调有序推进。制定出台《中共巴中市恩阳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0年工作要点》和《法治恩阳建设规划(2021-2025)》,明确任务清单和时限要求,建立了横向分工合作、纵向分级负责的工作机制,协调一致推进全面依法治区工作有序开展。协调召开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协调小组会议、办公室会议和专题会议,加强对本地区法治领域重大事项、重大问题的协调。制定出台《2020年度巴中市恩阳区依法治区评分目标绩效考核实施细则》,适时开展督查,确保依法治区工作系统化和科学化推进。

(5)推进全民学法守法。制定出台《2020年恩阳区守法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健全完善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法治培训、依法决策、年终述法等制度,落实中小学校法治课程和学法课时制,抓好兼职法治副校长聘任、管理和考核。深化“法律七进”活动,开展“一月一主题”法治宣传活动。

(6)落实普法工作责任,深化法治示范创建。加大对“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落实力度,强化对各单位部门普法责任主体的考核。加大全民普法力度,推动构建各单位部门联合参与的“大普法”工作格局。深化“法治示范镇(街道)”、“民主法治示范村(居)”、“法治示范机关(单位)”等法治创建活动,努力创建省级法治示范区或1个省级法治示范单位,争创国家“七五”普法先进县区。

4. 建机制促规范,推动法治政府建设

(7)健全完善法制审查和行政复议工作机制。制定出台《恩阳区法制审核实施细则》和《关于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健全相关内部管理机制,规范法制审查和行政复议的工作流程,提高工作质量。

(8)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组织对全区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培训、考试和考核,更新到期执法证件。贯彻实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动实行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

(9)积极创建法治政府示范区。制定出台《恩阳区法治政府建设方案(2021-2025)》,召开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推进会,细化目标任务,完善法治政府建设督察机制,压实责任,推进各项工作落实落地,争创省级“法治政府示范区”。

5. 建平台惠民生,做强公共法律服务 

(10)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加强区、镇(街道)、村(居)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标准化建设,提升法律服务质效。完善公共法律服务站点设施建设,建立标准化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组建区委政府和镇(街道)村(居)法律顾问团和法律顾问人才库,出台考核细则,稳步推进法律顾问团工作,形成法律顾问全覆盖工作格局。

(11)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保障。加大公共法律服务宣传力度,运用“村村响”、普法微信群、官方微博等平台对公共法律政策进行全方位、多角度宣传,提升群众知晓率。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为重点建设工程、民生项目推进保驾护航,推动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围绕精准扶贫、乡村振兴、风险防范化解等,开展公共法律服务。

(12)提升法律援助办理质量。组织编写《法律援助制度汇编》,推进法律援助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建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审查制度,推行办案质量与办案补贴挂钩的案件补助差别化制度。开展“法律援助进企业”“农民工维权”等专项行动。完善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为民生领域和信访工作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6. 守底线保稳定,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13)持续推广“众口调”。坚持发展“枫桥经验”,持续推广“众口调”,指导各司法所运用“众口调”调解重大疑难矛盾纠纷,完成“众口调”经典案例汇编。大力开展矛盾纠纷排查,探索矛盾纠纷线索汇总分流机制。推进基层调解组织建设,建立健全个人调解室和专业调解委员会。加强人民调解员培训,推进调解员队伍职业化、专业化建设。

(14)强化特殊群体管控。建立健全社区矫正联席会议制度,强化政法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衔接、联动,提升社区矫正工作质效。学习宣传贯彻落实《社区矫正法》,推进社区服刑人员规范管理。做好安置帮教工作,积极协调相关单位落实帮扶措施,建立社区公益劳动基地,开展劳动技能培训,促进特殊人群回归社会。

(15)强力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广泛宣传扫黑除恶相关法律法规,扩大专项斗争影响力,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深入摸排社区服刑、刑释人员中的涉黑人员,建立涉黑涉恶台账,进一步加强涉黑、涉毒、涉暴和违规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和震慑力度。组织各级人民调解员,围绕重大活动、敏感时期、重要节点和重点领域,开展涉黑涉恶线索排查。

7. 补短板强基础,夯实司法行政根基

(16)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积极适应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按规定做好司法所立户列编。加强“一所三中心”(司法所和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法律援助中心、社区矫正中心)的规范化建设,积极推进“一所一品牌”创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下沉机关力量,发展壮大司法所队伍。

(17)打造务实担当队伍。抓好班子和队伍建设,进一步强化理想信念教育,推进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突出培养专业能力、专业精神,切实解决知识弱项、能力不足、经验盲区等当务之急。扎实开展精准扶贫,做好驻村帮扶和一对一帮扶工作,完成脱贫攻坚各项目标任务。

二、部门概况

巴中市恩阳区司法局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纳入预算管理。2020年财政预算供给人员共54人,供给车辆2 辆。有下属二级预算单位3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

三、2020年收支预算情况

2020年恩阳区司法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表1)

(一)收入预算情况。收入预算总额745.14万元,比2019年增加45.1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45.14万元,占总收入100%.(表1-1)

(二)支出预算情况。支出预算总额745.14万元,比2019年增加45.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15.14万元,占总支出95.98%,项目支出30万元,占总支出4.02%。(表1-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745.14万元,比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45.1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5名。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45.14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592.7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4.8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0.5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7.06万元。(表2)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45.14万元,比2019年增加45.1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5名。(表3)

(一)基本支出715.14万元。

1.人员支出577.40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73.81万元,绩效工资14.14万元,津贴补贴204.1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64.84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7.45万元,奖金 13.12万元,住房公积金47.06万元,其他工资福利16.56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7.2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9.01万元。

2.日常公用支出137.45万元,其中:办公费25万元,差旅费31.71万元,邮电费9万元,工会经费4.71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费8万元,印刷费4.71万元,水费0.08万元,电费0.5万元,物业管理费0.32万元,维修维护费用3.5万元,租赁费2.5万元,会议费0.5万元,培训费4万元,公务接待费1.8万元,劳务费0.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2.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8.22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29万元,其中: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29万元。(表3-1)

(二)项目支出30万元。

运转类项目支出30万元,主要用于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社区矫正、依法治区、机关物业管理及水电气、网络运行维护和资料印刷等支出。(表3-2)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9.8万元,比2019年预算总额减少0.2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2019年预算一致。

(二)公务接待费1.8万元,较2019年预算减少10%,主要原因是厉行节俭。 

(三)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19年预算一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万元,与2019年预算一致。(表3-3)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表4)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表5)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0年,区司法局下属0家行政单位以及1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0万元,与2019年预算一致。

(二)政府采购及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情况。2020年政府采购支出0万元。(表6和表7)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止2019年底,本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固定资产总额70.65万元。现有公用用车2辆,其中:执法执勤类2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目标设置情况。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0年预算的8个项目,涉及资金30万元,编制了绩效目标。分别是:”12348“法律援助服务语音平台工作经费项目2万元;法制城市创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创建及依法治理项目5万元;安置帮教经费项目4万元;法律援助及案件补贴项目4万元;基层司法所工作经费项目8万元;社区矫正及社区服刑人员司法E通定位平台工作经费项目2万元;人民调解经费项目2万元;依法治区法制宣传工作经费项目3万元。(表8和表9)

十、名称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安排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收入: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行政运行: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事业运行: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五)行政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实行归口管理的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六)事业单位离退休:指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八)行政单位医疗: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九)事业单位医疗: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公务员医疗补助: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十一)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日常公用经费:为保障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附件:表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表1-1.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表1-2.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政府采购预算表

表7.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预算表

表8.巴中市恩阳区司法局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表

表9.巴中市恩阳区司法局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表1-7:2020年部门司法局预算公开表.xls

表8:巴中市恩阳区司法局2020年部门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表.xls

表9:巴中市恩阳区司法局预算整体指出绩效目标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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