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恩阳区司法局关于2019年部门决算编制的说明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职能参照省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
(1)承担全面依法治国、依法治省、依法治市、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区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2)负责区政府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发布前的合法性审查。承办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报送备案工作。负责区政府各部门和下级政府规范性文件报送区政府的备案审查工作。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
(3)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区政府各部门、下级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监督检查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指导监督全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承办向区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指导办理区政府行政应诉案件。
(4)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负责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协助做好区内人民监督员选任和管理工作。
(5)负责并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和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6)负责指导和管理司法所工作。
(7)负责拟订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全区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监督管理并指导法律援助、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指导监督律师和司法鉴定工作。
(8)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负责本系统队伍建设。
(9)完成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9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推进依法治区,深化社会法治建设。推动召开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会议,印发《全面依法治区2019年工作要点》。召开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办公室主任第一次会议,制定并印发《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工作规则》《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协调小组工作规则》和《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依据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求和全面依法治区总体目标,制定《全面依法治区工作2019年考核细则》,完善全面依法治区考核指标体系。开展全面依法治区工作督察,组织6个督察组对91个区级部门、27个乡镇(街道)进行全面督察,发现问题31个,提出改进意见12个。深入推进全民守法,实施“七五”普法,开展“法律七进”,常态开展以案说法、现身说法、讲堂说法和村居微信普法“五个一”活动,截至目前,建立普法微信群386个,推送微信普法信息68期2万余条,开展各类普法宣传活动180余场次,结合法治扶贫培育贫困村法律明白人500余名。
(二)强化依法行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开展文件合法性审查81次,建议修改56条,审定部门规范性文件30份。全面落实法律顾问参与行政决策的制度机制,今年以来,法律顾问为区政府决策提供建议12条,审查政府和部门合同协议43余件,提出修改意见60余条。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全区发生行政复议案件4件,已开庭审理3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均出庭应诉,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率达100%。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动态管理制度,对全区615名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全面清理,清理注销行政执法证件11件。
(三)着眼体系升级,不断扩大公共法律服务影响力。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完成三汇镇、观音井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和9个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室的建设。印制《恩阳区公共法律服务宣传资料》,在全区开展公共法律服务政策宣传活动40余场次。协助区委、区政府起草《关于统筹推进全区法律顾问工作的实施意见》。开展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活动,组织专职律师对18个用工单位劳动合同样本的合法性进行了审查,受理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73件。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质效,突出重点服务对象,开通绿色通道,扩大法律援助服务范围,共办理法律咨询事项4215件次,受理法律援助案件247件(其中刑事案件81件),办结186件。强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积极开展矛盾纠纷“一月一排查”行动,累计排查932件,调解成功918件,组织开展疑难复杂矛盾纠纷大排查专项活动,坚持推广运用“众口调”,成功调处疑难矛盾纠纷案件21件。
(四)持续规范社区矫正执法,维护辖区和谐稳定。严格落实各项监管制度,严格执行日常报告、请销假管理、居住地变更、考核奖惩等制度,强化部门衔接配合,开展调查评估107人次,被采纳98份,接受区检察院监督检查2次。开展社区服刑人员进监狱接受“震撼教育”、社区矫正对象高考送温暖等创新活动3次。提升信息化管控水平,实施GPS定位,通过定位手机追踪、越界警告,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全天候跟踪管理,配备率达到89%,在7个执法中队安装人脸指纹识别记录仪,分片区建立微信监管群。今年来,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98人,依法解矫106人,在矫116人,未出现社区服刑人员再犯罪、无理信访和参与群体性事件,建成社区矫正对象公益劳动基地4个、安置帮教基地2个。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全区特殊人群涉黑涉恶线索摸排6次、主题集中教育活动8场次,开展禁毒和防邪知识法治宣传10场次。
(五)强化队伍建设,锻造司法行政铁军。全面贯彻落实全区机构改革安排部署,完成区依法治区办、区法制办的职能、人员转隶整合。修订完善党委工作规则、行政工作规则、请示报告制度、督查落实制度等制度11项,创新实施《巴中市恩阳区司法局作风积分累计管理办法(试行)》,出台作风督查通报6期。完善基层党组织设置,对基层支部及人员进行全面调整,切实解决原基层党组织党员分散问题。全面完成省委巡视、区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集中学习讨论12场次,开展“四项教育”5场次、专题党课8场次,形成调研文章6篇。针对公共法律服务“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扎实开展专项整治,着力解决好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组织召开全区基层法律工作者纪律作风整顿会议,通过每月一督导检查,促进法律服务行业纪律作风提升。
二、机构设置
巴中市恩阳区司法局下属二级单位22个,其中行政单位18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3个。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支出总计2294.64万元,其中收入1488.81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入增加710.29万元,增加91.23%。主要变动原因是司法业务用房建设预算资金519万元;支出805.83万元,增加79.86万元,增加11%。
图1:2019年收入支出结构分析表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收入合计1488.8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88.81万元,占10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支出合计805.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66.84万元,占82.75%;项目支出138。99万元,占17.25%。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支出总计2294.64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增加790.14万元,增长52.52%。
图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05.8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79.85万元,增长/下降11%。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增加。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05.8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类)支出656.06万元,占81.41%;农林水(类)支出6.58万元,占0.8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6.59万元,占8.26%;卫生健康支出31,74万元,占3.94%;住房保障支出44.85万元,占5.57%。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805.83,完成预算54.13%。其中:
1. 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495.45万元,完成预算94.6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
2. 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一般行政管理实务(项):支出决算为14.91万元,完成预算15.6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款项年底才到位。
3. 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基层司法业务(项):支出决算为39.19万元,完成预算186.6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结余资金支付。
4. 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普法宣传(项):支出决算为55.64万元,完成预算97.6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
5. 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法律援助(项):支出决算为28.61万元,完成预算79.4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款项年底才到位。
6. 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社区矫正(项):支出决算为2.06万元,完成预算4.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款项年底才追加调整到位。
7. 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为20.2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8. 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其他司法支出(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伙食团运行经费于2020年拨付。
9. 公共安全支出(类)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项):支出决算为0万元,预算382万元,完成预算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司法业务用房资金按照进步拨付款项。
1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66.5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1.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29.5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2.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8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3.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0万元,预算6.84万元,完成预算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年底资金到位,2020年拨付完成。
14.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支出决算为0.3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5. 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支出决算为6.58万元,完成预算62.6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年底资金未支付到位,2020年支出完成。
16.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44.8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7. 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支出决算为0万元,预算137万元,完成预算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司法业务用房资金按照建设进度拨付款项。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66.8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37.2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日常公用经费129.6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5.26万元,完成预算52.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或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两辆报废一辆,另外一辆于2020年采购回来,公务用车运行经费结余3.2万元,占三公经费预算32%。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4.8万元,占4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46万元,占4.6%。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图
1. 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预算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8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8万元,完成预算6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减少3.14万元,下降39.55%。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2019年报废一辆,新购置车辆于2020年到位。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金额0元。截至2019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8万元。主要用于司法业务执法执勤,其中包括社区服刑人员管理,法律援助外调取证,法制审查合法性审查外出调查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46万元,完成预算2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减少1.65万元,下降78.05%。主要原因是商家尚未结算。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46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57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46万元,具体内容包括:依法治区、工伤调查等接待费(。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区司法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9.62万元,比2018年增加31.47万元,增长/下降32.06%。主要原因依法治区办划转,人员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区司法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区司法共有车辆2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车辆1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安置帮教、基层司法所工作经费、人民调解经费等7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7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及案件补贴5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通:通过普法宣传、社区矫正、安置帮教、人民调解等工作开展,建立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提升依法治理水平,社会稳定,百姓安居乐业,大幅度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5个项目支出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2019年获得“全国模范司法所所长”1名。通过基层司法所工作、社区矫正、人民调解、安置帮教工作有序开展,取得一定的社会效益,百姓执法懂法守法铭记于心,法制氛围浓厚。
1.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19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基层司法所工作经费””人民调解经费”“法律援助及案件补贴”等5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基层司法所工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8万元,执行数为7.31万元,完成预算的91.4%。通过项目实施,保障基层司法所基本运转,打造“办公设施一流,物资装备一流,队伍素质一流,工作业绩一流”的全新司法所。
(2)人民调解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5万元,执行数为2.62万元,完成预算的52.37%。通过项目实施,解决百姓生活事,老百姓获得幸福感、喜悦感;社会矛盾率达到95%以上,及时化解矛盾,强化邻里关系,增强团结稳定。
(3)安置帮教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4万元,执行数为1.92万元,完成预算的48%。通过项目实施,为刑满释放、解除劳教劳教人员提供帮助,帮助其生活、就业等,社会秩序稳定。
(4)社区矫正机社区服刑人员司法E通定位平台工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2万元,执行数为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全年无漏管、脱管人员,社区矫正解矫人数120人,通过对社区矫正人员的关心帮助,让社区矫正人员重拾信心,常怀感恩,报答社会。
(5)法律援助及案件补贴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4万元,执行数为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开展法律援助工作,让弱势群体有法可依、有法可询,利用法律武器解决矛盾纠纷问题。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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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基层司法所工作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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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单位 |
巴中市恩阳区司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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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8万元 |
执行数: |
7.31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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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拨款: |
8万元 |
其中-财政拨款: |
7.31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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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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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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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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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各乡镇司法所日常工作的开展,维护公共安全。1.基层司法所对社区矫正人员走访、帮助;2.打造“办公设施一流,物资装备一流,队伍素质一流,工作业绩一流”的全新司法所;3.提升基层司法所形象,争创“先进司法所”。 |
1.基层司法所工作有序推进开展,2019年获得“模范司法所长”1名;2.17个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全部完成;3.基层司法所业务用房修缮,办公环境得到改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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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司法业务学习 |
全年至少开展两次司法所业务学习 |
司法所长2名出去学习,司法业务学习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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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司法所规范化建设 |
17个司法所 |
17个司法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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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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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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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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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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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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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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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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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服务对象及社会满意度 |
满意度达到95%以上 |
无投诉、信访,满意度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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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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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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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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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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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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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拨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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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拨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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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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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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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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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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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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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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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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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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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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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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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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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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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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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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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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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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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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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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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拨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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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拨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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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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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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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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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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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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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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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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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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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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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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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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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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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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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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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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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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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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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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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拨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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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拨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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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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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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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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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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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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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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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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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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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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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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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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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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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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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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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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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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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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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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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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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人民调解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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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单位 |
巴中市恩阳区司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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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5万元 |
执行数: |
2.62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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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拨款: |
5万元 |
其中-财政拨款: |
2.62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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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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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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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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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通过纠纷调解,解决百姓日常事,让老百姓获得幸福感、喜悦感;2.社会矛盾化解率达到95%以上;3.及时化解矛盾,强化邻里关系,增强民族团结。 |
强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积极开展矛盾纠纷“一月一排查”行动,累计排查932件,调解成功918件,组织开展疑难复杂矛盾纠纷大排查专项活动,坚持推广运用“众口调”,成功调处疑难矛盾纠纷案件21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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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社会矛盾化解率 |
矛盾化解率》95% |
矛盾化解率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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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成本指标 |
人民调解室规范化建设 |
1万元 |
村居均有调解室,且标识标牌安装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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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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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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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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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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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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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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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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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95% |
>95% |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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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安置帮教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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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单位 |
巴中市恩阳区司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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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4万元 |
执行数: |
1.92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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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拨款: |
4万元 |
其中-财政拨款: |
1.92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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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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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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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通过走访刑满人员,为服刑人员提供帮助,加强刑满人员管理;2.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重新犯罪率,社区服刑人员又犯罪率控制在3%以下;3.安置帮教人员学习法律知识,利用法律武器解决问题,降低再犯罪率;4.开展帮教人员技能培训,增强社会生存能力。 |
1.刑满释放人员无再犯罪人员,再犯罪率为0;2.帮教人员参加就业培训学习率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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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安置帮教对象再犯罪率 |
《3%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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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安置帮教人员安全 |
人员无受伤 |
无受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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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成本指标 |
安置帮教对象学习及法律宣传 |
2万元 |
1.2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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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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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项目完成指标 |
社会效益 |
社会稳定 |
|
社会和谐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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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当事人及群众对案件调解结果满意度 |
非常满意、满意、一般、不满意 |
满意 |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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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法律援助及案件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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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单位 |
巴中市恩阳区司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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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4 |
执行数: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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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拨款: |
4 |
其中-财政拨款: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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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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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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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全区法律援助工作。消除盲点,大力实施法律援助民生工程。推进法治扶贫“三到三免”工作,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00件。 |
2019年受理法律援助案件270件。全面完成“魁轩花园”商品房预约合同纠纷法律援助案件的办理,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1500余万元;办理农民工维权案件73件,兑现农民工工资350余万元;加大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宣传力度,印发法律援助宣传资料80000余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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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调解案件数量 |
150件 |
270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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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农民工维权案件 |
50件 |
73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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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时效指标 |
完成时间 |
2019年12月 |
2019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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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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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效益指标 |
挽回经济损失 |
1500万元 |
185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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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当事人及群众对案件调解结果满意度 |
非常满意、满意、一般、不满意 |
非常满意 |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恩阳区司法局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1。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人民调解经费项目、法律援助及案件补贴经费等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人民调解经费项目2019年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2。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5.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行政运行(项):指机关运行经费。
6.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项目经费支出。
7.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基层司法业务(项):指基层司法业务开展运行经费。
8.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普法宣传(项):指法律宣传经费。
9.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法律援助(项):指法律援助工作开展经费。
10.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社区矫正(项):指社区服刑矫正工作开展经费。
11.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事业运行(项):指机关事业运行经费。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指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支出。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人员医疗保险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14.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指开展扶贫工作经费支出。
1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住房公积金支出。
1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8.“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巴中市恩阳区区司法局部门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报告范围包括机关和下属单位)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巴中市恩阳区司法局下属二级单位3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
(二)机构职能。
1.承担全面依法治国、依法治省、依法治市、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区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2.负责区政府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发布前的合法性审查。承办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报送备案工作。负责区政府各部门和下级政府规范性文件报送区政府的备案审查工作。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
3.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区政府各部门、下级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监督检查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指导监督全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承办向区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指导办理区政府行政应诉案件。
4.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负责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协助做好区内人民监督员选任和管理工作。
5.负责并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和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6.负责指导和管理司法所工作。
7.负责拟订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全区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监督管理并指导法律援助、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指导监督律师和司法鉴定工作。
8.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负责本系统队伍建设。
9.完成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人员概况。
巴中市恩阳区司法局共有55人,其中公务员44人,参公管理1人,机关工勤3人,事业人员7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19年本年收入合计1488.8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88.81万元,占100%。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19年本年支出合计805.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66.84万元,占82.75%;项目支出138.99万元,占17.25%;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1.绩效目标制定
我局在年初根据司法局的职能职责制定了详细的工作目标,截止2019年底所有目标任务均全面(或超额)完成。预算编制根据恩财预《关于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及2018-2020年三年滚动财政规划的通知》要求和部门预算编制口径及时编报了部门预算,重点项目实行优先保障原则,“三年滚动规划”执行情况较好。一是严格执行收入预算编制口径,做到编制详细准确,确保预算编制的真实、完整。二是严格执行支出预算,“人员经费按标准、日常公用按定额、专项经费按项目”的编制口径,并对政府采购支出预算和“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进行重点关注,保证了支出预算编制准确性和规范性。三是严格执行收支预算编制口径,提高了我局年初预算编制准确度。
2.目标管理情况
我局对目标的管理实行年初按股室和时间节点对目标任务细化量化,按季度对各股室的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通报,通过考核情况针对存在的重难点事项,再次进行办公会议商讨研究,再拿举措。做到了绩效目标科学合理,各项工作目标在年底均高质量完成。
(二)结果应用情况。
2019年,按照上级的要求,我局在政务信息公开网站上进行了预决算公开公示。严格按照年初预算进行部门整体支出,在支出过程中,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三公经费”从严管理,认真执行“会计复核、计财科长审核、财务分管领导审批”联审签批核制度。所有项目均详细制定了方案,严格按方案组织实施,尤其是在专项经费支出上,做到专款专用,按项目实施计划的进度进行资金拨付,无截留、无挪用等现象。实行了先有预算、后有执行、“用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新常态。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19年,我局切实做好财政收支预算,并及时对上年度部门决算和当年度预算进行公开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实现每一项资金的预算和使用均公开透明。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是我国财政部门的重点关注部分,一个完整有效的绩效管理方案,需要以预算为导向,结合我局实际过程中支出进行合理化分配,以达到合理高效地运用资金、提升资金的产出结果、节约成本与资源、提高部门的办事效率。
(二)存在问题。
一是部门年初预算数与决算数悬殊过大,对于严格执行年初预算难于实现。二是部门预算绩效评估体系不完善,部分项目绩效评估标准难于界定。三是预算绩效管理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偏低。
(三)改进建议。
一是尽可能施行年初足额预算的办法,使《预算法》的严格实施真正落到实处。二是“绩效目标评估”的上层专业设计者进一步完善预算绩效目标评估的指标体系,实现评估指标明晰化,消除上级只要绩效评估结果,不管绩效评估办法的可操作性。三是加强绩效管理及绩效评估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提升。
附件2
业务用房项目2019年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18年5月区发改局《关于巴中市恩阳区司法局业务用房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恩区发改行审〔2018〕111号)批准司法局业务用房项目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1518㎡,项目总投资546万元,其中中央配套资金382万元,省级配套资金137万元,地方财政27万元,中央、省级资金均已到位,本级财政资金尚未收到。
2019年5月,二届区政府第89次常务会议决定:(一)原则同意司法业务用房项目、区公共实训基地及环境监察监测业务和实验用房共同选址于明阳镇何家坝村二社,由区司法局、区人社局和区生态环境局分别将项目委托给金汇公司,实行打捆招标,联合建设,全面负责项目设计、预算、财评、招标、管理等事宜;各部门严格按照工程建设进度拨付建设资金,项目竣工验收后,按成本价进行结算。(二)由区人社局、司法局、区生态环境局、金汇公司负责项目建设推进和质量监管等事宜,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近早启动项目建设。
2019年10月,经金汇公司公开招标,确定巴中市巴河水利水电有限责任公司作为项目施工单位,中标金额为1854万元,其中我局业务用房主体部分318万元。业务用房资金申报程序:由施工单位提交工程进度情况,业主进行工程量的审核,施工方履行财务手续,单位按照工程进度拨付款项,至今已经拨付108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司法局业务用房项目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1518㎡,包括:法律事务接待用房、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业务用房以及停车场、道路、绿地等附属设施。司法业务用房建设目标是满足司法业务工作需要,改善司法行政机关办案条件,让司法行政基础设施规范化,从而夯实司法行政工作。
该项目建设手续齐全,可研报告经区发改局批复,具备建设条件,设计施工符合国家建设标准及相关规范,未发生超概算现象,严格按施工进度完成建设任务,建设内容和规模适当,建设方案科学、合理,具有可行性。群众社会安全感和群众对政法机关(政法队伍)执法工作满意度均达95%以上。中央预算内投资382万元,完成投资108万元,支付率31%,项目总投资546万元,完成投资108万元,总投资完成率大于20%。该项目计划2020年年底之前完成基础设施建设,2021年10月项目的实施内容与申报目标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项目严格按照规模、标准、预算进行,无超规模、超标准、超概算问题。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19年3月29日下达地方政法基础设施建设2019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川发改投资【2019】162号),其中巴中市恩阳区司法局中央预算资金382万元。资金于2019年7月29日到达本级财政,用于司法业务用房建设及装修工程。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该项目中央配套资金382万元,省级配套137万元,本级财政27万元。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司法业务用房建设及装修工程。
2、资金到位。截止2020年10月28日,中央、省级资金到位519万元,本级财政配套资金尚未到位。其中中央资金382万元,于2019年7月29日到达本级财政,资金到位及时。
3、资金使用。
按照合同约定根据工程进度拨付资金,已经拨付108万元,剩余274万元在财政大平台账户。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该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资金使用规范,严格执行相关财务管理制度,不存在挤占挪用等违规违法行为。资金转付严格按照财务审批程序进行,会计核算结果真实、准确,不存在超范围超标准支出、转移资金、挤占挪用等违规违法问题。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司法业务用房项目、区公共实训基地及环境监察监测业务和实验用房共同选址于明阳镇何家坝村二社,由区司法局、区人社局和区生态环境局分别将项目委托给金汇公司,实行打捆招标,联合建设,全面负责项目设计、预算、财评、招标、管理等事宜;各部门严格按照工程建设进度拨付建设资金,项目竣工验收后,按成本价进行结算。由区人社局、司法局、区生态环境局、金汇公司负责项目建设推进和质量监管等事宜。
(二)项目管理情况。
项目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项目管理制度,严格按照核准的招标组织形式和招标方式,确定巴中市巴河水利水电有限责任公司为施工单位,并签订施工合同;确定四川亿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中鸿亿博集团有限公司)为建设监理单位,并签订监理合同;确定核工业德阳金阳岩土工程有限公司为勘察单位,并签订勘察合同。
(三)项目监管情况
项目均按有关工程监理的法规性文件规定、实行工程监理。委托有监理资质的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全过程监理。严格按照国家建设项目建设程序和管理制度严格管理,建设工程定期检查,严格按照国家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组织实施。项目建设按图施工,明确规定项目的技术标准、质量和工期等,不降低建设标准。对工序交接、隐蔽工程检查、设计的变更审核、质量事故的处理、质量和技术签证等进行控制,对出现违反质量规定的事件、容易形成质量隐患的做法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建立工程质量日记、质量汇报会等制度以了解和掌握质量动态,及时处理质量问题。
四、目标及绩效完成情况
(一)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目前该项目主体已基本完工,2020年年底前项目主体结束,2021年完成装修并搬迁入驻。
(二)项目效益情况
社会效益。本项目属于政府投资的社会发展项目,项目将满足恩阳区司法局的业务用房需要,为司法工作提供硬件支持,促进司法行政业务的正常开展,为推动恩阳法治社会的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重大贡献。本项目建设属于新建工程,环境优美,可在一定程度美化当地居民居住环境,改善治安条件,缓解造成的噪声、扬尘污染等,生态环境效益显著,项目建成将使城市功能更加合理,具有较好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
群众满意度。司法局业务用房项目的建设是回应人民群众期待,满足人民群众需求,实现人民群众满意,直接面向群众,直接服务群众,是一项便民、利民、惠民的举措,为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项目建成后,对保证社会秩序稳定,民众遵纪守法、打击犯罪,切实为人民群众服务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五、评价结论
业务技术用房实施后,经费到位及时,经费支出合理合规,实现了预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设立依据充分,并且目标明确,符合中央有关推进司法行政工作的要求,项目的建成维护了我市司法行政工作的形象,在推进依法治市进程、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我局业务用房主体工程已基本完工,经测算,房屋装修需410余万元,视频监控和指挥中心建设等设备采购需100万元,现我局仅有各项项目资金302万元,资金缺口达208万元。区级财力薄弱,不能解决资金缺口,可能导致项目装修进度滞后。
(二)相关建议
为了能将我局的业务技术用房充分利用,我局将向上级申请相关的配套设施项目经费,以便我局能完成相关的配套建设,让前来办事的群众能享受更好的环境。
七、2019年绩效评价中存在的问题整改情况
通过对该项目进行绩效评价,总体评价很好,但是存在两个问题:(一)目前该项目主体已经基本完工,但是根据申报进度拨付款项34%,项目完成情况和进度申报有差距;(二)该项目资金缺口达208万元,可能影响项目完成。
针对上述两个问题,措施如下:(一)积极向上级部门争取配套资金,在2021年项目实施完成;(二)督促施工单位积极申报进度,按照进度拨付,积极与财政衔接资金拨付。
第五部分 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