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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恩阳区司法局2021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说明

2021-05-08 15:33 作者:冉娟

区司法局2021年部门收支预算已经区财政局批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等有关要求,现将2021年部门收支预算公开如下。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职能简介

1. 承担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区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2. 负责区政府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发布前的合法性审查。承办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报送备案工作。负责区政府各部门和下级政府规范性文件报送区政府的备案审查工作。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

3. 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区政府各部门、下级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监督检查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指导监督全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承办向区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指导办理区政府行政应诉案件。

4. 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负责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协助做好区内人民监督员选任和管理工作。

5. 负责并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和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6. 负责指导和管理司法所工作。

7. 负责拟订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全区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监督管理并指导法律援助、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指导监督律师和司法鉴定工作。

8. 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负责本系统队伍建设。

9. 完成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1年重点工作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上级司法行政工作会议重要部署,立足“一个统筹、四项职能”的工作布局,坚持“讲政治、强弱项、谋发展”的总要求,奋发拼搏,真抓实干,为实施“开放引领、产业强区”发展战略,加快建设“产业新城、旅游新城、空港新城”,奋力推进恩阳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的法治保障。

1.主动作为,聚力疫情防控工作。

做好疫情防控的法治宣传,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强化责任担当,细化防控举措,严格疫情防控期间社区矫正对象和刑满释放人员管控,加强全区重点场所和本部门本系统联防联控、群防群控,创新公共法律服务的方式方法,抓实疫情防控期间的合法性审查、法律服务、矛盾纠纷排查等工作,服务和保障全区经济社会发展。

2.围绕中心,聚力服务恩阳经济社会发展

主动服务全区“433”发展战略,围绕区委四大发展目标、三大主导产业、三大新业产业,整合法律资源、打包法律服务事项、创新法律服务方式,建立重大项目、重点产业公共法律服务联络员、定期法治体验机制,实行一体化、上门式服务,主动参与全区“开放引领、产业强区”发展战略,构建助推高质量的良好法治氛围。

3.政治引领,全面推进党的建设

把党史学习教育与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紧密结合起来,与庆祝建党100周年系列活动结合起来,高质量完成学习教育各项任务。全面抓实党史学习教育,抓实党的思想政治建设。始终将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省委十一届七次、八次全会、市委四届十次、十一次全会和区委二届十三次、十四次全会精神,面向全系统党员干部抓好学习贯彻,引导干部职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加强对意识形态阵地的建设和管理,加强网评宣传队伍建设。精心组织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做好意识形态工作专题研究分析研判。

4.推进法治恩阳建设,创建平安幸福恩阳

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全面领导。始终把党的领导作为法治建设最根本的保证,把加强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区全过程和各方面。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将法治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研究制定法治建设指标体系和考核标准,健全政治督察、综治督导、执法监督、纪律作风督查巡查等制度机制加强对重大法治问题的法治督察。

统筹推进依法治区工作。完善党的领导体制,进一步健全全面依法治区工作制度和推进机制。完善行政决策机制,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体系,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加强法治队伍建设,积极培育成立律师事务所或设置分所,实现我区律师事务所“零”突破。加大我区公职律师、公司律师队伍建设,建立法治人才智库,指导组织全区行政执法人员、公证员、人民陪审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明白人等法治人才进行业务培训和考试。

精心组织高质量编制法治建设规划。系统总结近年来全面依法治区工作。结合恩阳实际,高质量编制《法治恩阳建设规划(2021—2025 年)》《巴中市恩阳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巴中市恩阳区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巴中市恩阳区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巴中市恩阳区“十四五”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

5.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完善政府治理体系

加强法治审查与备案、行政复议与应诉、法律顾问工作。建立健全合法性审查衔接机制,出台《恩阳区法治审查实施细则》,依法依规对政府疫情防控期间有关公告、通知等行政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的法治保障工作。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做好有关《民法典》贯彻实施的相关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修订完善《巴中市恩阳区委区政府法律顾问团管理办法(试行)》,做好2020年法律顾问团总结工作和2021年法律顾问团启动工作,为区委区政府和区级党政部门提供法律服务,加强全区法律顾问工作的监督和考评,确保法律顾问履职尽责,为我区法治建设助力。

6.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增强全民法治观念

持续深化法治宣传、法律援助、持续推进人民调解工提档升级工作。推动“谁执法谁普法”制度全面落实,修订完善普法责任清单,健全通报和考核机制。加强《民法典》宣传,督导《民法典》宣传贯彻实施情况。持续深化“法律七进”,加强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广泛开展“法治教育第一课”,常态开展“宪法法律进学校”、“疫情防控·法治同行”活动,提升“一月一主题一月一形式”活动质效,打造普法恩阳品牌。严格落实《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审查办法》,大力提高法援质量。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依法换届镇村两级人民调解委员会。依法规范行业化专业化调解组织。

二、部门概况

区司法局按照综合预算原则,将全部收入和支出纳入预算管理。2021年财政预算财政供给人员56人,供给车辆2辆,下属二级预算单位3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一)收入预算情况。收入预算总额769.78万元,比2020年增加24.5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69.78万元,占总收入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支出预算总额769.78万元,比2020年增加24.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39.78万元,占总支出96.10%,项目支出30万元,占总支出3.90%。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769.78万元,比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24.5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69.7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609.07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67.2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4.6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8.8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69.78万元,比2020年增加24.5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一)基本支出739.78万元,其中:

1.人员支出597.15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84.04万元,绩效工资18.90万元,津贴补贴201.4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67.22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0.91万元,奖金 13.47万元,住房公积金48.80万元等。

2.日常公用支出142.35万元,其中:办公费12万元,差旅费31.68万元,邮电费10万元,工会经费4.88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费8万元等。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29万元,具体为奖励金0.29万元。

(二)项目支出30万元,全为运转类项目支出30万元,主要用于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社区矫正、依法治区、网络运行维护和资料印刷等支出。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9.5万元,比2020年预算总额减少0.3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较2020年预算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1.5万元,较2020年预算减少16.67%,主要原因是厉行节俭。

(三)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2020年预算减少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万元,较2020年预算无变化。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

九、政府采购及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0万元。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0年底,本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固定资产总额177.90万元。现有公务用车2辆,均执法执勤车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十一、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1年预算的8个项目,涉及资金30万元,编制了绩效目标。分别是:”12348“法律援助服务语音平台工作经费项目2万元;法制城市创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创建及依法治理项目5万元;安置帮教经费项目4万元;法律援助及案件补贴项目4万元;基层司法所工作经费项目8万元;社区矫正及社区服刑人员司法E通定位平台工作经费项目2万元;人民调解经费项目2万元;依法治区法制宣传工作经费项目3万元。

十二、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安排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收入: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行政运行: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事业运行: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五)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六)行政单位医疗: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七)事业单位医疗: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八)公务员医疗补助: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九)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日常公用经费:为保障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附件: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1-1.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1-2.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4-1.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6.政府采购预算表

7.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预算表

8.巴中市恩阳区司法局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9.巴中市恩阳区司法局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表1-7: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表8:巴中市恩阳区司法局预算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表.xls

表9:巴中市恩阳区司法局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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