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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恩阳区司法局领导简介、主要职责和机构设置

2024-02-28 09:57 来源: 区司法局



朱斌,男,汉族,1974年9月生,1996年7月参加工作,大专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巴中市恩阳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

工作分工:协助主任负责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办工作,主持局党组、行政全面工作。


张小明,男,汉族,1976年5月生,1999年9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巴中市恩阳区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工作分工:协助委依法治副主任负责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办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政务信息、信息公开、科技创新、信息化建设、司法行政指挥平台建设、“十四五”专项规划等工作;负责法治政府建设、法治督察、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等工作;负责预决算、财务审计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公务车辆、机关后勤工作;负责公共节能、降本减负、营商环境、放管服、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智慧城管、“过紧日子”十条措施、财税征管暨税收共治等工作。

分管委依法治办秘书股、办公室、计财装备股、法治督察股、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

联系渔溪、九镇、雪山、上八庙


刘子伦,男,汉族,1976年10月生,1998年5月参加工作,大专学历,现任巴中市恩阳区司法局副局长。

工作分工:负责指导和管理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人民陪审员和人民监督员选任、城乡基层社会治理、市域社会治理、网格化服务管理、平安建设、两项改革“后半”文章等工作;负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律师、基层法律服务所、12348巴中法网、法律援助、公证、政务服务、项目工作、招商引资、行权平台、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法学会、法治调研、法治创建、普法依法治理、区政府法律顾问团、镇村(居)法律顾问等工作;负责国家安全、青少年和未成年人保护、综治、防邪、扫黄打非、禁毒防艾、扫黑除恶等工作

    分管区委依法治区办秘书股、层管理股、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社区矫正执法大队、区法律援助中心、区医患纠纷调解中心、公证处

    联系文治、明阳、兴隆、茶坝、群乐、双胜。

 

何军平,男,汉族,1976年10月生,1997年1月参加工作,大专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巴中市恩阳区司法局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

工作分工:负责党的建设、干部队伍建设、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劳动工资等工作;负责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思想、意识形态责任制、精神文明建设、巡视巡察、纪检监察等工作;负责目标绩效管理、议题案督办、司法行政改革等工作;负责群团、统战、老龄、双拥、离退休、教育、计划生育、人口普查、体育、关工委、社会评价、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知识产权、医疗保障、无偿献血、慈善捐赠等工作。

    分管政治部、机关工会

    联系登科、司城


赵大勇,男,汉族,1976年7月生,2009年4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巴中市恩阳区司法局党组成员、机关党总支书记。

工作分工:负责机关党总支、党务信息等工作;负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负责乡村振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等工作;负责安全信访、维稳征兵、质量强区、防灾减灾、抢险救灾、常态化疫情防控、民生事业新型工业、现代服务业、农民工服务保障、民营经济、现代农业产业园区等工作

分管机关党总支、社区矫正执法大队。

联系玉山、关公。

 

向月镜,女,汉族,1988年1月生,2010年10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巴中市恩阳区司法局党组成员。

工作分工:负责合法性审查、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等工作;负责文明城市创建、文化旅游、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三区同创”等工作;创建全国“四好农村路”示范区、路长制、田长制、河长制、林长制、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

分管行政复议与应诉股、法制审查股

联系柳林、花丛、下八庙、尹家。

 

 

一、主要职责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国、依法治省、依法治市、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区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负责区政府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发布前的合法性审查。承办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报送备案工作。负责区政府各部门和下级政府规范性文件报送区政府的备案审查工作。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

(三)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区政府各部门、下级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监督检查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指导监督全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承办向区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指导办理区政府行政应诉案件。

(四)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负责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协助做好区内人民监督员选任和管理工作。

(五)负责并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和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六)负责指导和管理司法所工作。

(七)负责拟订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全区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监督管理并指导法律援助、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指导监督律师和司法鉴定工作。

(八)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负责本系统队伍建设。

(九)完成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区委依法治区办秘书股

负责处理区委依法治区办日常事务。

(二)办公室

处理区司法局日常政务和事务。负责本机关文电、会务、接待、机要、档案、保密、信访、安全、绩效管理、信息宣传、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舆情管理等工作。承担综合公文的起草审核、重大政务督办、史志年鉴编纂等工作。负责本系统科技信息化建设和网络信息安全工作。

(三)政治部

负责本系统干部队伍建设。负责本局及下属单位干部职工的培训、考核、考察、任免报批和机关党建工作。负责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劳动工资等工作。联系工、青、妇等群众组织。负责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和反腐败、统战、老龄、双拥、离退休工作。

(四)法治督察与调研股

开展全面依法治国理论与实践调查研究工作。承办全面依法治区工作规划建议的协调工作,组织起草全面依法治区有关重要文件。研究提出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意见和措施。拟定本系统发展战略、发展规划、重大政策。推进司法行政改革。拟定全区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拟定全面依法治区决策部署的年度督察工作计划,开展重大专项督察,提出督察意见、问责建议。指导监督“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指导监督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推进全民普法。指导全区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对外法治宣传。指导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五)法制审查与监督股

负责区政府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发布前的合法性审查和报送备案工作。负责下级政府和区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报送区政府的备案审查工作。负责全区行政执法的综合协调、监督检查、资格管理、颁证年审、人员培训和评价工作。指导行政裁决工作。受理有关行政执法投诉举报。

(六)行政复议与应诉股

监督协调全区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工作。组织有关部门和政府法律顾问办理向区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案件和因之引发的行政诉讼、市政府裁决案件。办理向区政府申请行政赔偿的案件。

(七)基层管理股

负责指导和管理司法所工作。指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负责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协助抓好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配合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八)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

负责规划和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监督、管理法律援助、公证、司法鉴定、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负责公证处、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公证员、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年度考核及执业核准审核工作,查处投诉和无证执业及其他违纪行为。指导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工作。指导监督法律顾问工作。配合做好司法鉴定、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负责本机关“放管服”改革工作,推进本系统行政权力依法规范运行。

(九)计财装备股

负责本机关的预决算、财务、物资装备管理、政府采购和基本建设工作。负责车辆及驾驶人员的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内务和公务接待等后勤保障工作。监督管理下属单位财务装备工作。

(十)社区矫正执法大队

负责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指导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指导、监督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拟适用社区矫正的被告人、罪犯的调查评估工作。负责社区矫正对象的考核奖惩、帮扶工作。负责指导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和社会志愿者工作。指导协调刑满释放和期满解矫人员的帮教和过渡性安置工作。

三、联系方式

地 址:巴中市恩阳区登科寺路228号

电 话:0827-3368186

    办公时间:5月4日至9月30日 上午9:00—12:00,下午2:30—6:30

              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 上午9:00—12:00,下午2:30—6: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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