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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恩阳区司法局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总结

2023-04-20 18:22 来源: 区司法局

市域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在市域范围内的具体实施,是国家治理的重要基石,恩阳区司法局作为主要成员单位,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决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安排,主动服务和融入中心大局,扎实履行“一个统筹、三大职能”,以统筹推动法治恩阳建设、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法治服务保障能力、维护社会稳定、公共法律服务创新发展为抓手,着力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新时代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现将近三年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当好参谋助手,强化市域社会治理法治保障

(一)加强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统筹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时转发《四川市县法治指数任务分解表》,结合年度法治建设领域重点任务,印发全区乡村振兴法治工作规划(2020年—2025年)、全面依法治区年度工作要点、“一月一主题”普法工作方案等文件,明确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法治建设责任。

(二)切实履行依法治区的统筹职责。组织筹备并提请召开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会议、办公室主任会议、协调小组会议及专题工作会议6次,分析全面依法治区形势任务,研究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区全面依法治区工作。

(三)完善全面依法治区工作机制。2019年机构改革后,制定出台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工作规则、协调小组工作规则和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先后印发《中共巴中市恩阳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督察工作实施办法》《巴中市恩阳区全面依法治区工作指导细则》《关于加强全面依法治区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全面依法治区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二、强化执法监督,织密市域社会治理监督网络

(一)规范执法主体管理。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协调指导各执法单位对执法人员证件进行及时清理、更换。落实以证管人、以证管事措施。

(二)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近三年,共开展4次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和案件评查工作,共完成全区461人次的行政执法证件换发,组织全区行政执法部门开展行政执法业务培3次,全市行政执法工作得到进一步规范。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制定区案卷评查标准,成立案卷评查小组,组织对全区2018年以来的行政执法案件进行评查,累计评查案件910件,覆盖率100%。

(三)扎实做好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积极开展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2020年以来,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21件,办结18件,其中维持5件,撤销1件,终止9件,驳回行政复议申请1件,不予受理2件。有效应对行政诉讼案件,近三年,我局共办理以区政府为被告的案件2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2件,出庭应诉率 100%。

(四)是强化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为重大决策、重大投资项目等提供法律意见,列席政府常务会议137次,共提出法治意见108条,为区政府重大决策提供了有力法制保障,有效控制了重大行政决策的法律风险。

三、规范刑法执行,筑牢市域社会治理安全防线

(一)建立健全各项制度规范。出台了《社会调查评估规范》《社区矫正对象请销假规定》《暂予监外执行社区矫正对象管理规定》《矫正小组成立及职责分工规定》等七项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执法活动,强化制度约束力和执行力。

(二)严格落实各项监管制度。严格执行日常报告、请销假管理、居住地变更、考核奖惩等制度,强化部门衔接配合,近三年,开展调查评估  人次,被采纳  份,接受区检察院监督检查  次。开展社区服刑人员进监狱接受“震撼教育”、社区矫正对象高考送温暖等创新活动3次。

(三)提升信息化管控水平。不断探索以信息化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以智慧化助推社区矫正工作跨越式创新发展,有效连接人民法院和四川省各监狱系统,做到了信息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实施GPS定位,通过定位手机追踪、越界警告,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全天候跟踪管理,配备率达到100%。2020年以来接收社区矫正对象333人,解除365人,在册120人,均严格按照社区矫正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严加监管,无脱管、漏管现象。

(四)强化过渡安置帮教。切实做好安置帮教人员的过渡性帮教工作,2020年以来,恩阳区共计衔接刑满释放人员516人,共计帮教500人,安置490名,安置率90%,帮教率95%,接回必接对象47人,衔接率100%。充分发挥远程视频会见为民服务作用,为群众办理远程会见288余次,惠及群众300余人。

(四)统筹法律服务,满足市域社会治理有效供给

(一)不断优化法律顾问工作。完善法律顾问制度,出台《关于推进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细则》,《关于加强镇(街道)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的实施办法》。完成区委、区政府和18个镇(街道)法律顾问团建立。2020年以来,对146件政府决策事项进行合法性审查,提出法律意见132条。

(二)不断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针对新时期人民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新需求和工作实际,建成了1个区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8个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和覆盖村(居)的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并进一步健全和优化网络平台、热线平台,不断提升群众的知晓率和满意率。

(三)全面落实普法责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实施“八五”普法,开展“法律七进”,常态开展疫情防控宣传工作,充分运用“线上”村(社区)微信普法群,“线下”法治宣传栏、LED显示屏、村村响、流动宣传车等,推送疫情防控和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探索建立“三普三建三结合”法治宣传新机制,结合“一月一主题”开展“宪法在身边”“民法典走进村(社区)”“法治服务进乡村”“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助力创文  普法同行”等宣传活动,近三年来,开办法治讲座51场次,发放宣传资料48000余份。开展法律明白人骨干培训活动,培育法律明白人2100余名。积极申报“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2021年,明阳镇高店子村被评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四)夯实基层调解基础。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在指导规范全区309个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对物业、交通、医疗、婚姻家庭、商会等10个行业调委会的指导,形成了基层调解和行业调解相互补充的人民调解新局面。始终坚持把新时代“枫桥经验”贯穿于人民调解工作全过程,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参与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组织开展“践初心使命 迎建党百年‘百日攻坚’”“调解促稳定 喜迎二十大‘三查三化三优’”等专项行动,近三年,全区各人民调解员委员会累计排查1256件,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186件,成功化解1169件,成功率98%,其中运用“众口调”化解疑难、老难信访案件59件。

(五)不断提升法律服务质量。优化法律援助申请流程,突出重点服务对象,开通绿色通道,扩大法律援助服务范围,2020年以来,共解答法律咨询事项12000余人次,受理法律援助案件 622件(其中刑事案件204件),办结 420件,其中免予经困难审查80件。推进公证机构体制改革机制创新,将公证服务推向市场,提升公证服务质量,努力建成覆盖全业务、全时空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大大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

(六)强化队伍建设,锻造市域社会治理司法铁军。全面贯彻落实全区机构改革安排部署,完成区依法治区办、区法制办的职能、人员转隶整合。修订完善党委工作规则、行政工作规则、请示报告制度、督查落实制度等制度11项。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党史学习教育、“四省五问”作风整治等活动,系统干警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理解更加全面准确,政治理论水平、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均得到有效提升,牢固树立了“司法行政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理念。着力解决好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在全系统组织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中,全系统干警充分领会了“人民至上”“以民为先”的宗旨意识,今后将继续认真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切实增强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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