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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恩阳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关于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的说明

2019-04-08 17:07 来源: 区财政局 作者:谢忠坤

恩阳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2019年部门收支预算已于2019年3月22日通过《巴中市恩阳区财政局关于2019年部门预算的批复》(恩财预〔2019〕5号)批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十四条之规定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有关要求,现将本部门2019年收支预算公开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巴中市恩阳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主要职责是:为公共财政服务,承担政府性投资项目概(估)算、预算和结(决)算评审工作,负责区级财政专项支出项目预算评审、核查工作,负责对纳入区级政府采购的工程项目的招标文件,标底(工程量清算)进行审核,研究拟订财政评审管理的政策、法规、组织制订财政评审操作规程,参与实施对财政支出的绩效评价和重大基本建设项目的后评价工作。

二、部门概况: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属财政局二级预算单位。有事业编制8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

2019年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收入预算总额为468356元,比2018年减少27062元,减少6%,主要原因是:上级补助收入减少,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468356元,事业收入0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468356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80222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294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9165元,住房保障支出25675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19年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收入预算总额为468356元,比2018年减少27062元,减少6%,主要原因是:上级补助收入减少。

财政投资评审中心预算安排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担财政投资评审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348356元,用于保障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120000元,用于保障财政投资评审中心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80222元。主要用于财政投资评审中心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294元。主要用于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基本养老保险费用支出。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9165元。主要用于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25675元。用于机关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其他科目支出主要用途。

五、政府采购及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情况

2019年政府采购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设备名称)0台设施购买。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9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9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

2019年预算安排400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9年预算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经费。

2019年预算未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七、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部门整体支出完整的编制了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共涉及财政资金120000元;对2019年预算安排的重点项目完整地编制了项目评审绩效目标,项目预算涉及财政资金120000元。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恩阳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38.02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长3.91万元,增长11.46%。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机关运转经费为公用经费、运转类项目经费及其它运转经费之和。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底,恩阳区委办公室公有车辆0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相关规定,2019年恩阳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部门预算安排的评审项目,科学完整地编制了绩效目标,项目预算涉及财政资金12万元,其中:评审委托业务费12万元。

九、名称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收入: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行政运行: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事业运行: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五)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六)行政单位医疗: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七)事业单位医疗: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八)公务员医疗补助: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九)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日常公用经费:为保障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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