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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恩阳区财政局关于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2023-02-06 18:00 来源: 区财政局

2022年以来,区财政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财政部《关于深入推进财政法治建设的指导意见》,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围绕建设法治政府和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要求,努力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将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以学为先,筑牢依法行政思想根基

一是丰富学习内容。通过局党组(扩大)会议、思想作风教育活动及职工会议,定期不定期组织干部职工采取集中与分散、辅导与自学、基本法与专业法相结合,对《宪法》《乡村振兴促进法》《档案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会计法》及其实施细则、《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和《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重点学习,促进干部职工往深里学、往实里学,做到学以致用、以学促行。

二是拓宽学法载体。在局党组(扩大)会议、“财政学堂”、干部职工会、专题会议上,开展会前学法20余次,特别是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全体干部职工自觉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优化财政工作。在机关走廊、办公室内建设法治宣传阵地,布设法治宣传标语、法治漫画、法治故事等,拓宽学法渠道,营造处处有“法”、时时见“法”的浓厚氛围。

三是建强执法队伍。优化财政法制专职干部、内控管理人员等法治服务保障队伍。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组织法律顾问对复议诉讼案件、债权回收等事项提供法律意见,进一步强化法律顾问咨询保障功能。健全财政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制度,积极参加执法培训考试,不断提高执法素养和水平,努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良、作风清正的财政铁军,真正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二)坚持以建为基,织密管财用财制度体系

一是法治财政管理体系不断健全。着力加强局党组对财政法治建设的领导,落实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适时调整财政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局党组年初将法治财政建设工作纳入财政工作全局,定期研究部署、每年听取局党组成员述廉、述责、述法汇报,及时总结、解决问题,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重点抓、各股室(单位)具体负责的工作机制,确保法治财政建设工作常抓不懈,落到实处,效果显著。

二是财政规范文件管理不断加强。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和“三统一”制度,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认真贯彻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暂行条例》,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审核、清理等相关工作。强化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对提交区委、区政府研究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全部报送司法行政部门进行备案审查。健全文件管理制度,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行文规范工作。

三是财政管理制度不断完善。严格执行《巴中市重大经济事项决策规定(试行)》相关规定,推动出台《巴中市恩阳区财政资金审批管理规程》《巴中市恩阳区重大活动经费保障审批管理规程》《巴中市恩阳区村级财务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使用管理决策程序和审批办法。严格管控新增政府债务,推动出台《巴中市恩阳区项目资金收支平衡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全面贯彻中央、省、市、区委决策部署,结合我区实际,出台《巴中市恩阳区财政评审管理办法》,切实加强财政评审管理,规范财政评审行为。

(三)坚持以用为本,发挥财政法规示范效应

一是《预算法》执行坚决有力。加强预算编审,设立四本预算,将政府的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降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缺口。细化预算管理,将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按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和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细化编列。细化预算编制程序,注重部门预算和总预算之间的衔接。硬化预算约束,严格预算执行,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区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各项规定,积极推进公务用车改革,扩大公务卡使用范围,严控“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依法加强收入征管,以年初人代会审议通过的财政收入预算计划作为全年收入预期目标。完善国库集中支付,实现国库集中支付领域全覆盖。推进绩效预算管理,扩大绩效评价范围,加强评价结果运用。切实防范化解债务风险,认真落实《巴中市恩阳区三年滚动偿债实施方案》,实施绩效目标完成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双监控”。开展财政存量资金清理,积极拨付结转资金,促进了全区重点项目加快推进。科学编制预算调整方案,规范预算调整。

二是《会计法》执行全面高效。积极开展2022年度会计高端人才培训对象选拔和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全面完成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进一步提高会计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业务能力。加强会计人员管理,对全区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人员,开展会计人员学历、职务职称等信息采集,确保会计人员信息真实、准确。开展区代理记账行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获得上级部门的充分肯定。按照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相关要求,细化工作台账,及时进行认领、上报,按照审批程序做到实时录入,圆满完成“行政许可”改革任务。全面完成全区会计凭证、票据发放。

三是《采购法》执行规范有序。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公共服务事项基本目录》要求及我区实际,印发了《关于规范采购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优化和完善采购流程,积极推动形成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公共服务新格局。

(四)坚持以管为要,推动财政监管提质增效

一是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健全绩效评价结果双向反馈机制,落实绩效问题整改责任制,强化全过程绩效结果应用,将绩效结果与完善政策、调整预算安排有机衔接。开展预算执行中期评估,倒逼预算执行效率提升,清理收回2021年低效无效财政存量资金623万元。强化事前绩效评估,审减14个部门项目预算1278万元,预算绩效管理与预算安排挂钩机制不断健全。

二是严格财政监督检查。围绕财政各项工作,切实加强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情况监督、财政专项资金分配和使用情况监督,有序开展地方财经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复查、预算单位基本存款账户基本情况专项检查、2021年度地方预决算公开情况专项检查、“三公”经费及一般性支出专项检查、媒体宣传广告制作和文件资料印刷专项整治、“两费一金”专项清缴等重点工作,及时发现和纠正各种财政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严肃财经纪律,不断加强财政政策和财经制度贯彻落实,促进财政系统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和内部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三是做好财政资金保障。将各行政机关履行执法职责所需经费纳入年初财政预算给予保障,并在预算执行中及时足额拨付,特别是政法委、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等部门的经费需求,以及综治平安建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政复议制度建设等专项业务经费,做到应保尽保。加大资金投入,支持改善执法人员待遇、改善执法条件、装备配备、科技建设、基层执法建设。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压紧压实法治建设主体责任。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把法治建设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认真落实“四个亲自”,研究推进法治建设工作,通过党组会、专题会等方式,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二)持续巩固法治建设保障水平。一是经费保障到位。将法治建设经费列入年初财政预算,确保全区普法和法治建设经费的落实。二是制度建设到位。以制度建设为突破,完善会前学法制度、法律顾问制度、重大事项法律评估制度等相关工作制度,加快推动法治建设。三是督查指导到位。成立法治建设督查指导小组,机关负责人担任组长,定期不定期对机关股室、直属单位和各部门财务人员依法行政、依法用权、依法理财工作情况进行督查指导。

三、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一年来我局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还有不足之处:一是学法不够深入。个别干部职工的法治素养还有差距,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识还不够全面,法治思维的真正内涵理解不够透彻,学法热情不够高。二是用法不够纯熟。对法律、法规的学习虽已进入常态化,但应用于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水平不足,工作中存在使用法律法规时才逐条逐项研究的情况。三是讲法有待创新。普法宣传教育的措施、方法变化不大,缺乏创新意识,普法宣传工作深度和氛围不浓。目前,普法方式多采取悬挂宣传横幅、张贴宣传画、发放宣传资料、摆摊咨询、上普法大课等方式进行,缺乏针对性和新颖性,群众参与的积极性不高。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持续健学法制度。探索法治宣传教育新模式,通过微信公众平台等多种形式加强法治宣传,形成人人学法、用法、守法、护法的良好氛围,不断提升领导干部及职工法治观念和依法行政意识,培养公众“办事依法、做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意识。

(二)持续加强法制教育。持续抓好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教育培训,增强执法文明用语和常用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三)持续推进政务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切实增强财政行政监督效能,加大财政执法监督力度,认真做好新时期财政财务工作。

(四)持续强化组织保障。区财政局将始终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党内法规宣传常态化、制度化,加强财政普法宣传工作,加强学法用法培训和考核,提高财政干部执法素养,进一步加强法制机构履职及能力建设,增强法制机构人员力量,不断提升法律服务水平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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