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政府出台文件,将全市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650元。根据省人社厅《关于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8】113号)文件规定,我市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由原来的每月1104元上调为每月1320元,从2018年7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