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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恩阳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管理局关于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的说明

2019-04-11 16:14 来源: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作者:区人社局

巴中市恩阳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管理局2019年部门收支预算已于2019年3月22日通过《巴中市恩阳区财政局关于2019年部门预算的批复》(恩财预〔2019〕5号)批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十四条之规定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有关要求,现将本部门2019年收支预算公开如下。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责:1.宣传和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区关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有关文件、方针、政策,拟订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规范性文件。2.建立健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制度,编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计划,加强业务的组织管理和监督检查。3.负责办理参保人的参保、退保、转保、领取待遇及待遇终止。4.负责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营运、建立各项财务制度,确保基金的安全运行和保值增值。5.负责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稽核监督工作,负责涉及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举报、投诉的查处。6.负责对乡镇(办事处)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以及村(社区)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业务的指导。

(二)主要工作: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宣传、参保缴费、养老金发放、重复领取(死亡冒领)追回、养老保险关系转移、丧葬补助金的核查及发放。

二、部门概况

巴中市恩阳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管理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9年巴中市恩阳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管理局收入预算总额为1407632元,比2018年减少11468元,减少0.81%,主要原因是:单位职工调出,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407632元,事业收入0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407632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47324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6995元,住房保障支出93313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19年巴中市恩阳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管理局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额为1407632元,比2018年减少11468元,减少0.81%,主要原因是:单位职工调出。

巴中市恩阳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管理局预算安排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1227632元,用于保障巴中市恩阳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管理局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180000元,用于保障巴中市恩阳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管理局机关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专项项目主要用于哪些方面)。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47324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6995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93313元。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其他科目支出主要用途。

2019年无其他科目支出。

五、政府采购及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情况

2019年政府采购支出0万元。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9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9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

2019年预算安排 5000 元,较2018年预算下降0%,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的要求。

2019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上级业务指导和 对乡镇(办事处)业务培训等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9年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购置经费0 元,与2018年预算相比下降0%。

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与2018年预算相比下降0%。用于0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

七、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部门整体支出完整的编制了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共涉及财政资金140.7632万元;对2019年预算安排的5个项目完整地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项目预算涉及财政资金18万元。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管理局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40.76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1.15万元,减少0.81%。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机关运转经费为公用经费122.76万(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10.73万元,对个人及家庭的补助0.0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万元”)、运转类项目经费18万元(行政事业性项目18万元)之和。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管理局公有车辆0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相关规定,2019年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管理局预算安排的5个项目,科学完整地编制了绩效目标,项目预算涉及财政资金18万元,其中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表册印制、档案建设、装订托管及相关表册经费项目4万元,业务培训及政策宣传经费项目3万元,网络运行维护及信息化建设经费项目5万元,养老金领取人员验证及死人员核查经费项目2万元,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业务下沉经费项目4万元。

九、名称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收入: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行政运行: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事业运行: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五)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六)行政单位医疗: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七)事业单位医疗: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八)公务员医疗补助: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九)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日常公用经费:为保障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附表:1.巴中市恩阳区2019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表

2.巴中市恩阳区区级部门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表

3.巴中市恩阳区部门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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