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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恩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的说明

2018-03-01 16:31 来源: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作者:区人社局

恩阳区人社局2018年部门收支预算已于2018年2月10日通过《巴中市恩阳区财政局关于2018年部门预算的批复》(恩财预〔2018〕5号)批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十四条之规定,现将本部门2018年收支预算公开如下: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恩阳区人社局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区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规范性文件、发展规划等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拟定人力资源流动办法并组织实施,规范人力资源市场,强化管理人力资源市场,办理工作流动调配相关手续;负责人才开发和管理工作,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拟定并组织实施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积极落实创业、就业援助政策。牵头落实项目志愿者相关政策,拟定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措施,组织实施区(境)外人员在区就业管理工作。

4、拟定并组织实施统筹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和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措施;拟订职业培训机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发展规划和管理规则;完善职(执)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

5、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组织开展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工作,负责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行政监督管理。贯彻落实全国、全省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

6、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7、贯彻执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和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调控政策;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工伤和离退休政策;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

8、会同有关部门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并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措施;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的贯彻实施;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职称、专家综合管理和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工作。

9、会同有关部门执行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及拟订安置计划;负责落实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10、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拟订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承办区政府序列非领导职务人事任免事项;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荣誉和奖励制度,综合管理奖励表彰工作。

11、负责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劳务经济的发展,组织协调农村劳动力有序转移和输出,组织劳务培训,建好劳务基地。会同相关部门拟定农村劳务开发管理及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村劳务开发及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2、统筹拟定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的实施规范,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贯彻消除非法使用童工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负责劳动合同实施情况监督工作,督促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13、参与人才管理工作,综合协调、归口管理全区人才引进;负责各类人才队伍和群体的培训教育工作。

14、承办区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5、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恩阳区人社局2018年重点工作是:

1、建立完善多层次社保体系。一是抓实参保扩面。鼓励动员城镇灵活就业人员积极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向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工作。二是抓实“五险”统征。对全区所有的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工伤、生育、失业和医疗保险实行“五险统征”,归并个人和单位信息,实行统一申报和征收。三是抓实财政代缴建卡贫困户养老保险金。与区财政部门做好协调工作,确保建卡贫困户参保对象应代缴的养老保险费全额到位,确保贫困户代缴“不漏一人”。

2、实现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一是积极落实就业创业政策。积极申报2018年公共实训基地项目,建立创业担保风险发展基金,简化小额担保贷款程序,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农民工多渠道就业创业。二是充分发挥专项资金效益。集中财力精准开展就业扶贫精准脱贫,做到扶贫资金投向精准,内容明确具体、发挥最大效用。三是扎实做好就业扶贫工作。通过加强职业技能培训、举办各类就业招聘活动、扶贫公益性岗位开发、建立劳动保障服务站、发布信息转移就业和政策扶持等方式,继续做好全区就业脱贫工作。

3、全面实施“人才强区”战略。一是创新人才引进机制。协同出台引进人才优惠政策,精简办事流程,举办人才招聘专场会,直接从高校选聘优秀人才。二是激励人才带动创业。鼓励有创业意愿的科研人员兼职或带项目和成果走出去创办、领办或与企业家合作创办科技型企业、科技服务机构,认真落实省、市、区相关政策。三是加强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强化文化、教育、卫生、农业、旅游等领域人才引进培养,建立高层次人才职称申报绿色通道,建立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实名制管理数据库,建立公务员实名制信息库,实行实名制管理。四是深化薪酬制度改革。继续完善区属国有企业负责薪酬制度改革,规范国有企业薪酬待遇,健全薪酬监管体制。

4、构建更加和谐劳动关系。一是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建立完善政府、工会、企业共同参与的协商协调机制,全面推动三方机制向工业园区、乡镇(街道)、社区延伸,规范劳务派遣用工行为,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二是提升调解仲裁工作效能。全面推动事业单位及主管部门建立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完善重大集体争议联动调处机制,确保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按时结案率达到95%以上。三是强化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联合总工会、公安、住建、工商联等职能部门,认真落实欠薪处理责任制,加大主动监察和专项检查力度,依法打击恶意欠薪案件,及时受理劳动维权诉求。

5、构建“阳光人社”党建工作体系。一是推动学习型人社建设。每月1日、15日开设“人社知识大讲堂”, 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为主题,采取领导干部讲政策、科室讲业务、专家教授讲理论。二是推动廉洁型人社建设。以开展创建优秀服务窗口、党员示范岗等活动载体,把廉政文化建设贯穿于创建始终,着力构建人社系统“思想教育倡廉、制度机制保廉、社会监督促廉、严肃查处治廉、人民群众赞廉”为核心的“五廉互动”廉政文化体系建设。三是推动服务型人社建设。在全系统推进“恩阳人社事、最多跑一次”工作,大力推进“综合柜员制”,继续深化业务下延服务下沉,努力让群众办事“不跑路或少跑路、不交证或少交证、不填表或少填表、不盖章或少盖章”。

二、部门概况

恩阳区人社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4个,全部为其他事业单位。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8 年恩阳区人社局收入预算总额为3108434元,比2017年增加180594元,增加6.17%,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经费增加,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2938434元,事业收入170000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3108434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000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76697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39002元,住房保障支出192735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恩阳区人社局预算安排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2698434元,是用于保障人社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240000元,是用于保障人社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0000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和引进人才费用。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76697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39002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192735元。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8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

2018年预算安排23940元,较2017年预算下降 0.03%,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的要求。

2018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省、市、区领导前来检查工作、交叉学习接待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8年未安排预算公务用车购置经费及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六、政府采购及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情况

2018年暂无政府采购计划。

七、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31.2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1.2万元,减少3.7%,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机关运转经费为公用经费、运转类项目经费及其它运转经费之和。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绩效情况说明

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相关规定,本部门对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7个事业发展类项目,科学完整地编制了绩效目标,项目预算涉及财政资金24万元。


项目名称

财政拨款(万元)

项目总体目标

引进人才工作经费

2

完成我区专家、学术带头人等人才评定的上报审核工作,加强技能人才培育工作。

公务员、事业人员招考及培训工作经费

5

做好2018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岗位调整、岗位聘用、年度考核备案、人员流动等工作;做好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评审、公需科目培训工作,完成我区专家、学术带头人等人才评定的上报审核工作。

金保工程建设、人社网站、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建设经费

6

继续加强并完善金保工程建设,维护信息化建设确保信息化工作顺利进行;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专项检查、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检查,加强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打击,确保打赢治欠保支攻坚战。

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建设工作经费

2

基层平台建设方面继续加大乡镇、村居人社所公共服务设施设备配备建设;回引创业方面构建“联席会议+挂联”领导机制,精准施策强统筹;完善“外引内管+指导”帮扶机制,精准服务全覆盖;落实“创新驱动+激励”保障机制,精准扶持全方位;建立“目标导向+奖惩”考核机制,精准落地保护航。

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经费

2

从立案环节开始,将调解工作贯彻始终。以案说法,提高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自觉性,规范用工行为。帮助企业健全内部调解组织,从源头防止劳动争议。

人事档案建设及管理工作经费

4

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和管理:认真做好全区事业人员及调动人员人事档案审核管理工作

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管理和维稳经费

3

做好全区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及维稳工作。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17年底,本单位无车辆;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十、名称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收入: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行政运行: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事业运行: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五)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六)行政单位医疗: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七)事业单位医疗: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八)公务员医疗补助: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九)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日常公用经费:为保障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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