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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恩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的说明

2019-04-10 17:00 来源: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作者:区人社局

恩阳区人社局2019年部门收支预算已于2019年3月22日通过《巴中市恩阳区财政局关于2019年部门预算的批复》(恩财预〔2019〕5号)批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十四条之规定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有关要求,现将本部门2019年收支预算公开如下。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区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规范性文件、发展规划等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拟订人力资源流动办法并组织实施,规范人力资源市场,强化管理人力资源市场,办理工作流动调配相关手续;负责人才开发和管理工作,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拟订并组织实施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积极落实创业、就业援助政策。牵头落实项目志愿者相关政策,拟订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措施,组织实施区(境)外人员在区就业管理工作。

4.拟订并组织实施统筹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和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措施,拟订职业培训机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发展规划和管理规则,完善职(执)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

5.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组织开展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工作,负责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监督管理。贯彻落实全国、全省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

6.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7.贯彻执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和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调控政策,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工伤和离退休政策,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

8.会同有关部门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并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措施,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的贯彻实施,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职称和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工作。

9.统筹拟定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的实施规范,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贯彻消除非法使用童工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负责劳动合同实施情况监督工作,督促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10.参与人才管理工作,综合协调、归口管理全区人才引进,负责各类人才队伍和群体的培训教育工作。

11.承办区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2.完成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恩阳区人社局2019年重点工作是:

2019年,区人社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省、市、区委全会精神,扎实做好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才人事和劳动关系等中心工作,筑牢民生底线,持之以恒全面从严治党,推动恩阳人社事业更好更快发展,为建成“四新恩阳”,争当建设川陕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示范区排头兵提供坚实的民生保障和人才支撑。

(一)以建设公共实训基地为重点,全力以赴推进基层平台标准化建设

1.加快建设公共实训基地。恩阳区公共实训基地项目占地面积约65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4000平方米,其中实训场地2000平方米,教研室700平方米,仓库500平方米,信息化设施以及必要的基本设施和辅助设施80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2800万元(其中,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2000万元,地方配套800万元)。目前已完成项目选址、地勘、工程设计等前期准备工作,拟于四月底前完成项目投标工作,5月正式开工建设,项目建成后可承担8个工种培训和实训。

2.巩固提升区级服务平台。因区级服务平台(社保服务大厅、就业服务大厅)目前租赁原登科小学办学场所,我们主要是立足于现有硬件条件,2019年将在抓好规范提升上下功夫,加快建设群众满意的公共人社服务体系,努力实现人社公共服务“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就近办”,有效提高区级平台保障服务能力。

3.建强镇村服务平台。我们将紧紧围绕恩阳区被列为全省首批乡村振兴示范区建设这一目标,按照“服务平台标准化、服务基础信息化、服务机构协同化、服务行为专业化”总体目标和要求,2019年恩阳区基层平台标准化建设以重点乡镇(街道)、交通要道乡镇(街道)为切入点,分步骤标准化规划建设16个乡镇(街道)、158个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站(社区),全力打造恩阳区人社公共服务“半小时服务圈”、建成“一站式”服务窗口。

(二)以实施就业扶贫计划为重点,全力以赴打造就业创业新示范

1.实施“百千万”技能培训计划。大力实施“恩阳家政”“恩阳农艺”“恩阳小厨”技能培训计划,开展返乡创业人员素质能力提升培训120人、大学生创业培训100人、失业人员技能培训100人、劳务品牌培训200人,贫困劳动力技能培训2000人,贫困人员及有培训需求劳动力实用技术培训、素质提升培训及劳动力转移培训10000人,切实增强返乡创业人员、自主创业人员、青年劳动者和贫困户技能水平和就业能力。

2.实施“521”公岗安置计划。实施就业脱贫行动,按当年计划退出贫困村不低于5个,同时在已脱贫村、四好村、乡村振兴示范村、就业扶贫示范村及返乡创业示范村每村2个,其余非贫困村每村开发1个的标准,有效开发扶贫公益性岗位,专门用于安置贫困家庭劳动力,优先安排大龄、残疾、家庭特别困难的劳动力,实现贫困劳动力人员就地就近就业。

3.拓宽就业创业融资渠道。创新融资反担保方式,破解“续贷容易、首贷难”融资瓶颈,与金融机构合作,创新开展“三权”抵押贷款、自建房抵押贷款、畜禽活体质押贷款、经营权担保贷款、增信担保贷款等融资方式,采取“政府+银行+保险”合作提供增信支持,保险公司通过保单贷款提供资金支持,金融机构通过农业保单质押提供贷款增信服务。

4.开展志愿巡诊服务活动。充分发挥“双创”专家志愿团作用,聘请创业能人、致富带头人及行业部门的专家名师担任志愿团成员,积极组织对各类创业企业(经济实体)开展“一对一、多对一”创业巡诊志愿服务活动。对重点创业项目,实行“一企一策”跟踪服务机制,全程参与项目前期论证、推进实施,帮助企业解决后续融资、人才、技术等困难,确保企业健康发展。

(三)以强化社保基金安全为重点,全力以赴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

1.建立完善待遇冒领防控机制。探索村(社区)、乡镇(街道)、区县三级交叉防控重复领取、死亡冒领养老金机制。一是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与公安、卫计、人社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每月将乡镇(街道)人社所上报的死亡信息,与公安、卫计、社保经办等部门信息资源共享。二是创新资格认证机制。充分运用信息比对、窗口联网认证、上门认证、委托认证和微信、QQ视频等灵活方式,开展便民、有效认证,重点对未认证且时间满一年的人员,建立每月定期询查机制,降低社保基金风险点,确保社保基金安全运行。

2.建立完善基金监管机制。一是健全“三位一体”监管机制。定期公布社保基金收支、待遇发放情况,主动接受建立人大、审计、财政等有权部门职能监督,人社部门内监督,参保对象社会监督的“三位一体”监督体系。二是失信征信管理机制。联合公安、税务、银行等部门,将未按时足额缴纳保险费、重复领取社会保险待遇、欺诈骗取就业补贴和社保基金等情形,纳入“黑名单”管理,试点推行信用征信管理。三是现场监督检查机制。聘请25名政风行风监督员、配置社保经办机构纪检委员,每季度末对社保经办机构社保基金运行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完善“经办管帐、专户管钱、银行支付”的基金收支分离、管用分开的封闭运行机制,加大就业社保基金支付风险防范化解力度,从严防范基金流失,确保就业社保基金运行“零风险”。

3.建立完善人事招考相关配套措施。严格执行人事招聘政策,坚持做到“凡进必考,凡进必公开”原则,在《公告》的制定、考试面试、体检政审等环节严格审查把关,在推进各环节实施中明确责任主体,分工合作,充分发挥人社部门在招聘过程中的监督和指导作用。完善拟订事业单位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受理报名及资格审查、组织笔试面试、组织体检和考察公示等环节的风险防控措施,完成人员流动、岗位评聘、档案接转、年度考核等事业单位人事制度配套政策,遏制事业单位人员管理上的不正之风。

4.建立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长效机制。认真落实市治欠保支二十条,并细化制订操作规程,进一步压实责任,标本兼治,对欠薪问题反复抓、抓到底。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和督查,集中曝光一批典型案件,严肃查处欠薪违法行为包括欠薪陈案,坚决打击恶意欠薪违法犯罪。建立拖欠工资“黑名单”制度,对列入名单的企业采取限制市场准入等惩戒措施,情节严重的降低资质等级。对长期拖欠工程款的单位不得批准新项目开工。以工程建设领域为重点,督促企业依法按月足额支付工资,全面推行施工过程结算、工资专户管理和银行代发等制度,加快构建确保农民工拿到“辛苦钱”的长效机制。

(四)充分利用机构改革契机,全力以赴抓好队伍建设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关于机构改革的系列部署,努力打造一支让组织放心、让人民满意的人社干部队伍。一是优化干部队伍。坚持“人岗相适”“德才兼备”的原则,结合岗位职责,对经办机构、局机关科室关键岗位的同志实行岗位轮换,进行优化重组,正确处理好瘦身与健身强身的关系,让机关干部队伍得到最大限度优化。二是全力整治“中梗阻”。要务实开展“基层减负年”活动,突出办文办会精简高效,大兴精文减会之风,大兴务实调研之风,切实畅通人社公共服务“最后一公里”。深入整治“中梗阻”,坚决刹住当“二传手”“甩手掌柜”的现象,开展“担主责、治梗阻、强执行”公开承诺事项履责践诺情况,大力加强系统政风行风建设。三是办好“问心”讲堂。以“问心做事、同心兴业”为主题,在恩阳区率先开办好人社系统“问心讲堂”试点教育工作,充分发挥“问心”教育的功能,把“问心讲堂”办成集国家法律学习、纪律规矩知晓、廉洁警示教育、业务政策培训于一体重要平台,努力在人社系统营造家风好、民风淳、党风正、政风清、社会风气更加向上向善的良好氛围,将“廉洁人社”强音传递至全系统每一位干部职工,着力构建良好政治生态环境,加快建成群众满意的人社队伍。

二、部门概况

区人社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3个,分别为区社保局、区就业局、区城乡局,全部为其他事业单位。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9年区人社局收入预算总额为3739911元,比2018年增加631477元,增加20.31 %,主要原因是:单位职工人数增加,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3569911元,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170000元,上年结转收入599943.11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3739911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47606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63710元,住房保障支出228595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19年区人社局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额为3739911元,比2018年增加631477元,增加20.31%,主要原因是:单位职工人数增加。

区人社局预算安排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担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等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3499911元,用于保障区人社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240000元,用于保障区人社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47606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综合业务管理、劳动保障监察、就业服务管理事务、信息化建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

(二)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63710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三)住房保障支出228595元。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政府采购及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情况

2019年政府采购支出0万元。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9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9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

2019年预算安排23930元,较2018年预算下降0.04%,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的要求。

2019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劳动保障监察、档案人事管理、基层平台及就业管理、人事人才招录、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接待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9年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购置经费0元。

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

七、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部门整体支出完整的编制了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共涉及财政资金374万元;对2019年预算安排的6个项目完整地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项目预算涉及财政资金24万元。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34.8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长3.6万元,增长11.54%。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机关运转经费为公用经费、运转类项目经费及其它运转经费之和。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底,本单位公有车辆0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相关规定,2019年本部门预算安排的6个项目,科学完整地编制了绩效目标,项目预算涉及财政资金24万元,其中:公务员、事业人员招考及培训工作经费5万元,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建设工作经费5万元,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经费2万元,引进人才工作经费2万元,人事档案建设及管理工作经费4万元,人社系统信息化建设经费6万元 。

九、名称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收入: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行政运行: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事业运行: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五)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六)行政单位医疗: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七)事业单位医疗: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八)公务员医疗补助: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九)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日常公用经费:为保障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附表: 1.巴中市恩阳区2019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表

2.巴中市恩阳区区级部门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表

3.巴中市恩阳区部门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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