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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恩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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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巴中市恩阳区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平台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2-06-08 15:55 来源: 巴中市恩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巴中市恩阳区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平台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审定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巴中市恩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巴中市恩阳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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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恩阳区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平台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能力提升试点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函〔2021〕787号)和《巴中市开展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能力提升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巴人社发〔2022〕4号)精神,进一步夯实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基础,提升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质效,有效解决就业创业领域服务联系群众、保障改善民生“最后一公里”问题,切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全面振兴。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中央、省、市、区重大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提供覆盖全民、贯穿全程、辐射全域、便捷高效的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为目标,完善城乡统筹的公共就业服务制度,扩大服务供给,创新运行机制,推进公共就业服务均等化、标准化、规范化、专业化、精细化,满足广大群众对更多层次、更高质量就业创业服务的要求,不断增加劳动者的就业获得感、提高就业创业服务满意度。

二、组织领导

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平台是党委、政府联系群众最直接、服务群众最广泛、保障民生最关键的前沿阵地。提升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能力,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稳就业保就业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市系列决策部署的生动实践,是认真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切实做好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有效解决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的紧迫任务。成立区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平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负责全区服务平台建设的站点布局规划、业务指导、经费保障、成果验收、考核评估等工作,协调解决服务平台建设过程中重大问题和具体困难,确保全区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平台建设工作高效推进。

三、工作目标

紧扣让群众办事“最多跑一次、一次都不跑”“线下一窗办、线上一网通”的“放管服”改革要求,整合就业创业、农民工保障、社会保险、劳动维权等人社服务+邮政服务+民政服务功能,按照“10+30”分钟服务圈(城区10分钟、乡村30分钟)或“2+4”公里服务圈(城区2公里、乡村4公里)标准,合理布局、规范建设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网点,着力构建群众满意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

坚持阵地布局、机构名称、标识标牌、设施设备、服务事项、经办流程、工作制度、人员配备、绩效评价“九统一”,2022年重点在全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中心村(聚居点、易迁安置点)、产业园区、劳务合作社、就业帮扶载体等区域统筹布局建设服务站点35个,力争“十四五”末在全区有条件的村(社区)实现站点建设全覆盖。

四、建设内容

(一)阵地布局。优先在被撤乡镇所在社区、省定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户籍人口2000人以上的村、离场镇较远的边远村、主城区的各个社区和镇在街社区建设。对户籍人口不足2000人的村(社区)可与相邻的2—3个村(社区)联合设立1个片区服务点。各服务点阵地原则上设在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邮政网点、大型易迁安置点(中心村、聚居点)和产业园区。

(二)机构名称。片区服务点挂XX镇(街道)XX片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站、就业创业服务点、农民工综合服务站、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点、邮政村级(便民)服务站等标牌,实行多块牌子一套人马。

(三)设施设备。阵地面积不低于15平方米;接入金保专网、政务外网,配有办公桌椅、电脑、高拍仪、签名平板、小型打印机、资料柜等设施设备。

(四)服务内容。

1.业务受理。依托信息系统,受理就业创业公共服务事项、单位(个人)养老保险服务、工伤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农民工服务保障及实名制登记、邮政服务、未成年人保护服务等。

2.数据调查。定期开展人力资源数据统计和专项调查、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就业类型及工作内容调查,全面准确掌握辖区内城乡劳动力的基本信息和就业创业需求等情况;定期开展辖区内用人单位用工需求调查,建立用工需求台账,强化用工保障服务;动态掌握辖区内农民工转移输出、回引创业等情况,建立信息管理台账,协助更新实名制数据库;协助各地动态掌握辖区内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个人信息等基础信息,动态更新信息台账。

3.业务核查。根据业务核查需要,及时开展辖区人员就业创业信息核查、社保参保信息核查及待遇领取人员资格认证,及各类城乡重点群体的回访工作。

4.信息发布。通过服务站点电视机、LED显示屏、宣传栏、就业服务微信群等平台,宣传推介就业创业、社会保险、劳动维权、农民工服务保障等政策法规和惠企利民政策,发布业务清单、办事流程等办事指引,推送就业岗位、就业招聘活动信息,做好农民工服务平台的信息上报、宣传推广工作。

5.职业指导。针对劳动者不同就业需求,分类提供政策咨询、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创业服务、技能大赛、创新创业大赛、创业项目推介、职业素质测评、职业能力评价、职业生涯规划、转型创业指导等服务,组织开展招聘活动。推动村(社)组建劳务合作社,提高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组织化程度,发展壮大农民工经济。

(五)人员配备。片区服务点配备1名专职工作人员,定向从本辖区内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高中毕业生、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含中职、中专毕业生,下同)或脱贫家庭、低保家庭、残疾人家庭中的高中毕业生和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中招聘。对暂不具备布局服务点条件的区域,可以在易迁安置点(中心村、聚居点)或产业园区、就业帮扶载体、邮政营业网点等地增设1名就业服务信息员,协助开展数据调查、业务核查等工作。片区服务点户籍人口超过3000人的村(社区)可以根据服务需求增设1名就业服务信息员,就业服务信息员可以从本辖区脱贫劳动力、低保家庭劳动力、残疾人或就业困难人员中通过开发公益性岗位的方式进行解决。

对招聘不到合适人员的,由当地党委政府通过与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基层劳务合作社等签订协议、购买服务的方式解决。工作人员需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具有独立工作能力、能熟练使用电子终端(电脑、智能手机),能利用网上办事大厅、“就业通APP”、“四川e就业”微信公众号等办理业务。

(六)制度上墙。各服务站点统一悬挂张贴规范的工作制度、工作职责、服务站职能等制度,规范制定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申报、就业服务“五个就地办”办事指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四不出村”办事指南等流程图。

五、经费保障

对片区站点的公共就业创业基层服务岗位人员,区人社局按规定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其中岗位补贴按全市城镇最低工资标准支付、社保补贴按城镇公益性岗位的社保补贴标准支付;对乡村就业服务信息员,按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40%给予岗位补贴。区邮政分公司按业务委托的方式,对推广叠加邮政业务的基层服务岗位人员、城乡就业服务信息员给予服务费和提成手续费。所有费用由镇(街道)中心服务站商当地邮政营业网点按月申报,经当地党委政府审核后,报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邮政分公司据实支付。购买就业创业服务成果的,按工作量协议计价、包干核算、总量控制,所需资金在就业创业补助资金中列支。

六、责任分工

各镇(街道)、区级相关部门(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自觉将建设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精心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协同配合,全力推进平台建设工作落地落实。区人社局牵头揽总全区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平台建设工作,负责前期工作的方案制定,负责本系统业务下沉、指导,负责点位办公必要设备的申报和采购等。区财政局对服务平台建设资金使用进行监督。区民政局、区农民工服务中心、区邮政分公司分别负责本系统业务下沉和指导工作等。

七、管理考核

片区服务点和就业服务信息员的日常管理由所在地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村(社区)两委、园区管委会等用工主体负责。区人社局统筹负责统一建立服务站点的工作绩效评价机制和业务安排,实行月查月评、每季通报,评价结果作为站点工作经费、购买公共就业创业服务补助资金拨付依据。对不服从安排、工作推诿扯皮、吃拿卡要、群众口碑差或不能胜任工作的,及时作出调整和解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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