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务公开 > 巴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恩阳分局 > 其他法定信息

巴中市恩阳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改变土地使用条件补缴价款的公示

2020-08-19 19:3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规定和约定,经巴中市恩阳区人民政府批准,拟同意改变位于文治街道曾家坝原A18-03地块的土地使用条件,并按新的土地使用条件完善有关用地手续,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原条件

新条件

地块编号

A18-03地块

A-16-02地块

土地使用权人

四川恩阳川旅锦江旅游投资有限公司

面积(㎡)

37395.5

37395.5

用途

商服

商住

主要规划指标

商务设施用地占总用地面积40%,容积率≯3.0,建筑密度≯35%,绿地率≮30%,建筑限高≯100米;其他商业用地占总用地面积60%,容积率≯1.5,建筑密度≯40%,绿地率≮20%,建筑限高≯24米

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兼容商业建筑面积不大于计容建筑面积的20%,容积率≯2.0,建筑密度≯30%,绿地率≮35%,建筑限高≯80米

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

商服止于2054年9月1日

商服止于2054年9月1日;

住宅止于2084年9月1日

核定需补缴土地出让价款

经评估,该宗地完善用地手续需补缴的土地出让

价款为864.21万元。

公示日期:2020年8月19日至2020年8月24日

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方式提出。

联系地址:巴中市恩阳区文治街道曾家坝置信广场15楼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纪检监察室

联系电话:0827-3368671         

联 系 人:欧先生

 

巴中市恩阳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8月19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