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告(何超兰)
2024-04-24 15:32 来源: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何超兰于2019年1月19日去世,其房屋位于恩阳区登科寺路82号502号(房屋所有权证:房权证巴房恩字第巴恩003256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巴市国用2006第2444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该房屋由父亲向朝庚(死者生前去世)、母亲赵朝云(死者生前去世)、配偶陈新全、儿子陈小平、大女陈芙英、二女陈琼华、三女陈玉华、四女陈利萍共同继承。
经共同协商,陈小平、陈芙英、陈琼华、陈玉华、陈利萍自愿放弃上述房屋份额的继承权,由陈新全继承死者何超兰上述遗产。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编第二章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三章第十四条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章第十四条有关规定,现公告如下:
陈新全申请办理上述不动产的转移登记,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公告期内如有异议,可向巴中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恩阳分中心(联系电话:0827—3368292)反映,公告期满无异议的,将直接为上述不动产办理转移登记。
特此公告。
巴中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恩阳分中心
2024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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