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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公告(吴虎)

2024-05-09 09:36 来源: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吴虎于2024年1月17日去世,其房屋位于恩阳区柳林镇府前大道天香丽景2栋1单元4层1号(土地使用证:恩国用(2015)第087号,房屋所有权证:巴房权证监证恩房柳字第0007518号、0007519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该房屋由父亲吴应燕、母亲邓星兰、配偶任菊华、大女任奕菡、二女吴紫菡共同继承。

经共同协商,父亲吴应燕、母亲邓星兰自愿放弃上述房屋份额的继承权,由配偶任菊华、大女任奕菡、二女吴紫菡继承死者吴虎上述遗产。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编第二章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三章第十四条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章第十四条有关规定,现公告如下:

配偶任菊华、大女任奕菡、二女吴紫菡申请办理上述不动产的转移登记,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公告期内如有异议,可向巴中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恩阳分中心(联系电话:0827—3368292)反映,公告期满无异议的,将直接为上述不动产办理转移登记。

特此公告。


巴中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恩阳分中心

2024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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