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务公开 > 恩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其他法定信息

巴中市恩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管道天然气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2019-05-23 11:17 来源: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作者: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建管站,各管道燃气经营企业:

  为切实做好我区管道天然气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安全监管,全面排查整改安全隐患,确保城镇燃气行业安全形势稳定,坚决遏制和有效预防重特大事故,现就加强管道天然气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摸清全区管道天然气现状,明确安全监管重点

  城镇管道天然气依据《城镇燃气设计规范》规定,其管道设计压力不大于4Mpa,包括天然气门站、输气管网、调压设施、市政输配设施及用户工程。

  管道燃气经营企业要对天然气输配气管网及设施进行定期巡检,按国家相关规定开展钢质地埋管线完好性检测,及时发现和化解安全隐患;完善天然气管网及输配设施的地理信息,建立管道管径、材质、压力等级、管网分布等基础性信息档案、用户档案和安全档案,并抄送当地建管站备案;新铺设管网及新增用户工程,必须报当地建管站组织竣工验收,验收合格方可通气。

  各建管站要全面掌握辖区内的天然气管网设施布局,重点监控开挖、违章占压等安全隐患;要督促燃气企业开展入户安检,每个季度抽查一次入户安检情况,并与燃气经营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签订年度安全目标责任书。

  二、认真开展常态化的安全隐患排查,规范建立安全隐患档案,逐一落实隐患整改

  各燃气经营企业要建立常态化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隐患整改责任为燃气经营企业的,要严格执行隐患排查治理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隐患整改责任为用户的,要以“及时消除隐患、确保安全用气”为原则,指导和督促用户及时整改,或在征得用户同意的情况下,燃气企业代为整改,用户承担费用。对用户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可以采取停止供气强制措施。

  各建管站要建立城镇燃气安全监管常态化机制,充分调动社区委居会、村社干部等各方面力量开展燃气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用气宣传;建立安全隐患档案,督促燃气企业严格按“五落实”要求逐一落实整改销号。对于燃气企业不按要求整改的,及时上报乡镇(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需要技术支持及执法力量的,及时向区住建局报告。

  三、全面落实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管道燃气经营企业要严格按照《燃气系统运行安全评价标准》GBT50811-2012、《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CJJ 51-2016、《四川省燃气管理条例》等技术规范和法规要求,本着“谁供气,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做到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基础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隐患治理到位;要进一步明确安全管理人员、当地聘用的管护人员安全管理职责,严禁出现推萎扯皮、安全无人抓、隐患无人整改、整改无资金、发生事故无人担责等乱象。

  四、全面落实管道燃气安全生产监管责任

  城建科(燃气办)负责统筹天然气输配设施普查工作,督促燃气企业按《城镇燃气经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夯实安全生产基础;组织开展城镇燃气行业每季度的例行安全检查;加强各建管站燃气安全属地监管行业监管履职督查,督促重大安全隐患整改;配合城建执法大队依法查处管线占压、破坏燃气设施等行为。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建管站是城镇燃气属地监管第一责任人,也是辖区内行业监管责任人,要以此次天然气管网设施普查为契机,提高燃气安全监管能力,熟悉《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及《四川省燃气管理条例》,全面了解燃气管网设施状况,掌握燃气用户基本情况,熟悉入户安检内容,规范建立安全检查台账。

  五、工作要求

  (一)深入开展天然气管网设施普查。城建科(燃气办)负责从燃气企业中抽调专业技术人员,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为期1个月的天然气管网设施、天然气用户普查。各建管站要全程跟进普查工作,密切配合。

  (二)规范管道天然气安全管理。各燃气经营企业要确保每2500户用户配备1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且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执业资格证必须与所在燃气公司一致。各建管站要全面核实燃气企业当地聘用人员上岗资格,厘清职责,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三)认真开展燃气用户入户安全检查。燃气经营企业要将年度入户安检计划报送建管站备案,各建管站根据天然气用户档案进行抽查。居民用户入户安全检查每两年一次,工业、商业用户入户安全检查周期为一年一次。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