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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恩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的说明(含下属单位5个)

2019-04-08 09:17 来源: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作者: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巴中市恩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收支预算经市财政局《关于批复2019年市级部门预算的通知》(巴财预〔2019〕5 号)于2019年3月22日批复,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有关要求,现将本部门2019年收支预算公开如下。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1. 贯彻执行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拟定全区住房保障、工程建设、城镇建设、风景名胜、村镇建设、建筑业、住房和房地产业、市政公用事业、建设科技及行业人才工作的发展规划以及监督管理办法并指导组织实施;负责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会同相关部门负责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审查;负责规划区外城乡规划建设监察执法的有关工作。

  2. 负责全区建筑业和建筑市场监管;指导全区城乡建设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建设工程施工,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负责建筑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组织或参与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3.负责城市规划区外的城建监察和房产执法工作;管理城镇建设档案工作。

  4. 负责指导全区城乡建设管理工作;统筹组织实施城区的重大建设项目、重点工程建设;负责城区重大城市基础设施、公共配套设施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城乡建设配套费、墙改基金的核算、收取、监管工作;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市政基础设施的管理、维护和路灯、园林绿化工作;负责全区燃气安全管理和指导工作;负责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监管工作。

  5. 负责房地产经营管理工作,核发全区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负责商品房销售管理工作,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组织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核发商品房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负责城镇房屋产权产籍管理工作,办理全区房屋权属登记、核发房屋权属证书;负责城乡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和房屋征收纠纷裁决工作;负责指导、推进城市物业管理工作;负责物业维修基金的归集、监管和使用审核;负责指导、推进城镇住房建设,审核城镇私人建房;负责廉租住房、公租住房的建设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住房社会保障体制;指导房屋安全鉴定、房屋修缮和白蚁防治管理工作;负责房地产中介服务单位、物业管理单位及房地产中介服务人员的资格审核和认定工作;负责区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管理和监督使用。

  6. 负责指导和监督全区乡镇、集镇和村庄的建设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各乡镇土坯房改造及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城乡风貌塑造工作,推进村镇建设的发展。

  7. 负责推进建筑节能、城乡减排工作;贯彻执行建筑节能各项政策;负责推进墙体材料革新推广和散装水泥推广工作;制订行业科技发展规划、计划和技术经济政策,组织重大科技项目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工作。

  8. 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人才工作;制订行业人才培养规划、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建筑专业技术职称工作。

  9. 负责综合管理全区城镇建设及工业与民用建设的抗震设防和附建式人防工程建设工作;负责城镇地下、地上空间的开发利用和管理。

  10. 管理建设行业的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开展对外工程承包、房产等合作业务,指导和协调建设系统招商引资工作。

  11. 负责管理直属企事业单位及人事、劳资工作;指导行业和劳动工资、社会保险、劳动标准及专业技术职称工作。负责指导、监督直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和纪检监察工作;指导行业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12. 承办区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3. 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概况

  巴中市恩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纳入预算管理。2019年财政预算供给人员共76人,供给车辆5辆。有下属二级预算单位5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4个。

  三、2019年收支预算情况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81.79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81.79万元。(表1)

  (一)收入情况。收入预算总额881.79万元,比2018年增加337.3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37.33万元,占总收入38.25%,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38.25%。(表1-1)

  (二)支出情况。支出预算总额881.79万元,比2018年增加337.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7.33万元,占总支出38.25%,项目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38.25%。(表1-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881.79万元,比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337.33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财政拨款人数。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81.79万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81.79万元。(表2)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81.79万元,比2018年增加337.33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财政拨款人数。(表3)

  (一)基本支出838.79万元,其中:

  1.人员支出701.65万元,其中:基本工资278.11万元,绩效工资134.13万元,津贴补贴62.9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96.30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3.26万元,奖金 6.33万元,住房公积金57.02万元、其他社会保险15.43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8万元(控制性工勤人员3名)。

  2.日常公用支出180.14万元,其中:办公费27.84万元,差旅费64.50万元,邮电费4.91万元,工会经费1.46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费24万元、印刷费3.30万元、咨询费0.80万元、水费0.6万元、电费2.92万元、维修费9.66万元、租赁费7.20万元、会议费0.35万元、培训费4万元、公务接待3.10万元、劳务费1.56万元、福利费1.48万元、其他交通费14.4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8万元等。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18万元,其中:独生女保教费0.18万元。(表3-1)

  (二)项目支出43万元,其中:运转类项目支出43万元,主要用于党建、依法治市、驻村第一书记、培训、公务接待、机关物业管理及水电气、网络运行维护和资料印刷等支出;发展类项目支出**万元,主要用于专项设备购置、项目前期工作等支出。(表3-2)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27.10万元,比2018年预算总额增加4.2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较2018年预算增长(减少)0%,2019年未预算因公出国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3.10万元,较2018年预算增加6.4%,主要原因是结合上年工作实际进行调整。

  (三)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2018年预算减少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万元,较2018年预算增长(减少)16%,主要原因是结合上年工作实际进行调整。(表3-3)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表4)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表5)

  九、政府采购及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情况

  2019年政府采购支出0万元,未纳入部门预算。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未纳入部门预算。(表6和表7)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固定资产总额154.80万元。现有公用用车5辆,其中:定向保障类0辆、执法执勤类0辆、特种专业技术类5辆、事业单位公务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一、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绩效情况说明

  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9个发展类项目科学完整地编制了绩效目标,发展类项目预算涉及财政资金43万元。(表8和表9)

  十二、名称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安排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收入: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行政运行: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事业运行: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五)行政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实行归口管理的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六)事业单位离退休:指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八)行政单位医疗: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九)事业单位医疗: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公务员医疗补助: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十一)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日常公用经费:为保障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附件:1.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含下属单位5个)

  2.巴中市恩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表(含下属单位5个)。

  3.巴中市恩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含下属单位5个)。

  巴中市恩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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