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交通运输局2023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2023年,是“十四五”起步之年,为进一步推进全系统安全监管,实现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结合交通运输行业实际,特制定2023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底线思维,坚持标本兼治,坚持系统推进,按照“五化”(安全管理目视化、生产现场定置化、安全活动规范化、标准作业合理化、安全记录准时化)要求,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区安全生产决策部署,扎实推进交通强省安全体系建设和专项整治行动,持续建机制、压责任、补短板、堵漏洞,着力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保平安,为“十四五”开局之年安全产形势持续稳定,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
杜绝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杜绝因行业监管工作不到位而导致的一次死亡3人(含3人)以上的安全责任事故;确保完成上级部门下达的安全工作目标,安全工作居于区政府安全目标考核前列。
三、工作要点
(一)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精神
1.持续推动学习贯彻活动走深走实。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和视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纳入党组、支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每季度至少组织1次学习贯彻活动;纳入党组、支部宣传工作重点,精心制定宣传方案,部署开展经常性、系统性宣传贯彻和主题宣讲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坚决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各单位要以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和企业负责人为重点,通过领导干部带头讲、专家学者深入讲,网络课堂培训讲以及报刊、媒体等平台以及专栏题宣讲等方式解读宣传,推动学习贯彻深走实。
2.贯彻交通强国纲要。按照中央省市区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扎实推进交通强国建设试点,科学谋划、认真落实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3.持续压实安全生产责任。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的要求,按照《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和《部门安全生产主要责任清单》的要求,健全完善责任清单,细化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任,厘清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边界,确职责分工,督促指导企业落实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内部各部门安全生产职责,落实“一岗双责”制度;督促指导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重点岗位、班组和一线从业人员严格履行自身安全生产职责,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五个必须落实”,确保生产安全。
(二)持续深入推进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
4.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按照省市区安委会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年度工作部署,按照“五化”的要求,扎实推进专项整治行动,聚焦行业安全产重点、难点等突出问题,持续善问题推荐隐患和制度措施清单,狠抓重点领域排查和专项治理,综合运用法治、行政、科技、信用等多种手段,推动破解本地区、本领域制约安全发展的顽症瘤疾,做到重大风险得到有效管控、重大隐患得到系统治理、“老大难”问题得到根本解决。
5.开展道路运输领域安全整治。依托重点营运车辆动态监控系统、“互联网+道路运政”服务系统,狠抓企业动态监控主体责任的落实,及时发现并纠正重点运营车辆超员、超载、超速和驾驶员不良驾驶行为。联合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全面清理异地运营车辆,坚决取缔异地从事非法营运的企业和车辆。强化旅游包车全链条监管。强化农村客运市场监管,会同公安等部门加大农村运输市场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农村客运超员超速、客货混栽、非法营运等违规违法问题。
6.推进公路运行领域安全整治。大力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和危桥改造工程。紧盯重要路段运行监测,强化公路桥梁、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高风险路段隐患排查治理,开展事故多发路段排查,建立年均发生2次以上事故路段台账,完善相关交通设施。加强桥梁监测和病害治理。
7.强化水上交通领域安全整治。持续加强旅游船舶、渡船的安全监管,严防船舶恶劣天气下冒险航行、超载超员、乘客不按规定穿着救生衣等问题。强化水路运输资质管理,做好水路运输企业经营资质保持情况动态监管。加强长期逃避海事监管船舶的专项治理。加强恶劣天气客运船舶禁限航管理,加大对船舶不适航、船员不适任、不遵守渡运秩序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
8.深化工程建设施工领域安全整治。持续推进工程建设施工“平安工地”建设全覆盖,深入推进“坚守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红线”专项行动。督促施工单位加强一线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完善安全防护设施,对起重机械、深基坑、模板支撑作业以及临用电等危险性较高的项目,要从严从细管理,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坚决避免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加强公路水运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管,综合运用挂牌督办、资质资格、部门协同、警示教育、约谈等措施,加强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工程质量安全工作督导。
9.强化危险货物运输领域安全整治。严格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产工作的意见》要求,强化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严把市场准入关,完善危货运输发展规划,及时清除不具备资质车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协同推进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集中整治,持续推进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运单电子化,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治理,整治无资质车辆非法运输危险化学品行为。联合公安、市场监管、应急等部门全面清理异地营运车辆,坚决取缔异地从事非法营运的企业和车辆。
10.强化公路超载超限专项整治。强化对重点源头单位管理,确保所有重点货运源头都依法纳入行业监管。加大路面执法力度,进一步巩固和深化与公安等部的联勤联动机制,以固定治超监测站为依托,以流动执法为延伸,推进联合执法常态化、度化,全面落实“一超四罚”措施,从严整治超限超载行为,从严从重查处“百吨王”。
11.持续开展城市公交安全整治。开展驾驶员心理咨询和安全教育培训,关注驾驶员身体、心理健康,严防司乘人员冲突,避免突发事件发生,确保城市公交运营安全。
12.做好行业消防领域安全整治。严格落实上级安排部署要求,紧紧围绕治超站、客运场站、客货运输企业、驾培机构、恩阳船说以及办公区域、出租车之家、物流园区等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领域火灾防控,突出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落实消防责任和有关消防安全制度,切实抓好行业领域火灾防控工作。
(三)防范重大风险,持续推进风险防控体系建设
13.完善预防预控机制。继续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加快建设行业各领域安全生产风险和事故隐患判定指南。督促各单位、企业编制安全风险辨识手册,落实安全风险动态管控措施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产任,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14.强化重点时段隐患治理。加强行业重点时段、重大活动安全生产形势分析研判,提前部署做好“春运”、春节、全国“两会”、汛期、“十一”、冬季等重大活动、重大节点、重点时段安全生产工作。加强超前谋划,紧盯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采取驻点督查、分片包干等方式,加强现场安全监管。深化重大隐患排查治理,确保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推动安全生产事故重大隐患清零,一般隐患“减增量、去存量”。
15.做好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定《2023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采取“领导+干部+专家”“四不两直”和安全生产“席位制”包保方式,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暗访抽查检查。按照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手册,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针对重点领域,通过“综合督查”“专项督查”等方式,加大对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重点风险的管控力度。
16.组织开展典型事故案例分析。深刻剖析典型事故暴露出的管理和技术原因,深吸取事故经验和教训,以事故教训推动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推进研究重大险情调查和责任追究;制作典型案例警示片,加强事故警示教育。开展典型事故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严格事故暴露问题的整改落实,推进提升行业安全管理水平。
(四)提升安全法治能力,加快构建依法治理体系建设
17.健全安全生产联合执法机制。健全完善交通执法与公安交警等联合执法和协作机制,重点打击道路运输、水上交通、公路运行等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推进执法监管联勤联动、监管信息互通共享、违法行为联合惩戒,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交通运输安全管理格局。
18.加强重大隐患责任落实。强化安全生产约谈、安全生产责任追究、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的落实和督办。
19.加强安全生产信用体系建设。推进安全生产信用体系建设,实施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信用监管,加强安全生产信用信息的归集、共享和应用,建立健全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强化与公安等部门开展道路运输安全协同监管,对失信企业采取公开曝光、联合惩戒等综合治理举措,不断净化道路运输市场。
(五)强化基础保障,加快支撑保障体系建设
20.持续提升基础设施防护能力。加强交通运输安全基础设施建设,提升交通基础设施安全水平。完善交通基础设施,加大安全防护投入,提升基础设施安全防护能力。持续推进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危桥改造、桥梁隐患治理、地质灾害隐患治理工程。
21.加快推进安全监管信息化系统建设。以“互联网+”交通运输监管与服务系统为核心,推进安全监管信息化系统建设。推进科技治超系统、重点营运车辆、船舶、重点部位联网联控系统建设,不断提升交通运输本质安全水平。
(六)加强能力素质提升,持续推进安全文化体系建设
22.推进安全文化建设。构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培训教育体系。开展“安全生产月”“五进”等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开展基于典型案例的安全风险防控研究,在行业中广泛开展安全警示教育,提升公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强化交通运输监督、执法人才队伍建设,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纳入各级交通运输领导干部培训内容。加强从业人员队伍建设,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七)充分准备,强化应急救援
23.要建立完善各类应急预案。要根据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监管部门预案,必要时要进行专家评审、政府批准。要突出企业班组、重点岗位,编制完善各类应急处置要领、现场处置方案和专项处置措施,提高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实用性、操作性和行业监管与企业预案的衔接性,同时要开展多种形式的应急演练。
24.要加强应急队伍建设。要根据相关规定建立专兼职救援队伍,并加强与应急、公安、消防救援队伍的沟通协作,发挥社会救助力量的作用。要建立完善应急救援专家库,开展应急救援培训教育,提高应急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以及从业人员尤其是一线员工的应急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25.要配齐配足应急救援装备。要根据应急救援助职能,加大投入,配齐配足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物资,并有效地发挥作用。
26.要强化应急救援现场处置工作。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生命至上”和“不抛弃、不放弃”的理念,在事故发生后应启动应急预案,正确保救援人员安全的前提下,精心组织,科学施救,及时全力以赴救助遇险人员,保护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