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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恩阳区水务局2018年预算公开

2018-02-26 17:41 来源: 区水利局 作者:区水务局

  恩阳区水务局2018年部门收支预算已于2018年2月10日通过《巴中市恩阳区财政局关于2018年部门预算的批复》(恩财预〔2018〕5号)批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十四条之规定,现将本部门2018年收支预算公开如下。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恩阳区水务局主要职责是:

  1、负责贯彻执行有关水务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全区水务工作的政策、发展战略及综合治理的中长期规划;组织编制有关水务方面的综合规划和专业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统一管理全区水资源(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组织制定全区水资源总体规划、流域规划和专业规划;拟定全区年度供水计划、水量分配方案和旱情紧急情况下水量调度预案;组织有关国民经济总体规划、重大建设项目的水资源及防洪、抗旱排涝、排水、节水、再生水利用等方面的论证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发布全区水资源公报。

  3、负责全区节约用水工作。拟定全区节约用水政策,编制全区计划用水、节约用水规划,制定有关标准,组织指导和监督计划、节约用水工作。

  4、负责统一管理全区防汛工作。编制全区防汛总体预案;承担区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区防洪抢险工作。

  5、根据国家资源和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拟定全区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水功能区的划分和向饮用水源保护区等水域排污的控制;监测江河湖库的水量、水质,审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意见;审查向河道、水库等排污口的设置、改建和扩建。

  6、负责对临时占用河道、水库大坝、河堤通道的行政监督管理。

  7、组织有关水务法律法规的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全区水政监察和水务行政执法工作;协调并仲裁水事纠纷,查处水事违法案件;负责有关水事行政案件的复议、应诉工作。

  8、拟定水务行业的经济调节措施。编制全区水务行业建设项目资金计划,对水务资金的使用进行宏观调节、管理、监督、审计;管理水务行业国有资产。

  9、负责全区水务基本建设项目工作。负责项目的前期工作;组织水务基本建设;对水务基本建设工程实施行业监督管理;组织指导水库、大坝的安全监管。

  10、负责全区农村水利工作。管理全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导全区抗旱、饮水安全(村镇供水)、农村水利工程管理工作。

  11、负责全区水土保持工作。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水土流失的预防监督和综合防治工作。

  12、负责全区河道、水库,行、蓄、滞洪区,河口滩涂的行政管理及管护范围内的砂石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

  13、负责全区水务行业的科技发展工作;组织重大水务行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

  14、指导全区水务行业改革、发展、稳定工作和职工队伍建设、服务体系建设;指导水务行业劳动保护、安全生产工作。

  15、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恩阳区水务局2018年重点工作:恩阳区水务局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会议、和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讲话精神,践行绿色发展理念,牢固树立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按照区委决策部署,结合我区水利工作实际,为建设川陕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示范区,加大水利基础设施下项目储备,加快项目推进,构建覆盖城乡的综合水务体系。深化行风建设,助推脱贫攻坚,创新水务改革,依法依规治水管水兴水,全面坚决落实河长制。

  1、一心一意抓党建,锻造素质能力过硬干部队伍

  全力抓实党建工作。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全面推进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并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常态化制度化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坚定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着力抓好廉政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市委市政府九项规定和区委区政府九项规定,持续 “四风”问题整改,持续改进文风会风;坚决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抓好工程建设、资金管理、人事任免、行政执法、行政审批、项目招投标等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抓好项目资金安排、拨付、使用等环节的监管工作。

  逗硬抓好责任落实。局党组切实履行好党建工作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纪检监察室监督责任;围绕脱贫攻坚、重点项目、水生态文明建设、安全稳定等中心工作,分解细化目标任务,把责任和措施落实到具体人。

  坚持抓队伍建设。加大高层次人才及专业技术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力度;加强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力度;强化干部职工服务能力提升工作。

  2、真抓实干抓项目,着力增强水利脱贫攻坚保障

  加快项目前期工作。完成双河中型水库和麻石湾小(1)型水库可研编制及评审工作;启动青木镇芝子河防洪治理工程初设报告编制及批复,力争年内开工建设。

  提速实施重点项目。二是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计划投资2100万元,新建集中供水工程25处,分散供水1800处,解决全区剩余农村贫困人口饮水不安全问题。三是启动实施节水型社会和高效节水工程建设。在扶贫连片开发区新建防渗渠道、喷灌、滴灌等高效节水灌溉设施,新增高效节水喷面6500亩,完成投资3400万元。四是通过水土保持国家重点工程建设,计划投资1300万元,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7平方公里。五是建设总投资1.9亿元的闸坝库区环湖道路工程,2018年计划完成闸坝库区环湖公路路基工程2.5公里,骑游道路基工程3公里,年度投资6000万元。六是移交城乡供排水业务,配合住建部门做好乡镇污水治理工程建设,续建22个乡镇污水处理设施项目。

  强化脱贫攻坚保障。以推进民生水利建设为重点,以进一步改善农业农村基础条件为目标,完成饮水安全巩固提升、节水型社会建设、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等农村水利项目年度建设任务,切实改善贫困地区生活饮用水、农田产业用水条件,综合治理水土流失,蓄水保水,建设绿水青山;支持建档立卡贫困村水利建设,解决全区剩余预脱贫人口11428人饮水不安全问题;强化对扶贫挂包村渔溪镇箭弓村、苟院寺村、槐树村的帮扶力度。

  3、务实创新抓改革,着力激发水务发展活力

  创新农村水利改革。全面推进小型水利工程管护体制改革工作,推行多元化水利投入机制,形成上级补助、本级配套、金融贷款、私营投入、群众自筹等多种形式水利建设格局;积极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示范区和农村水权交易示范点工作。

  践行安全监管体制改革。建立“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水务安全生产和质量监管责任体系,健全“五级五覆盖”、建设单位及企业“五落实五到位“工作推进机制。构建水务安全质量监管一体化机制。全面推进安全质量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规范化建设,严防安全质量事故发生。

  4、按法依规抓治水,着力构建水生态文明

  全面落实河长制。河流管理保护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要按照中央、省、市、区委区政府统一部署,深入落实“六大任务”和“五大行动”,找准短板、精准发力,科学施策,彻底实现河畅水清目标。

  着力防汛抗旱。做好防汛保安应急值守和应急处置工作。

  编制防汛预案和编制防汛工作手册、清理补充防汛物资等;全面落实防汛责任;强化抢险救灾队伍建设,开展应急演练工作。

  抓好水政水资源管理。要进一步加强水政监察队伍的建设, 加大巡查执法宣传力度,严厉打击河道非法采砂行为,严查涉水违法行为,进一步维护提高执法能力和应急反应水平;以饮用水源地保护为重点,加大水资源保护力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要持续深入开展全区水资源管理专项整治工作,继续深入开展节水型企业、节水型机关、节水型社区创建活动,扎实开展以城区为重点的节水型社会建设。

  二、部门概况

  恩阳区水务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5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4个。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恩阳区水务局收入预算总额为8054022元,比2017年减少1405366元,减少14.86%,主要原因是:其中一个二级事业单位(黄石盘水库管理所)已于2018年初独立出去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5357464元,上级补助收入2496558元,非税收入200000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8054022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822854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04116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64584元,住房保障支出362468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恩阳区水务局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额为5357464元,比2017年减少1086555元,减少16.86%,主要原因是:其中一个二级事业单位(黄石盘水库管理所)已于2018年初独立出去。基本支出5117464元,用于保障水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项目支出240000元,用于保障水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126296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专项项目主要用于哪些方面)。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04116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64584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362468元。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其他科目支出主要用途。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8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

  2018年预算安排25000元,较2017年预算下降21.88%,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的要求。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8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40000元,与2017年预算相比下降0%。用于1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水质检测、饮水安全方面工作的开展。

  六、名称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收入: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行政运行: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事业运行: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五)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六)行政单位医疗: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七)事业单位医疗: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八)公务员医疗补助: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九)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日常公用经费:为保障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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