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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恩阳区水利局2020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说明

2020-06-24 15:51

巴中市恩阳区水利局2020年部门收支预算已经区财政局批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现将2020年部门收支预算公开如下。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水利局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和规章,拟订全区水利行政管理的实施细则和管理办法。

2.拟订全区水利战略发展规划,组织编制全区水资源综合规划、水资源保护规划,并负责指导实施和监督;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和验收工作,拟订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3.负责全区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区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和调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区域内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4.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开展水资源、水能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有关工作,发布水资源公报;参与编制水功能区划和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管理工作。

5.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全区节约用水政策和有关标准,编制节约用水规划;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

6.负责落实综合防汛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拟订主要河流和重大水利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指导防御洪水应急抢险有关技术工作;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安全运行管理;指导全区水域及其岸线的划定、管理、保护和综合利用,指导河湖(库)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湖(库)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库)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库)水系连通工作。

7.指导农村水利工作。指导监督农村水利设施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指导监督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指导农村水电站安全监管。

8.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全区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水土保持预防监督、水土保持流失监测、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9.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组织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协调和仲裁跨区域水事纠纷;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指导监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水库的安全监管;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10.开展水利科技工作。组织指导全区水利科学研究、技术推广和成果管理。

11.完成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0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0年,全区水利工作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落实“两个坚持、三个转变”新时期防汛减灾总要求,积极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方针,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市委四届九次全会及区委二届十二次全会精神,以“项目为要、民生饮水为本、生态保护为基、防汛保安为重”,加快推进重点水利工程、强化监管水利行业,进一步提升全区水资源配置、水环境治理、水灾害防治能力,深化水生态水文明建设,为统筹推进乡村振兴和争当川陕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示范区排头兵提供坚强的水资源保障。

1.狠抓“项目年”实施,突出水利工程补短板

按照“均衡水资源、消除水隐患、提升水供给、涵养水生态”治水思路,加快项目前期工作和在建工程建设进度,完成水利投资5亿元,健全区水利网络体系。

(1)科学规划,精准储备。按照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围绕“增强经济发展后劲,补齐基础设施短板”要求,认真梳理区域内水利发展需求,完成《巴中市恩阳区“十四五”水利发展规划》编制,争取一批对恩阳社会经济发展推动力强、投资基数大的项目进入国家、省、市规划盘子,新增规划储备项目10个。

(2)统筹协调,抓实谋划。抓实项目前期工作,加强统筹协调,强化要素保障,力争早日开工建设。力争在上半年完成麻石湾水库和玉通庙设计批复,加快对城区防洪堤青山沟芝子河流域的项目包装;恩阳城区堤防二期工程完成立项审批;完成板板桥等19座水库新出险加固工程的初设设计报告编制;完成2021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项目实施方案编制;武胜水库、麻石湾水库和渔溪镇、三河场镇、茶坝镇、双凤双石龙河、同乐场镇等5处防洪治理工程完成立项审批和初步设计批复,力争开工建设,提早谋划农村饮水治理、山洪灾害、农田水利建设等项目,力争条件成熟一批开工建设一批;加快谋划雪山、玉山、茶坝、花丛4个大型水厂建设工作,改善农村供水工程数量多,水量保障率低,水质保证率低等问题;

(3)强化监督,加快建设。坚持进度服从质量安全,加强监督监管。黄石盘水库完成水工程大坝、闸室混凝土建筑、机电安装工程完成60%,拟完成投资30000万元;完成青木镇防洪治理工程、青木镇金包山沟山洪灾害防治工程并完工验收,拟完成投资1100万元;实施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项目,年度内拟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2.6km2,拟完成投资1000万元;完成玉井乡断垭等53座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等工程的建设任务并完工验收,拟完成投资8000万元;开工建设闸坝库区环湖路工程,拟完成投资5000万元;抓实推进上下联动审计的防洪工程项目完成。

2.狠抓安全饮水巩固提升,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紧扣2020年“巩固脱贫成果提高扶贫质量,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总体目标,强力推进以保障农村饮水安全为重点的水利扶贫巩固提升工程,着力打造安全、标准的现代农村供水系统。

(4)对标对表,提升安全。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引领、量力而行、分步实施,按照“建大、并中、减小”的思路,以提升农村集中供水率、规模化供水率、水质合格率为主要目标,新建、技改及管网延伸工程10处,工程维修养护38处,指导完成观音井、玉井等12个乡镇技改工程项目建设,巩固提升10.6万人饮水安全。构建农村供水良性发展格局。

(5)达标复核,健全机制。按照省市主管部门安排,结合全区农村饮水安全脱贫攻坚工作的实际,采取务实有效的方式,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的饮水安全达标情况开展复核工作,持续对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运行存在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整治,加快对脱贫攻坚遗留问题的处置、全面推行农村供水标准化、现代化管理。做实做强润禹水务有限公司,完成区水质检测中心建设,确保正常运行;加强业务能力培训,着力提高业务技能和管理水平;明晰工程产权,落实管护主体及监管责任,健全运行管理制度,做到“建管并重”,确保长期发挥效益。

3.全面落实河湖长制,推动河库管理规范化

准确把握“重在保护,要在治理”的战略要求,围绕“秀美巴中、山水恩阳”发展布局,逗硬落实河库治理“见行动、见成效”工作要求,充分发挥河长制办公室职能职责,积极构建管严格、保护有力的管护体系,全力打造生态秀美河库。

(6)科学编制,精准施策。总结评估2017—2020年河长制工作完成情况,科学编制《一河(湖)一策管理保护方案(2021—2025)》;全面完成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管理范围划定,有序推进河道管理保护范围划定;继续完善和逗硬落实河流管理保护问题、任务、目标、责任“四张清单”,常态化开展“五大行动”“清四乱”等专项行动;建立健全跨界河流的联防联控机制,大力开展农村水环境治理,把河长制责任体系延伸到塘库、沟渠和细小支流。

(7)加强监管,安全度汛。突出水利行业监管重点,理清区、镇、村各自职能职责,全面落实好水库运行和防汛工作“三个责任人”的职责任务,开展水库汛期安全检查、问题整改和应急抢险演练工作,汛前完成全区水库《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应急预案》《水库大坝防汛抢险应急预案》、《水库运行调度规程》编制和审批,补充部分防汛物资,汛期落实值班值守和巡查制度,确保全区小型水库平安度汛和闸坝安全。

(8)防汛减灾,平安度汛。突出预防为主,注重风险防范,不断健全完善体制机制,持续夯实基层基础,统筹实施中小河流治理、病险水库整治、山洪灾害防治等项目,做好防洪、抗旱、水生态等多目标协同,切实构建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并重的现代水旱灾害防治体系;层层压实水管单位的防汛减灾工作责任,充实水旱灾害防御专家库,强化调度会商和值班值守,及时准确发布强降雨等灾害天气的预警预报信息,做好应对各种极端气候的准备工作,力争实现人员零伤亡。

(9)水美新村,示范创建。开展河湖管理保护示范建设,完成高店子、新河等6个水美新村创建,继续申报8个水美新村创建计划,积极做好恩阳河城区滨河景观建设,打造优美环境,创建一条水清、岸绿、景美的样板河流。

4.强化水资源“三条红线”,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

紧紧围绕“合理分水、管住用水”两大目标,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推进国家节水行动深入实施,推动用水方式由粗放向节约集约转变,全面提升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
   (10)强化目标,刚性约束。充分发挥水资源“三条红线”的约束作用,建立完善水资源承载能力和监测预警机制,倒逼产业升级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落实。2020年,全社会用水总量控制在1亿立方米以内,万元GDP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同比下降6%,国、省重要水功能区水质再提升,达标率100%,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水资源支撑保障。
  (11)用水需求,过程管理。强化水资源论证与取水许可管理,全面完成取水工程核查登记,实现重点取水户取水在线监控全覆盖,计划用水全覆盖,计量安装全覆盖,计量规范取用水管理,加快推进水资源精细化和动态化管理;完善用水总量统计制度,健全统计名录,推进领导干部水资源自然资源审计试点;健全水质健全制度,推进小一型水库和重要饮用水库水质监测全覆盖,保障用水安全。
  (12)节水行动,达标建设。深入推进国家节水行动,加快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完成我区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水利部、国家节水办验收。聚焦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推进农业节水增效、工业节水减排,建设一批农业高效节水灌浇基地、工业节水企业,积极引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围绕城镇节水降损,建成一批公共节水机构,2020年率先完成水利行业机关节水机关标杆打造。进一步健全水价机制,加快推进非居民用水累进加价制度执行。

5.加强行政效能提升工作,促使政风行风稳定向好

(13)水政监察,依法行政。做好“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按时将行政检查事项和行政处罚等案件录入运行平台。从严打击各类水事违法行为,切实做好河道监督管理工作,保障水利工程的安全运行。在重要区域和执法任务较重的区域,积极推行有关部门联合执法机制、有效凝聚执法力量,严厉打击重大涉水执法案件。进一步提高水政执法队伍人员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开展模拟执法案卷演练,规范水行政执法的各个环节、步骤、权限和时限等行为,切实做到流程清楚、要求具体,期限明确,提高执法水平。加强下八庙普济宫村八龙湖石河堰加高的监督整改和雪山镇王治元在河道采砂整治工作,2020年争取完成1-2例典型案件。

(14)普法宣传,治理乱象。认真落实和推行法治责任制,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活动,深入开展水法律法规普及宣传教育。聚焦水利工程建设领域、河库乱象等群众关心关切的涉水热点难点问题,持续开展招投标领域乱象治理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开展水保预防监督工作。

(15)提升效能,服务群众。创建优质营商环境,全面落实“三集中、三到位”,严格落实服务承诺制、效能考评制、动态反馈等机制。强化行政权力事项清理,加强市场监管,精简审批事项,压缩办理时限,优化窗口服务,方便企业办事。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议题案和12345市民热线,切实回应群众期盼,打造最优水利营商环境。

6.加强学习培训,打造高效廉洁水利队伍。

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把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推动党的建设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做到两手抓、两不误、双促进。

(16)深化政治建设,加强廉政防腐。持续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效,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全区水利系统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区重大决策部署。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突出风险隐患防控和权力运行管控,不断强化教育引导、压力传导、日常监督,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坚决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务实抓好区委第一巡察组巡察水利局党组反馈问题整改,健全完善相关决策、财务等相关制度。

(17)评比选优,配强干部。开展比能力、比担当、比奉献和提素质的“三比一提”活动,鲜明用人导向,选优配强中层干部,持续实施“巴山优才计划”,进一步引进专业人才,建强全区水利干部队伍;以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为抓手,提升党组织活动、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质量;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重点,切实加强对水利系统党员干部意识形态领域的教育与管理。

二、部门概况

水利局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纳入预算管理。2020年财政预算供给人员共40人,供给车辆1 辆。有下属二级预算单位5个,其中水利局机关为行政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4个。

三、2020年收支预算情况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068846元、其他收入1861000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417720元、农林水支出5963619元、卫生健康支出240105元、住房保障支出308402元。(表1)

(一)收入预算情况。收入预算总额692.9846万元,比2019年减少128.544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06.8846万元,占总收入73.15%。(表1-1)

(二)支出预算情况。支出预算总额692.9846万元,比2019年减少128.54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68.9846万元,占总支出96.54%,项目支出24万元,占总支出3.46%。(表1-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06.8846万元,比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53.7442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机构改革后,我单位人员减少。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06.884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农林水支出41.2619万元,  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41.77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4.0105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30.8402万元。(表2)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06.6846万元,比2019年减少53.7442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机构改革后,我单位人员减少。(表3)

(一)基本支出482.8846万元。

1.人员支出378.9061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50.1644万元,绩效工资69.7752万元,津贴补贴37.06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41.772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9.6905万元,奖金 4.0732万元,住房公积金30.8402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7.5286万元。

2.日常公用支出102.2041万元,其中:办公费4.14万元,印刷费1.515万元,水电费3.1万元,差旅费70万元,邮电费0.8万元,维修(护)费0.84万元,会议费0.8万元,培训费0.8万元,公务接待费2.405万元,劳务费1.2万元,工会经费3.084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9.42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费4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8744万元,其中:生活补助1.8744万元。(表3-1)

(二)项目支出24万元。

运转类项目支出24万元,主要用于党建、依法治区、驻村第一书记、培训、公务接待、会议、脱贫攻坚、机关物业管理及水电气、网络运行维护和资料印刷等支出;发展类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专项设备购置、项目前期工作等支出。(表3-2)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6.405万元,比2019年预算总额减少0.075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较2019年预算无增减。

(二)公务接待费2.405万元,较2019年预算减少3.02%,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三)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2019年预算减少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较2019年预算不变。(表3-3)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表4)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表5)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0年,水利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506.8846万元,比2019年预算同口径减少53.7442万元,减少9.59%。主要原因是压缩一般性支出及机构改革人员减少。

(二)政府采购及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情况。2020年政府采购支出0万元。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表6和表7)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止2019年底,本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固定资产总额321.8199万元。现有公用用车1辆,其中:定向保障类0辆、执法执勤类0辆、特种专业技术类1辆、事业单位公务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目标设置情况。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0年预算的6个项目,涉及资金24万元,编制了绩效目标。分别是: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及防汛工作经费6万元;防汛及抗旱工作经费5万元;节水型社会建设项目经费6万元;农村人畜安全饮水项目工作经费2万元;水土保持项目工作经费3万元;水行政执法监察及项目系统运行经费2万元。(表8和表9)

十、名称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安排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收入: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行政运行: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事业运行: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五)行政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实行归口管理的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六)事业单位离退休:指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八)行政单位医疗: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九)事业单位医疗: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公务员医疗补助: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十一)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十五)日常公用经费:为保障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附件:2020年预算公开表(恩阳区水利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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