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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巴中市恩阳区全面强化河湖长制工作要点

2023-05-18 12:35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的决策部署,筑牢渠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助力“两地三区”现代化新恩阳建设,根据《2023年巴中市全面强化河湖长制工作要点》(巴中市总河长令第3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2023年度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市委五届五次全会和区委三届三次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持续强化河湖长制,统筹推进流域综合治理,持续复苏河湖生态环境,纵深开展“清河护岸净水保水禁渔”五项行动,加快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努力建设造福人民的幸福河湖。

(二)主要目标

清河。全区河流湖泊生态流量达到国家、省要求,逐步形成“河畅水清”的河湖环境,努力让每个河湖都成为人民群众满意的幸福河湖。

护岸。水域岸线管控力度不断增强,河湖“清四乱”工作常态化规范化,侵占河道、非法采砂、妨碍河道行洪、违反长江禁渔等问题实现“动态清零”。

净水。全区地表水水质优良(省考断面)比例达到国家目标要求,全面消除劣V类水体。全区建制镇污水处理率达58%。农村水污染防治能力明显提高,有效实现水环境污染源头减量。

保水。全区用水总量控制在1.145亿立方米以内,万元地区生产总值和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2021年分别下降5.88%。

禁渔。在全区重点水域继续实行禁止生产性捕捞,加强执法监管,科学开展增殖放流,推进水生生态修复。 

二、工作要点

(一)清河

1. 持续开展长江经济带小水电清理整改。坚持依法依规、实事求是、分类施策、确保安全的原则,有效解决无序开发、过度开发对河流生态系统的不利影响,复苏河湖生态环境,妥善处理小水电退出后的各种突出矛盾和利益关系,维护河流健康生命。加强柳树坝、白岩滩、川洞子等已退出小水电的安全监管。

2. 做好生态流量监管工作。强化水电站生态流量监管,优化升级区级监管平台,开展水电站生态流量泄放评估工作,完善重点监管电站名录,按照“查、认、改、罚、回头看”等环节对水电站生态流量泄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不能保证生态流量且拒不按期整改的水电站,按照相关行业法规进行处罚,做好河湖生态流量确定和保障工作。

(二)护岸

3. 开展河湖突出问题清理整治。进一步规范工作制度、完善整治标准、明确工作责任,在全区常态化规范化开展河湖“清四乱”。全面排查妨碍河道行洪的18类突出问题,开展集中清理整治,保障行洪通畅。

4. 不断强化河湖水域岸线管理。持续巩固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成果,完成司城河、双河岸线规划编制,同步完成成果入库及公告等工作。全面强化涉河建设和涉河有关活动监督管理,严肃打击违规侵占或损害河湖水域岸线行为。

5. 依法规范河道采砂监督管理。持续开展全区河道违法采砂和侵占岸线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持续巩固全域禁采成果。持续深化水利、公安和交通运输三部门联合开展河道非法采砂专项整治行动。严格规范河道清淤疏浚等工程砂石综合利用,打击非法采砂违法犯罪行为。联合开展船舶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重点整治航运、河道清淤疏浚和非法码头,确保问题“动态清零”。

6. 加快推进主要支流和中小河流治理。加快推进中小河流治理步伐,按期完成恩阳河、芝子河、茶坝河治理任务。

(三)净水

7. 深化跨界河湖联防联控。加强与周边县(区)跨界河湖联防联控工作。贯彻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渠江上游生态屏障建设工作等要求,常态化开展与巴州、南江、仪陇等县(区)的联合巡查,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建立协调机制,解决实际问题,切实做好河湖联防联控管理保护工作。全面落实《巴河流域水环境生态补偿办法(试行)》,有序开展渠江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工作,逐步探索拓展区内外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范围。

8. 加强农村水环境治理。深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继续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稳步消除较大面积的农村黑臭水体。到2023年底,黑臭水体全面清零,全区69%以上的行政村(含涉农社区)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生活污水乱排乱放现象得到有效管控。

9. 持续推进港口码头污染防治。深入推进绿水绿航绿色发展五年行动方案,全面开展渡口(码头)、船舶水污染治理,进一步配备完善渡口(码头)、船舶防污设施,强化渡口(码头)、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加大老旧船舶更新改造和新能源船舶投放力度,船舶垃圾和生活污水的转运率、处置率达到90%以上,切实维护水域生态环境。

10. 提升水环境治理能力。制定入河排污口“一口一策”整治方案,基本完成入河排污口整治,规范开展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工作。

11. 持续巩固水质达标成效。加强枯水期、汛期重点时段水质管控,深化“测管协同”,推进水质异常区域预警预报、应急管控,加强调水保质。强化污水处理设施、畜禽及水产养殖等重点排污单位监管,因河施策,深入开展小流域水质综合治理,确保地表水国省考断面水质持续达标改善。对水质已稳定达标河流,推动持续稳定达标;对未达标断面,因河施策、系统治理,尽快实现达标。加强水库水质治理与保护,促进水库水质按功能达标。

12. 巩固提升污染防治成效。加快推进工业园区涉水问题整改,强化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监管,提升柳林食品工业园、明阳小微企业园、临港产业园污水收集处理效能。

13. 继续抓好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管理。持续推动全区城镇生活污水基础设施建设,力争到2023年底,全区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60%,全区建制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58%以上。加大污水直排执法力度,努力提高城镇污水收集率和处理率。

14. 提升城乡垃圾治理能力。深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生活垃圾处理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持续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置设施和模式,不断提高运行管理水平。全区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行政村覆盖率达到99%。

15. 健全污水垃圾运营管理机制。强化监督考核,完善以污染物削减绩效为导向的考核激励机制,促进全区城镇生活污水垃圾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健全污水“厂-网-河(湖)”、垃圾“收-运-处”一体化运行维护机制。推进全区城镇生活污水垃圾处理智能化管理系统建设,逐步实现系统调度和事故预警等功能,确保基础设施安全运行。积极推广引入专业企业整体运营管理的模式,着力解决建制镇污水处理运行难题。

16. 巩固黑臭水体治理成效。全面排查新增黑臭水体及返黑返臭水体,及时纳入黑臭水体清单并公示,限期治理。对已完成治理的黑臭水体,生态环境部门每年二、三季度组织开展水质监测,每年7月5日、10月10日前,分别将第二、三季度水质监测数据填报信息系统。

17. 持续抓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农膜科学使用回收、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等行动,科学施肥技术推广到位率达95%以上,农膜科学使用回收率达80%以上,化肥使用量保持零增长。扎实推进农村“厕所革命”,提高畜禽粪污和秸秆综合利用率,确保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90%以上、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5%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保持在97%以上。

18. 积极推进幸福河湖建设。开展以“防洪保安全、优质水资源、健康水生态、宜居水环境、先进水文化”为主要内容的幸福河湖建设,力争将恩阳河建设为省级幸福河湖。

19. 加快推进全域美丽河湖建设。探索生态修复,因地制宜开展水体内源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增强河湖自净功能。巩固提升恩阳河美丽河湖建设成果,强化“三水统筹”,因地制宜实施水环境治理、生态缓冲带建设、湿地恢复与建设、生物多样性保护等工程及措施,提升河湖生态环境品质,建成一批集“水清、畅通、岸绿、水魂”的美丽河湖,打造惠民富民亲水生态景观河湖产业和高品质生活宜居地,建设美丽渠江源头。

(四)保水

20. 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开展用水对象调查,掌握水资源可利用量及行业用水基础信息。开展重要河湖、重点水库、重要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和评价。强化水资源论证,严格建设项目的水资源论证和节水评价,实行用水总量和用水效率双控。编制恩阳河流域年度水量分配方案和调度计划,督促河道内水工程严格落实下泄流量管控要求,确保重点河湖控制断面生态流量达标。开展水权改革顶层制度设计研究,建立规范的市场交易机制。建立发改、经信等部门区级协调机制,统筹解决水工程防洪、供水、发电、航运、生态等调度矛盾。贯彻落实《四川省节约用水办法》,组织实施“十四五”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以农业、工业、城镇、非常规水源利用等为重点领域,开展节水示范创建,促进用水效率达标。

21. 持续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管理。完善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动态监管机制,积极推动城乡一体化供水模式,及时优化调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强化水源地水质监测,试点建设玉山镇、柳林镇等“万人千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自动监测预警系统,继续推进饮用水水源环境问题整治。组织编制实施饮用水水源地“一源一策”水质达标方案,推进跨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风险联防联控。

22. 大力推进水土保持。加快水土流失治理步伐,完成下八庙镇灵水河小流域治理任务,抓好水土流失动态监测,严格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推进水土保持信用监管“两单”制度落地落实,规范生产建设活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有效防治人为水土流失。

23. 持续推进河湖生态修复。科学开展国土绿化,加强天然林保护修复,强化水源涵养功能,持续巩固退耕还林还草成果,加强生态保护。严格落实《湿地保护法》,持续加强湿地资源管理,强化湿地保护执法。

24. 切实加强水利工程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坚持建管并重,严格落实各方责任,按期完成工程安全鉴定,加快推进红旗、战备等9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加强水利工程监测预警设施建设,推进管理规范化标准化,确保安全长效运行,充分发挥其在防汛减灾、供水保障和农业灌溉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五)禁渔

25. 严格落实长江流域十年禁渔制度。持续落实禁渔长效管理机制,依托河湖长制网格化平台,抓好护渔巡查工作。加强执法监管,持续开展“中国渔政亮剑”“护渔百日联合执法行动”、长江流域非法捕捞和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等专项整治行动。推进长江流域水生生态修复,科学开展增殖放流,加强涉水工程渔业资源补偿措施落实和水生生物种质资源调查工作。落细落实水生生物资源养护措施,严格执行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制度,依法严厉打击违法捕捞水生野生动物行为。

三、工作保障

26. 夯实河湖长制基础工作。加强河湖长制“一张图”基础信息数据库建设,持续完善河湖基础信息入库工作,及时完成基础数据、河长的调整和公示,及时更新河长公示牌,并做好维护保养。抓好河湖健康评价工作,全面完成2023年拟开展的8条河流健康评价,按照河湖健康评价结果,据实修编“一河(湖)一策”管理保护方案,将重点工作纳入年度河湖长制工作清单。

27.巩固提升“六大行动”成果。把水域垃圾整治、涉河违建整治、行洪障碍整治、河床淤塞整治、污水直排整治、生态破坏整治“六大行动”纵深推进,巩固治理成果,紧盯乱排乱放、乱挖滥采、乱修乱建、乱堆乱倒、乱养乱捕等突出问题,坚决遏制危害河湖健康的行为,努力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

28. 强化依法治理。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水法、长江保护法、防洪法、水土保持法、河道管理条例、四川省河湖长制条例等法律法规,严格开展执法检查。认真落实“河长+警长+检察长+法官工作室”工作机制,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整改落实,不断提高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

29. 加大审计监督力度。在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和资源环境审计中重点关注河湖长制工作推进情况,突出水环境问题审计监督力度,推进流域环境持续改善。

30. 深化暗访督查工作。强化河湖长制暗访督查,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开展好区级年度暗访督查工作,通过提示约谈通报等形式督促问题整改落实。强化河湖长制问题管理流程,实行“查、认、改、罚”闭环管理,使河湖长制暗访督查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加大与周边区县联合暗访的力度,优化联防联控机制。做好迎接省级进驻式督查准备工作。

31. 加强宣传培训力度。通过网络、电视、标语等方式,引导人民群众主动参与河湖长制工作,让“旁观者”变“参与者”、“监督者” 。用好反面典型的警示教育,跟踪报道涉河涉水问题完成整改后环境改善情况。打造多种形式水文化宣传载体,讲好恩阳水环境故事,大力提高公众水文化素养。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基层河湖长能力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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