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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恩阳区农业农村局 巴中市恩阳区财政局
关于印发《巴中市恩阳区2023年稻谷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3-07-19 17:15 来源: 区农业农村局 作者:区农业农村局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切实抓好我区2023年稻谷补贴工作,根据《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3年稻谷补贴工作的通知》(川农函〔2023〕327号)、《巴中市财政局  巴中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3年目标价格补贴(稻谷)的通知》(巴财建〔2023〕10号)要求,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联合编制了《巴中市恩阳区2023年稻谷补贴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实施。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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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国家继续加强对稻谷种植的补贴力度,为切实抓好我区补贴工作,按照省市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强农惠农政策,认真实施稻谷补贴政策,坚持稻谷补贴发放与稻谷生产密切相关,专款专用,提高稻谷补贴资金的精准性和指向性,严格规范项目管理,确保补贴政策的全面准确贯彻执行,及时将补贴兑付到稻谷生产者手中,让稻谷种植者得益,切实稳定全区稻谷生产能力,引导稻谷种植结构调整、增加绿色优质稻谷生产,为国家口粮绝对安全做出贡献。

二、基本原则

(一)突出稻谷、渠道不乱。稻谷补贴只能用于补贴水稻种植者,不得与其他涉农补贴混淆。补贴资金通过巴中市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发放监管平台发放,加强农户补贴信息及资格审批管理,推进资金发放全流程在线实时监管,提升补贴发放的规范性、精准性和时效性,全区补贴资金由区农业农村局委托相关金融机构代发、加强公开公示,实行补贴申报、公示、核实均通过“四川省惠民惠农公共服务网”、“四川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项目资格审批基础支撑平台”、“巴中市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发放监管系统”运行操作发放,实现稻谷补贴“阳光审批、阳光发放、阳光监管”,确保资金来源、去向清晰可查。

(二)坚持“谁种稻谁受益、多种多补不种不补”原则。该补贴只能补给2023年从事稻谷种植的业主,包括水稻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和普通农户等。对代耕代种或在流转土地上的实际稻谷种植者的补贴,原则上应以签有书面流转协议或合同为依据,并将补贴资金发放给稻谷实际种植者。

(三)加强引导、调整结构。通过实施稻谷补贴政策,引导广大业主扩大绿色优质稻谷种植规模,促进水稻产业结构调整,增加绿色优质稻谷供给。

三、实施内容

(一)资金来源。上级财政下达恩阳区2023年稻谷补贴专项资金。

(二)补贴对象。补贴对象为我区内2023年稻谷种植者,包括普通农户、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

(三)面积确定。稻谷补贴面积是按承包耕地新确权颁证面积内种植稻谷的耕地进行核准确定。

(四)补贴标准。按照省、市财政下达补贴资金及我区稻谷种植补贴面积综合测算2023年稻谷目标价格补贴标准。

(五)审核程序

1.户申报:种稻业主向村民小组申报2023年种植水稻面积。

2.组核实:村民小组对本组种稻业主的个人信息,包括户主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码、种植面积、流转租种、代耕代种等情况逐一进行核实登记。

3.村复核:村民委员会对村民小组上报的种稻业主、种稻面积等信息进行认真复核,并在“四川省惠民惠农公共服务网”申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认上报镇(街道)。

4.镇审核:镇(街道)对村上报的种稻业主、种稻面积等信息进行认真审核,经公示无异议后,以政府文件形式上报区农业农村局(后面附稻谷补贴统计核实汇总表和稻谷补贴登记分户明细表,含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同时在“四川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项目资格审批基础支撑平台”进行核实、公示等,保证补贴信息线上线下同时进行操作。

5.区确认:区农业农村局对镇(街道)上报的种稻补贴资料进行重点抽查、核实、确认、汇总,并与区财政工作人员共同完成“四川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项目资格审批基础支撑平台”业务。

(六)兑付时间。区财政局对区农业农村局提供的种稻补贴资料审核后,委托金融机构在2023年11月底前将稻谷补贴资金兑付到位。资金兑付渠道严格按照财政厅等七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的通知》(川财办〔2021〕6号)及财政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四川省稻谷目标价格补贴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规〔2019〕14号)执行。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及责任分工

成立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为组长,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长任副组长,区财政局经建股、区农业农村局计财股、区农技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稻谷补贴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区农技中心,主要负责制定补贴实施方案、确定补贴标准、组织核实补贴面积、开展补贴政策宣传、进行品种结构调整、推广水稻绿色高质高效技术,牵头搞好补贴资金发放情况检查。区财政局负责补贴资金的拨付、资金核算,负责补贴资金监督管理,严格执行专账管理;负责收集补贴资金拨付进度,并反馈给区农业农村局;配合区农业农村局开展补贴资金检查、政策绩效考核、信访受理等工作。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是稻谷补贴工作的责任主体,对本区域内的稻谷补贴项目实施全面负责,主要负责协调组织做好辖区内补贴面积的申报、核实和张榜公示、信息的审核和录入等,并负责做好辖区内补贴项目的宣传培训、总结、汇总上报、信访维稳等工作。

(二)加强政策宣传。补贴农户信息录入及导出、数据审核、公示管理、补贴发放和相关数据上传、上报等工作都必须在四川省惠民惠农公共服务网上进行操作,各镇(街道)要充分利用广播、网络、短信、微信等多种形式,将政策宣传到村到户,增强政策的透明度,充分了解稻谷补贴的政策、补贴对象、补贴方式等主要内容。同时,要加强稻谷补贴阳光审批系统的宣传引导,让基层干部和广大农户知晓该系统,增强政策的透明度,加强直接参与政策宣传和操作阳光审批系统使用落实的有关人员的业务培训,确保我区稻谷补贴政策家喻户晓。

(三)加强信息管理。利用现有统计渠道,建立农业补贴信息管理档案,对列入补贴的农户逐户登记、立档管理,做到将补贴对象与种植面积一一对应。补贴资金发放实行镇(街道)、村两级公示制,公示内容包括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等,两级公示责任主体均为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公示时间均不少于七天。公示期间,要充分听取群众的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四)加强监督检查。稻谷补贴是专项惠民政策,政策性强、纪律严,各镇、部门要分阶段加强监督检查,对不认真履行职责、政策执行不力的要及时发现纠正,情节严重的给予追责问责。补贴资金严格执行专户封闭运行管理制度,补贴兑付资金实行社会保障卡“一卡通”阳光审批平台系统发放。严格执行补贴信访受理制度,对信访案件要在规定时间内办结,让群众理解认可。严格执行定期检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的补贴监督机制,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将汇同相关部门加强监督检查,对骗取、套取、贪污、挤占、挪用稻谷补贴资金或违规发放稻谷补贴资金行为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骗取、套取稻谷补贴资金的补贴对象,取消其3年稻谷补贴和其他相关惠农政策的享受资格,并列入诚信“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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