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务公开 > 恩阳区商务局 > 预算/决算

巴中市恩阳区商务局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2018-10-22 18:13 来源: 区商务局 作者:区商务局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商务局主要职能。一是主要负责商务领域的行政执法工作,负责贯彻国内外贸易、利用外资、国际经济合作和服务业的发展战略、方针和政策,研究拟订全区国内外贸易、利用外资、国际经济合作、服务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政府规章;拟订全区商务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二是贯彻落实国家流通体制改革的方针政策,培育发展城乡市场,整治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负责全区城乡市场建设规划、商业网点布局、组织实施重点市场建设,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加快第三方物流发展,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规范和发展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服务业。三是牵头负责全区商贸流通产业项目的规划编制、管理协调及实施监管,推进商贸流通产业设施建设。四是负责商贸流通行业招商引资和经济技术合作工作,增强商贸流通产业发展动力活力,促进商贸流通产业提档升级。五是负责全区内外贸易、利用外资和国际经济合作新闻发布、宣传工作并提供信息咨询服务;指导全区商务领域信息网络和电子商务建设。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加快项目建设,支撑消费增长。启动雅堂集团在恩阳的仓储物流及农产品深加工项目;完成空港物流园的设计和招商;实施电子商务示范区建设项目,推动电子商务突破发展。
  2、推动产业升级,加快服务业发展。积极引导企业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促进服务业与现代农业、现代工业互动融合协调发展;着力推动传统商业向现代商贸服务业转型;突出发展以现代物流、金融、保险、信息服务等生活性服务业;积极发展以家政物业、健康养老、电子商务等为重点的新兴服务业,打造服务业新的增长极;加快发展旅游、餐饮、休闲娱乐等民生性服务业,不断促进服务业多元化消费需求。2018年服务业增加值增速达到10%以上。
  3、培育市场主体,做强商贸总量。加大城乡商贸流通市场体系建设,全力搞活商贸物流园区、城市商业综合体、新型社区商业、乡镇商贸中心、城乡农贸市场等一批城乡市场流通设施。大力发展直营店、连锁店。积极培育限上企业,挖掘企业潜力,扩大经营规模,提高经济总量。招大引强商贸流通企业,计划全年新增限上商贸流通企业5家以上,规上服务业企业6家以上。
  4、拓展内外市场,促进消费增长。开展节假日商品促销、特色商品展销、放心产品打折优惠、开展美食活动等,重点引导物流、购物广场等连锁经营进社区、进乡村,不断提升城乡居民消费档次。积极参加全省市场拓展“三大活动”, 鼓励企业与国际跨国流通集团合作,大力开拓对外贸易市场,组织企业开展展示展销活动10场以上。
  5、推进行政执法,维护良好秩序。切实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国内贸易流通现代化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围绕诚信商务建设,加强商贸流通过程监督,提升监管执法效能,依法规范市场主体行为,加快建设法治市场。
  6、立足产业发展,推进精准扶贫。一是大力抓好电商扶贫工作,建乡镇电商服务站3个,建村级电商服务点30个;二是指导挂包的贫困村开展好扶贫工作;三是做好挂联村两个聚居点搬迁入住和拆旧复垦;四是指导搞好技能培训并大力发展种植和养殖业;五是引进业主带动发展种养殖业。
  二、部门概况
  区商务局在职职工14名,其中:公务员7名,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3名,机关工勤1名,全额事业人员(含事业工勤)3名。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商务局本年收入合计401.5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01.59万元,占100%;无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和其他收入。

0301.jpg


  2017年商务局本年支出合计366.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8.99万元,占37.92%;项目支出227.57万元,占62.08%;无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和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302.jpg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商务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366.56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37.74万元,下降9.33%。

0401.jpg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商务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6.5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37.74万元,下9.33%。

0501.jpg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商务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6.5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商贸事务支出334.73万元,占91.3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04万元,占4.37%;医疗卫生支出6.17万元,占1.68%;住房保障支出9.62万元,占2.63%。

0502.jpg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7年决算数为107.16万元,完成预算100%。
  2.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对外贸易管理(项):2017年决算数为7.00万元,完成预算100%。
  3.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外资管理(项):2017年决算数为42.60万元,完成预算100%。
  4.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国内贸易管理(项):2017年决算数为167.00万元,完成预算100%。
  5.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招商引资(项):2017年决算数为9.00万元,完成预算100%。
  6.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其他商贸事务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2.00万元,完成预算100%。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16.04万元,完成预算100%。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7年决算数为6.17万元,完成预算100%。
  9.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涉外发展服务支出(款)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35.00万元,完成预算100%。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7年决算数为9.62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商务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8.9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21.8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7.1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商务局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0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0万元,完成预算100%。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的要求。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与2016年无增减变化,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00万元,与2016年一致。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0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0701.jpg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7年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7年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3.公务接待费
  2017年公务接待费1.0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5批次,120人,共计支出1.0万元,具体内容包括:用于上级部门、各县区商务部门对相关业务检查和指导工作接待等。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商务局2017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商务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7.16万元,比2016年增加10.47万元,增长9.77%。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人员的增加以及调资等致人员经费及日常公用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商务局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商务局无公有车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和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5个,涉及财政资金227.57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为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离退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顶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2.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对外贸易管理(项):指商贸部门对外贸易管理方面的支出。
  13.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外资管理(项):指商贸部门外资管理方面的支出。
  14.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国内贸易管理(项):指商贸部门国内贸易管理方面的支出。
  15.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招商引资(项):指用于招商引资、优化经济环境等方面的支出。
  16.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其他商贸事务支出(项):指其他用于商贸事务方面的支出。
  1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2.“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