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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恩阳区图书馆 图书借阅、上网阅览、朗读亭等使用管理制度

2024-01-11 14:13 来源: 巴中市恩阳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1、凡外借图书凭身份证、借书卡借阅,身份证、借书卡仅限本人使用。

2、每次限借图书三册,限期十五天,借书到期如有特殊情况,可续借十天,但必须办理续借手续,如遇特殊情况不能亲自还书可以托人代还。

3、本馆实行开架免费借阅,读者选书时,在架上取出的图书,不借的请放回原处,不得错架和乱架。

4、借阅图书不得撕毁、污损、圈点或遗失,如有上述情况须负赔偿责任。普通图书按原价赔偿,多卷书遗失其中一册,按成套书的书价赔偿。

5、工具书类一般不外借,仅限于馆内查阅。

6、爱护书刊,不要在书报上圈点、划线、标注、折页、撕页等,违者按价赔偿。

7、架上报刊只限室内阅览,未经图书管理员许可不得擅自带出室外。

8、电子阅览区面向广大读者免费开放,为读者提供上网、政府信息查询、全文数据库检索、浏览、阅读、电子邮件收发、文献下载等服务,一次上机不超过60分钟。

9、朗读亭面向广大读者免费开放,为读者提供朗读、练习、录制、演讲训练、K歌等服务。读者办理登记手续后上机,一次上机时间为20分钟,超过时间后应主动让给后面等候的读者。

10、在使用电脑、朗读亭过程中如设备出现故障,读者应及时报告管理人员,严禁用户自己打开机箱处理,如发现人为损坏机器者,将视情节轻重予以赔偿。

11、读者不得在电子阅览室的计算机上下载、安装游戏软件。未经允许,严禁个人携带任何存储设备上机操作,如发现有违章者,除没收设备外,并按规定进行罚款处理。

12、禁止对机器进行格式化、修改引导记录等操作和改动、删除机器内系统文件。严格遵守网络安全和上机操作规定。

13、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利用计算机网络及设备制作、查阅、散布反动、淫秽信息。

14、文明阅览、保持安静、清洁。禁止吸烟和乱扔废弃物,不得将食物、饮料及宠物带入室内。禁止高声喧哗和打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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