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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巴中市恩阳区母婴安全行动计划方案(2018-2020年)和巴中市恩阳区儿童健康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

2018-12-31 12:24 来源: 区卫生健康局 作者: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各乡镇(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区级医疗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全区妇幼健康服务质量和水平,切实保障母婴安全,维护妇女儿童健康权益,根据《巴中市母婴安全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8-2020年)和巴中市儿童健康行动计划(2018-2020年)》,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巴中市恩阳区母婴安全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8-2020年)》和《巴中市恩阳区儿童健康行动计划(2018-2020年)》,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确保工作取得成效。

  巴中市恩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12月28日

巴中市恩阳区母婴安全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8-2020年)

  为进一步落实好《健康恩阳“2030”规划纲要》,提高全区妇幼健康服务质量和水平,切实保障母婴安全,维护妇女儿童健康权益。根据《巴中市母婴安全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8-2020年),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新时代妇幼健康工作方针,以预防和减少孕产妇和婴儿死亡为核心,以落实母婴安全保障制度为重点,以提升医疗机构服务能力为抓手,以强化质量安全管理为保障,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便捷、温馨的妇幼健康服务,全力维护妇女儿童健康。

  二、工作目标

  自2018-2020年,通过开展母婴安全行动,建立健全各医疗机构实施的保障母婴安全的长效工作机制,建立一支综合素质高、思想道德优、技术水平强的团结协作、上下联动、母婴安全至上的妇幼健康服务团队,提升全区妇幼健康服务水平。到2020年,全区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15/10万以内,婴儿死亡率控制在6.5‰以内。

  三、组织领导

  区卫计局设立母婴安全领导小组,负责辖区母婴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考核评估,健全母婴安全工作协调机制、通报约谈机制、危重救治协调机制以及专家支持机制。下设母婴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以及原产科急救管理办公室的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工作协调。分别在区妇幼保健院设立母婴安全指导中心,在区人民医院设立产儿科质量控制中心,负责辖区母婴安全的监测、培训、技术指导、质量控制及信息统计分析等工作。

  四、行动范围

  开展助产技术服务和新生儿救治服务的医疗机构(以下简称助产机构),急救中心(急救站)、血液中心(血站),乡镇医疗机构,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中医医院、妇幼保健院、妇女儿童医院。

  五、行动内容

  (一)开展妊娠风险防范行动

  1.强化宣传教育,提升群众保障意识。各助产机构要以科学备孕、孕产期保健、安全分娩为重点,制定孕产妇健康教育工作计划,定期开展面对面的培训活动。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站、微信等大众媒体,参与制作科普节目,积极撰写科普文章,广泛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普及孕育健康知识,提升群众健康素养,使每个孕产妇成为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积极参与配合医疗保健活动,提升自我保健和风险防范意识。其他非助产医疗机构要结合日常孕产妇和儿童健康管理工作,通过设立宣传专栏、专题讲座、随访等开展经常性的健康教育活动,增强孕产妇及家庭成员母婴健康和安全意识。

  2.拓展生育服务,做好备孕咨询指导。各助产机构均应设立孕妇学校,充分发挥“生育服务咨询室、优生咨询”门诊、孕妇学校的作用并将妊娠风险教育作为孕妇学校首要课程。设立生育服务咨询室,汇集妇科、产科、生殖、遗传、心理、营养、中医等专业力量开展多学科协作诊疗,规范提供生育力评估和备孕指导等有针对性的综合服务。综合评估妇女基础健康状况、生育能力和年龄等因素,客观告知妊娠几率和风险,引导群众正确认识妊娠风险。帮助再生育夫妇终止长效避孕措施,有条件的区级医疗机构向生育困难的夫妇规范提供药物治疗、妇产科常规手术、中医药调理等不孕不育症综合治疗。

  3.做好五色管理,开展妊娠风险评估。各医疗机构要认真落实《妊娠风险评估与管理工作规范》要求,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对初次进行产前保健的孕产妇,开展孕产妇妊娠风险筛查和评估,对孕产妇进行分级分类管理,在《母子健康手册》及相应信息系统做出明显标注。尽早发现本辖区内常住孕产妇孕情并开展健康管理,对发现具有妊娠危险因素和可能有妊娠禁忌症或严重并发症的孕妇,及时转诊到上级医疗机构,并在2周内随诊转诊结果。并按工作要求对孕妇进行妊娠风险筛查、评估及风险管理;对于妊娠风险分级为“黄色(一般风险)”、“橙色(较高风险)”、“红色(高风险)”和“紫色(传染病)”的孕产妇,应当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接受孕产期保健服务和住院分娩;对患有疾病可能危及生命不宜继续妊娠的孕产妇,由副主任以上任职资格的医师进行评估和确诊,告知继续妊娠风险,提出科学严谨的医学建议。

  4.严格妊娠筛查,加强高危人群管理。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要严格实行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建立规范的专案管理记录,保证专人专案、全程管理、动态监管、集中救治,确保做到“发现一例、登记一例、报告一例、管理一例、救治一例”。对妊娠风险分级为“橙色”、“红色”和“紫色”的孕产妇密切监测,治疗妊娠合并症和并发症,根据病情需要及时转诊。做好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与管理相关信息的采集、登记和统计,按照要求及时向区妇幼保健院报送,区妇幼保健院根据上报情况加强追踪和管理。病情危重的立即报告区级母婴安全管理办公室。首诊医疗机构应按照首诊负责制加强流动高危孕产妇信息登记、报告和救治,区妇幼保健院加强追踪和管理,接受转诊的医疗机构要配合区妇幼保健院报告危重孕产妇救治情况,区妇幼保健院做好跨区域的高危孕产妇随访管理。

  5.整合服务内容,提供生育全程服务。各医疗机构应使用《母子健康手册》,整合婚前保健、孕前保健、孕期保健、住院分娩、产后避孕、儿童保健、儿童预防接种、计划生有服务等内容,提供系统、规范的优生优育全程服务,打造无缝衔接“一条龙” 服务链。确保孕产妇获得婚前保健、孕前保健、早孕建册、产前检查、产前筛查与诊断、住院分娩、产后访视、预防疾病母婴传播、新生儿疾病筛查、儿童健康管理、儿童营养改善、预防接种、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13项生育全程医疗保键服务,严格落实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等综合防控措施。指导产妇分娩后及时采取避孕措施,减少非意愿妊娠,合理控制生育间隔。

  (二)开展危急重症救治行动

  1.开展死亡评审,针对死因完善预案。区妇幼保健院负责组织开展辖区内孕产妇死亡和新生儿死亡评审工作,对孕产妇死亡和新生儿死亡病例进行系统分析, 及时发现死亡过程中各个环节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干预和改进措施,提高产科质量,降低孕产妇和新生儿死亡率。各助产机构要结合孕产妇死亡、新生儿死亡评审的实际情况,针对产后出血、新生儿窒息等造成孕产妇和新生儿死亡的相关死因逐一建立或完善抢救流程与规范,制订应急预案,明确相关科室和人员职责任务。确保急救设施设备和药品随时处于功能状态。建立完善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医患沟通和媒体沟通机制。

  2.建立急救协调机制,健全转诊网络。区母婴安全管理办公室按照《巴中市产科急救管理工作方案》要求,统筹协调辖区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的救治。区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负责辖区内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的接诊、转诊、救治工作,产科急救原则上遵照逐级呼救和转诊,各医疗机构在特殊危重情况下可实行跨级转诊,由区母婴安全管理办公室协调或直接转诊到上级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确保急救迅速、准确、有效。转诊必须在病情许可、确保孕产妇安全前提下,与上级接诊机构充分沟通病情后,由医护人员护送转诊,做好病员交接,并完善转诊记录。产科急救用血运送有困难时,可由母婴安全管理办公室协调安排救护车承担紧急送血任务。

  3.建立院内救治协调机制,强化救治能力。各助产机构应设立产科安全管理办公室,由院长负总则,分管院长具体负责,明确专人负责院内及对外协调等工作,建立院内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急救小组,健全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会诊、转诊等机制,确保急救绿色通道畅通。并按上级母婴安全指导中心、产儿科质控中心要求定期报送相关信息。产、儿科要对收治病例进行评估,对疑难重症要及时上报产科安全管理办公室,由产科安全管理办公室及时组织凝难病例讨论,制定救治方案并统筹院内力量进行救治。完善产科、儿科协作机制,鼓励产科、儿科与妊娠合并症相关学科一起共同确定分娩时机, 儿科医师按照院内会诊时限要求准时到达。

  4.查找薄弱环节,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各助产机构每半年组织产科、新生儿科、儿科、麻醉科、重症医学等业务科室和医务科、护理部、院感科等职能部门召开至少1次联席会议,梳理在危重孕产妇和危重新生儿救治方面存在的管理、技术问题,完善诊疗预案和管理制度,建立孕产妇用血、转运等保障机制。定期检查急救设施设备,确保急救设备和药品随时处于功能状态;建立完善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医患沟通机制;及时开展孕产妇危重症评审,二级以上助产机构至少1月内组织1次院内孕产妇危重症评审,分析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落实。严格按照急救原则、急救程序以及各自承担的职责健全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对有意推诿、拖延或出诊处置不力导致孕产妇出现严重后果或死亡的,追究首诊单位及急救单位和当事人责任。

  (三)开展新生儿安全行动

  1.完善新生儿危重症救治网络。强化院内产儿科医生产前、产时及产后密切合作。提高院前急救机构反应能力,实现院前急救、院内急诊、重症监护有效衔接。建立区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健全分工负责、上下联动、应对有序、运转高效的救治、会诊、转诊网络。

  2.规范开展新生儿死亡评审。区妇幼保健院负责组织对全区内所有在医疗机构发生的新生儿死亡病例以专题评审或现场评审等形式开展新生儿死亡评审活动。相关医疗机构应配合提供新生儿死亡和儿童死亡评审所需要的全部病历资料。

  3.加强新生儿保健和诊治。各医疗机构要结合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加强新生儿访视,指导家长做好新生儿喂养、护理和疾病预防,早期发现异常和疾病,及时处理和就诊,提高新生儿访视率。对早产儿进行专案管理,推动开展早产儿袋鼠式护理工作,改善早产儿生存质量。推广新生儿早期基本保健、新生儿复苏等适宜技术,提高新生儿保健工作水平。按照项目方案要求认真开展项目活动,推广应用新生儿早期基本保健适宜技术,提高服务的可及性和公平性。

  (四)开展质量安全提升行动

  1.强化责任落实,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各医疗机构要切实落实《妊娠风险评估与管理工作规范》和《医疗质量管理办法》,成立医疗质量管理专门部门,负责本机构的医疗质量管理工作。产科、儿科(新生儿科)应成立本科室医疗质量管理工作小组,组长由科室主要负责人担任,指定专人负责日常质量管理工作。每年开展不少于1次医疗质量安全案例警示教育。建立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与管理工作定期自查制度。

  2.严格规定执行,加强医疗安全管理。严格遵守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强化产科探视管理,新生儿在院期间佩戴身份识别腕带,完善新生儿出入管理制度和交接流程,做到身份有识别、交接有登记。规范处理医疗废物,依法依规妥善处理胎盘和死胎(死婴)。加强新生儿病房、临床检验实验室、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实验室等重点部位医院感染管理,严格执行消毒隔离、手卫生和医院感染监测等规定。建立风险监测、预警及多部门(科室)协同干预机制,严格执行医院感染暴发报告制度,有效防范医院感染。

  3.健全考评体系,促进质量持续改进。各助产机构应针对手术室、产房、新生儿病房等重点科室,围绕关键环节和薄弱环节制定质量评价标准,建立相应的质量安全考核指标。科室质量管理小组应当每月开展自我评估与分析,制订并落实质量持续改进措施。

  4.数据收集完整,定期报送安全信息。按照属地化管理和保密原则,定期及时向区妇幼保健院报送住院分娩、孕产妇死亡、新生儿死亡、出生缺陷等个案数据以及服务资源数据,发生孕产妇死亡后要第一时间报区妇幼保健院,建立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信息采集、记录和报告相关制度。

  5.强化质量控制,提升母婴安全保障。区母婴安全指导中心负责辖区内医疗机构孕产妇和儿童保健管理、妊娠风险筛查评估、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危重救治的区域内会诊转诊、死亡评审、死亡个案报告等工作的质量控制及人员培训和技术指导,制发相关技术规范,健全监测和信息分析制度。区产儿科质量控制中心负责辖区内助产机构围产期医疗质量控制及人员培训和技术指导,制发相关技术规范,健全监测和信息分析制度;推动实施临床路径管理,扩大临床路径管理病种覆盖范围和入组比例,实行病种规范化治疗。区孕产妇死亡评审机构应在孕产妇死亡发生后2周、1月内组织完成死亡调查和评审,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开展新生儿死亡评审,医疗机构必须配合孕产妇死亡和新生儿死亡调查及评审工作,提供孕产妇和新生儿死亡的全病历复印件。区母婴安全指导中心和产儿科质量控制中心采取飞行质控、突击检查、孕产妇死亡调查等方式,对各医疗机构的母婴安全工作进行检查和调查,母婴安全指导中心和产儿科质量控制中心要加强母婴安全工作的协同、数据共享和信息沟通。

  6.运用综合监管,规范诊疗服务行为。聚焦妇幼健康新政和监督热点、难点,围绕二孩 “优生”、服务“优质”、秩序“优良”的总体要求,采用 “双随机” 机制,加强各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督促建立完善工作制度,规范诊疗行为,依法依规开展工作,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保障医疗安全。

  (五)开展能力建设行动

  1.提升能力水平,加强临床专科建设。各助产机构要以临床重点专科建设为抓手,提升产科、儿科专科诊疗水平。区级医疗机构要加强妊娠合并症的处置和危重孕产妇多学科联合救治,重点提升疑难重症诊疗能力。区妇幼保健院要着力加强产科亚专科和新生儿科建设,逐步建立产科重点专病医疗组。加强产科、新生儿科专科医生、护士培训,积极推广中医适宜技术和方法,开展中成药合理使用培训,促进孕产妇和婴幼儿安全应用中药。加强危急重症中西医临床协作,提升诊疗救治能力。

  2.开展示范建设,促进保健专科发展。积极开展孕产期保健专科示范单位建设,并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及要求开展其它妇幼保健专科示范单位建设,丰富服务内涵,拓展服务内容,加强人才建设,促进预防保健与临床医疗融合发展,不断提升孕前保健,孕产期保健、产后保健、儿童眼保健、儿童听力、儿童口腔保健等保健专科服务能力和水平。发挥中医治未病优势,推广应用中医防病保健方法,扩大中医药在孕育调养、产后保健等方面的作用。加强多学科合作,按照相关规范要求,做好转诊与会诊工作,不断提高患者对医疗服务的满意度。

  3.提升急救能力,加强危重救治中心建设。我区对照《四川省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建设指南》(川卫发〔2016〕109号)和《四川省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建设与管理指南》开展救治中心的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健全救治网络,确保救治有序。区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要按照相关要求负责承担辖区医疗机构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的会诊、接诊和救治任务,不得推诿拒绝,确保救治畅通、及时、高效、安全。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应加强产科、儿科相关重点专科建设,建立好远程会诊系统开展工作。

  4.保障产科用血,加强输血科建设管理。各助产机构要按照《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85号)和《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临床用血管理工作的通知》(川卫办发〔2017〕95号)要求,加强输血科的设置和建设,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和区妇幼保健院应设立临床用血管理委员会,并设置输血科(血库),制定应急用血工作预案,要逐步提高自体输血占比,提高输血治疗效果和安全性。缩短产科用血申请时间,设有输血科的医疗机构应努力将产科申请急诊输血到开始输血的时间控制在30分钟以内。

  5.完善相关学科,强化母婴安全技术支持。建立区内由妇产科、ICU、新生儿科、儿科、内科、外科、感染科、麻醉科、输血科、超声影像科、药剂科等相关学科专家组成的母婴安全专家组,接受母婴安全管理办公室的统一管理,参与辖区或跨区域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的会诊、救治及转诊指导和必要的现场急救指挥等;参加危重症孕产妇评审、孕产妇死亡评审和新生儿死亡评审;参与制定、修订全市母婴安全预案和技术方案;对母婴安全进行技术指导和质量控制,提高产科业务技能和抢救水平。

  6.提高应急水平,强化专业技能培训。为提升产儿科服务能力和专业技能培训,各助产机构要结合辖区孕产妇和新生儿死亡评审情况、危急重症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情况,确定技能培训主题。每季度开展1次专项技能培训和快速反应团队急救演练,提升快速反应和处置能力,紧急剖宫产自决定手术至胎儿娩出时间应当努力控制在30分钟以内并逐步缩短。保障产科医师、助产士、新生儿科医师每年至少参加1次针对性继续医学教育。

  7.推进科研攻关,加快临床应用转化。区级医疗机构要以临床应用为导向,在产科出血、前置胎盘、胎盘植入等妊娠合并症和并发症处理及出生缺陷防治、早产风险提示、早产儿救治等方面开展科研攻关。将产科出血防治、新生儿复苏等适宜技术作为产、儿科人员必须掌握的基本技能和基本技术,进行反复培训和强化,至少每季度开展一次相关内容培训和技能考核。

  (六)开展便民优质服务行动

  1.规范就诊流程,优化诊疗资源配置。各助产机构要按照开放床位和配置标准,逐步配齐医护人员和医疗设施设备,做到服务资源与服务量相匹配。在门诊合理安排B超等设备,增加胎心监护等可穿戴设备,逐步缩短检查等候时间。优化产科诊室布局和服务流程, 集中产科门诊、超声检查、胎心监护、采血、尿检、缴费等环节,努力提供 “一站式” 服务。完善自助服务设备,提供便民服务设施,在儿科和儿童保健门诊设立母乳喂养室。

  2.推进智慧医疗,开展全面预约诊疗。开展 “互联网+健康医疗” 服务,利用互联网技术,为患者提供预约挂号、预约诊疗、就诊提醒等便捷服务,提升预约挂号和预约诊疗服务比例,推行分时段预约诊疗和集中预约检查检验。二级医院产科预约诊疗率≥70%, 产前检查复诊预约率≥90%。在保障危重孕产妇救治的前提下,推广预约住院分娩,对预约(包括急诊分娩)孕产妇优先安排住院床位。

  3.减少就医环节,提供便民利民服务。通过诊间结算、移动支付等方式,减少患者排队次数,缩短挂号、缴费、取药排队等候时间。提供自助打印、网络查询、手机信息等多种形式的检查检验结果查询服务。规范落实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产前筛查、新生儿疾病筛查等惠民利民政策和措施。

  4.改善服务环境,倡导温馨舒适分娩。营造温馨、舒适的产房环境,提供以产妇为中心的人性化分娩服务。积极开展专业陪伴分娩等非药物镇痛服务,有条件的助产机构可开展家属陪伴分娩,鼓励具有条件的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开展药物镇痛分娩服务。不断改善服务环境,做到标识清晰、布局合理、设施安全。加强后勤服务管理,以产妇及其陪护家属的需求为导向,重点提升膳食质量、卫生间洁净状况。

  六、行动步骤

  (一)2018年工作安排

  1.2018年第四季度,恩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印发《母婴安全行动计划(2018—2020年)实施方案》,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和机制,部署相关工作。各医疗机构结合单位实际,制定单位年度工作计划,并进行动员部署,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落实各项工作措施。

  2.2018年全年,各医疗机构落实母婴安全行动计划。区卫计局组织督导检查,推动落实母婴安全行动计划。

  (二)2019年工作安排

  1.2019年1月,总结2018年度行动计划落实情况。

  2.2019年2月, 区卫计局通报2018年度情况,部署2019年工作。

  3.2019年3-12月,医疗机构落实母婴安全行动计划。区卫计局组织督导检查,推动落实母婴安全行动计划。开展先进典型和母婴安全示范单位的表扬,并推荐上报省级卫生健康委。

  (三)2020年工作安排

  1.2020年1月,总结2019年度行动计划落实情况。

  2.2020年2月,区卫计局通报2019年度情况,部署2020年工作。

  3.2020年3—12月,医疗机构落实母婴安全行动计划。区卫计局组织督导检查,推动落实母婴安全行动计划。开展先进典型和母婴安全示范单位的表扬,并推荐上报省级卫生健康委。

  4.2020年10—12月,对母婴安全行动计划3年实施情况进行全区性总结,推进母婴安全工作常态化制度化。

  七、行动要求

  (一)发挥示范作用。区妇幼保健院和区人民医院要发挥区域“龙头”作用,通过示范引领,带动辖区医疗机构落实好母婴安全行动计划。区卫计局将深入挖掘树立先进典型,并向省、市主管部门推荐遴选全国示范单位。

  (二)强化宣传引导。各医疗机构要以多形式面向群众积极宣传母婴安全知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不断提高群众对母婴安全知识的知晓率,不断提高群众对医务工作者的认可度,从而达到主动参与配合。同时,面向基层宣传典型人员和事例,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不断增强医护人员职业荣誉感。

  (三)加强工作督导。各医疗机构要把保障母婴安全放在卫生健康工作的突出位置,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母婴安全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区卫计局将定期对全区母婴安全工作情况进行督导,对工作成效不力的单位将启动约谈追责机制,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附件:1.巴中市恩阳区母婴安全领导小组

  2.巴中市恩阳区母婴安全管理办公室

  3.巴中市恩阳区母婴安全专家组

  附件1

  巴中市恩阳区母婴安全领导小组

  组 长:

  任 鲜 区卫计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

  李 茜 区卫计局副局长

  曾 军 区卫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付雪梅 区卫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李爱平 区卫计局党委委员、机关党委书记

  李家果 区卫计局党委委员、区人民医院院长

  成 员:

  杨振华 区中医医院院长

  李林峰 区卫生计生执法监督大队大队长

  蔡友伦 区妇幼保健院院长

  刘安东 区卫计局妇幼科科长

  丁良喜 区卫计局应急办主任

  张 武 区卫计局基卫科科长

  刘映国 区卫计局医政科科长

  姚述龙 区卫计局政法科科长

  附件2

  巴中市恩阳区母婴安全管理办公室

  主 任:

  李 茜 区卫计局副局长

  副主任:

  刘安东 区卫计局妇幼科科长

  李家果 区人民医院院长

  杨振华 区中医医院院长

  李林峰 区卫生计生执法监督大队大队长

  蔡友伦 区妇幼保健院院长

  成 员:

  丁良喜 区卫计局应急办主任

  张 武 区卫计局基卫科科长

  刘映国 区卫计局医政科科长

  姚述龙 区卫计局政法科科长

  赵 育 区人民医院副院长

  王永万 区中医医院副院长

  张在田 区妇幼保健院副院长

  马 昭 区妇幼保健院支部书记

  联络人员:

  罗 毅 区人民医院医务科科长

  罗春才 区妇幼保健院医务科科长

  工作人员:

  杨和琼 区妇幼保健院保健科副科长

  赵荣昌 区妇幼保健院产科主任

  冯菊英 区妇幼保健院儿科主任

  附件3

  巴中市恩阳区母婴安全专家组

  妇产科

  杨 雪恩阳区人民医院副主任医师

  何秀蓉恩阳区人民医院副主任医师

  李碧容恩阳区人民医院副主任医师

  何翠华恩阳区人民医院副主任医师

  罗春才 恩阳区妇幼保健院副主任医师

  赵荣昌 恩阳区妇幼保健院副主任医师

  杨永琼恩阳区人民医院主治医师

  马萍华恩阳区人民医院主治医师

  儿科

  蔡友伦 恩阳区妇幼保健院副主任医师

  张朝建恩阳区人民医院副主任医师

  冯菊英 恩阳区妇幼保健院主治医师

  王丽华恩阳区人民医院主治医师

  新生儿科

  蔡友伦 恩阳区妇幼保健院副主任医师

  张朝建恩阳区人民医院副主任医师

  冯菊英 恩阳区妇幼保健院主治医师

  王丽华恩阳区人民医院主治医师

  ICU(急诊)专家组

  何 毅恩阳区人民医院副主任医师

  陈孟青恩阳区人民医院主治医师

  内科

  罗 毅恩阳区人民医院副主任医师

  郭 庆恩阳区人民医院副主任医师

  王 云恩阳区人民医院主治医师

  杨 磊恩阳区人民医院主治医师

  陈孟青恩阳区人民医院主治医师

  陈光福恩阳区人民医院主治医师

  吴 广恩阳区人民医院主治医师

  张学清 恩阳区妇幼保健院主治医师

  外科

  杨振华恩阳区中医医院副主任医师

  赵 育恩阳区人民医院副主任医师

  张秀伟恩阳区人民医院副主任医师

  陈 旭恩阳区人民医院副主任医师

  张秀伟恩阳区人民医院副主任医师

  蒲仕龙恩阳区人民医院副主任医师

  马 鉴恩阳区人民医院主治医师

  麻醉科

  王 鹏恩阳区人民医院主治医师

  冯晓芬恩阳区人民医院主治医师

  检验科

  冯向阳恩阳区人民医院主管技师

  超声影像科

  王安国恩阳区人民医院副主任医师

  李琼珍 恩阳区妇幼保健院主治医师

  药剂科

  陈西华恩阳区人民医院副主任药师

  何林春恩阳区人民医院副主任护师

  保健、信息科

  杨和琼 恩阳区妇幼保健院医 师 防保科副科长

  黄 宏 恩阳区妇幼保健院护 师 信息管理员

  李灵芝恩阳区人民医院副主任护师 防保科长

  张云霞恩阳区人民医院工程师 信息科长

  李婷羽恩阳区中医医院护 师 防保科长

  何奇龙恩阳区中医医院信息科长

  巴中市恩阳区儿童健康行动计划

  (2018—2020年)

  为进一步落实好《巴中市“十三五”卫生计生事业发展规划》和《巴中市儿童医疗卫生服务改革与发展实施方案》,不断提升全区儿童健康水平,依照《巴中市儿童健康行动计划(2018—2020年)》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基本原则

  按照新时代妇幼健康工作要求,健康儿童行动计划要坚持儿童优先,全面发展。实行儿童优先发展战略,促进儿童体格、生理、心理、社会适应能力全面发展; 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降低儿童疾病负担,促进儿童健康成长; 坚持问题导向,共建共享。动员全社会力量,采取针对性措施,保障儿童健康,促进家庭幸福、社会和谐; 坚持统筹协调,均衡发展,以基层为重点,加大对农村贫困地区儿童健康事业发展的支持力度,补齐短板,夯实基础,缩小城乡、地区之间差距,努力提升儿童健康服务能力,更好地维护儿童健康。

  二、主要目标

  到2020年,儿童健康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儿童医疗保健服务能力不断提升,儿童健康水平得到提高。实现以下具体目标:

  ——全区婴儿死亡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控制在6.5‰和7.5‰以内。

  ——0-6个月婴儿纯母乳喂养率达到80%以上;5岁以下儿童贫血患病率、生长迟缓率和低体重率分别控制在12%以下、7%以下和5%以下。

  ——新生儿访视率、7岁以下儿童健康管理率分别达到85%以上;设有产科的医疗卫生机构新生儿出生时卡介苗接种率和24小时内乙肝疫苗首针接种率达90%以上,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以乡镇为单位达到90%以上。

  ——新生儿疾病筛查病种:新生儿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症、先天性肾上腺皮质增生症、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苯丙酮尿症筛查率均达到90%以上; 新生儿听力筛查率达到90%以上; 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目标人群覆盖率达到99%; 地中海贫血筛查率逐步提高,围产儿出生缺陷总发生率及神经管缺陷发生率均逐步下降。

  ——儿童艾滋病、梅毒、乙肝、结核病等重大传染病进一步得到控制。为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婴儿提供及时、全程、规范的预防母婴传播服务,艾滋病母婴传播率下降至4%以下,梅毒感染孕产妇梅毒治疗率、所生儿童预防性治疗率均达到90%以上; 乙肝感染孕产妇所生新生儿乙肝免疫球蛋白注射率达到95%以上。

  ——儿童肺炎、哮喘、龋齿、腹泻、贫血等常见病得到有效控制;肥胖、视力不良、儿童心理行为问题得到有效干预。

  三、重点行动

  (一)出生缺陷综合防治行动

  1.加强出生缺陷防治体系建设。建立覆盖辖区内居民,涵盖婚前、孕前、孕期、新生儿各阶段的出生缺陷防治体系和出生缺陷防治工作机制,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高防治能力,推动出生缺陷防治工作规范。大力推进产前筛查网络建设,全区力争建立1家产前筛查机构。健全区、乡级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和听力筛查诊治服务网络,完善筛查、诊断、治疗和康复服务体系。

  2.落实出生缺陷预防措施。各医疗机构要加强科普宣传,倡导优生优育,提高群众对出生缺陷风险的防范意识。把好孕前、孕期和新生儿三道关口,持续推进免费婚检和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工作。依法打击非法开展产前诊断行为。加强新生儿疾病筛查,规范做好阳性儿的上报和管理等工作。加强对先天性心脏病、唐氏综合征、耳聋、地中海贫血等严重多发出生缺陷疾病的防治,减少先天残疾。

  3.开展出生缺陷人群监测。探索建立覆盖城乡全人群,涵盖孕期、新生儿期、婴儿期、儿童期各生命周期,包括先天性结构畸形、功能异常、代谢性疾病的出生缺陷动态监测网络,掌握出生缺陷发生时间、地区和人群分布特征。

  (二)儿童营养改善行动

  1.指导家长科学育儿方法。各医疗机构要结合《母子健康手册》,创新健康教育模式,利用APP等形式指导家长学习日常护理,从辅食添加饮食习惯、食欲状况和疾病预防等方面进行指导和自我监护,掌握识别营养不良,生长发育迟缓和一般疾病的防治常识。

  2.加强婴幼儿科学喂养。实施婴幼儿喂养策略,各助产机构要探索建立生命早期1000天营养咨询平台,加强医疗保健人员对儿童看护人的婴幼儿科学喂养知识和技能培训。强化爱婴医院管理,营造爱婴爱母的良好社会氛围,促进和支持母乳喂养。确保到2020年,在区级设置产科、儿科的医疗机构再争创一家爱婴医院;在设置产科、儿科的中心卫生院争创一家爱婴卫生院,逐渐实现《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儿童健康目标。

  3.开展儿童肥胖监测和干预。开展儿童生长发育监测和评价,强化儿童个性化营养指导,并引导科学均衡饮食,加强体育锻炼,预防和减少儿童肥胖发生。各医疗机构要积极参与实施儿童营养综合干预项目,推广应用儿童肥胖预防和干预适宜技术。

  4.改善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按照《四川省贯彻落实〈国家贫困地区儿童发展规划(2014—202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15〕51号)要求,将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作为提高国民素质的重要任务纳入健康扶贫工程整体推进。各医疗机构要将营养包发放工作做到本辖区目标儿童全覆盖,进一步强化儿童营养健康教育和辅食添加工作,不断提高营养包服用依从性,切实改善儿童营养状况,做好儿童营养监测评估工作。到2020年,营养包发放率达到80%以上,营养包有效服用率达到60%以上;继续对每月新增儿童的看护人开展健康教育培训,覆盖率达到85%。

  (三)儿童早期发展行动

  1.加强儿童早期发展内涵建设。区级医疗机构要积极探索建立符合儿童早期发展服务特点的产科、儿科(含新生儿科)、妇女保健科和儿童保健科等多学科协作机制,开展儿童早期发展专科建设。通过孕期营养、孕期心理、高危儿管理、儿童生长发育、儿童营养、儿童心理等方面的综合干预,充分开发儿童潜能,促进儿童体格、心理、认知、情感和社会适应能力的全面发展。开展儿童早期发展适宜技术培训,提高人员服务能力和技术水平。

  2.大力推进儿童早期发展示范基地创建。加强儿童早期发展示范基地建设,创新服务模式,大力开展示范基地创建活动。将示范基地创建活动作为规范和推动儿童早期发展工作的重要抓手,发挥专业优势,结合健康服务业建设等协同推进。规范机构管理,充分发挥基地引领带动作用,推进和规范儿童早期发展服务。

  3.促进儿童早期发展均等化。结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推动儿童早期发展均等化,促进儿童早期发展服务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依托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辖区儿童提供基本医疗和健康管理服务,提高7岁以下儿童健康管理率。

  (四)儿童健康促进行动

  1.加强宣传教育,培养健康理念。强化儿童养护人为儿童健康安全第一责任人理念,提高儿童养护人健康安全素养。以家庭、社区、托幼机构为重点,加大健康安全知识宣传力度,普及健康安全生活方式,预防养成偏食、缺乏运动、网络成瘾等不良生活习惯。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结合儿童计划免疫工作,加强对儿童养护人健康素养的宣传教育; 区妇幼保健院要结合我区实际,采用通俗易懂的儿童健康安全知识宣传方式,开展健康安全宣传活动,减少儿童意外伤亡。

  2.推广母子健康手册,强化健康管理。各医疗机构要结合《母子健康手册》使用,规范开展0—6岁儿童健康管理工作,做好高危儿筛查、转介和儿童心理行为发育预警征筛查,重点加强高危儿专案管理及诊治和干预,为儿童提供全程医疗保健服务。探索母子健康手册APP的使用,逐步建立完善的儿童健康服务信息平台,推进儿童健康服务动态管理。

  3.加强托幼机构卫生保健,预防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各乡镇卫生院、区妇幼保健院要按照《四川省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实施细则》要求,加强托幼机构卫生评价和卫生保健指导,进一步规范集体儿童健康体检和健康管理,促进儿童平衡膳食和适量运动。做好托幼机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传染病、常见病与多发病防控及食品安全、饮用水卫生、环境卫生等工作。规范托幼机构儿童体检,提高体检质量,加强检出疾病患儿的转诊和随访管理。

  4.开展视力健康管理,加强儿童近视防控。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少年近视防控主要批示以及教育部、卫健委等八部委《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加强儿童近视防控。发挥专家指导作用,主动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积极宣传推广预防儿童近视的视力健康科普知识,科学指导儿童近视防治和视力健康管理工作。加强儿童保健医生、基层眼科医师、眼保健医生培训,提高视力筛查、常见眼病诊治和急诊处置能力。针对性制定跟踪干预措施,并及时采取适宜的干预和治疗措施。2019年起,0—6岁儿童每年眼保健和视力检查覆盖率达90%以上。

  (五)儿童重点疾病防治行动

  1.加强儿童传染病防治。实施国家免疫规划,开展儿童预防接种。重点加强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大力推进孕产妇孕早期检测和规范治疗,全面落实综合干预措施。

  2.加强儿童常见病防治。广泛开展预防儿童常见病科普知识教育,以肺炎、腹泻、贫血、哮喘、龋齿、视力不良、心理行为问题等为重点,推广儿童疾病综合管理适宜技术,预防和减少儿童疾病发生。

  3.开展儿童残疾防治。以视力、听力、肢体、智力残疾及孤独症为重点,加强0~6岁儿童残疾筛查。加强部门协作,按照《市残联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加强0~6岁儿童残疾筛查工作的通知》(巴市残〔2016〕9号)要求,整合残联和卫生计生部门资源,加快推动服务信息共享,推动0~6岁儿童残疾筛查、诊断、治疗、康复相衔接,使残疾儿童及时获得相关服务,实现残疾儿童早发现、早诊断、早干预的工作目标。

  (六)儿童医疗卫生服务改善行动

  1.完善儿童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强儿童医院、区级医疗机构儿科的建设。加快推进妇幼保健院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并支持妇幼保健院扩展强化产科、儿科等服务功能,设立妇幼专科质量管理中心或专业组,规范质量管理,提高服务质量。进一步优化儿童医疗资源区域布局,促进区域间儿科医疗服务同质化,有效应对高峰期医疗需求。

  2.推动儿童医疗卫生改革。推进分级诊疗制度,逐步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的就医格局;加强儿童医疗保健人才队伍建设,加强高等院校儿科医学人才培养,扩大儿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规模,开展儿科医师转岗培训。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则;提高儿科医务人员薪酬待遇,儿科医务人员收入至少达到本单位医务人员平均薪酬水平的1.2-1.5倍,按照相关政策,在职称晋升等方面予以倾斜,促进儿科医务人员职业发展。

  3.改善儿童医疗保健服务。推进“互联网+妇幼健康”,将母子健康手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的孕产妇健康管理、儿童健康管理等内容,纳入“互联网+医疗健康”整体推进,促进儿童健康服务信息化,开展儿童健康远程医疗服务。开展预约诊疗服务,实现分时预约,引导患者就近、错峰、有序就医。提供服务咨询、远程会诊、诊间结算、移动支付等服务,改善患儿及家长就医体验。加强妇幼健康文化建设,为儿童提供温馨、舒适的就医环境。

  4.发挥中医药在儿童医疗保健服务中的作用。加强医疗机构中医儿科建设,区中医医院要开设儿科和儿科病房。区妇幼保健院能提供儿科中医药服务,儿童医院能够提供儿科中医药服务。积极推广应用儿科中医适宜技术,推进儿童健康领域中医药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实施。加强儿童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临床协作,提高儿科疑难病、急危重症诊疗水平。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管理。各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儿童健康工作,要将儿童健康工作落到实处,不断提高儿童健康水平,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实施。区卫计局将定期组织相关单位和人员对各机构开展督导评估。

  (二)广泛社会宣传。各医疗机构要广泛宣传儿童健康方针政策,加强正面宣传、科学引导,营造人人关心关注儿童健康、事事优先考虑儿童健康和爱婴爱母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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