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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阳区卫健系统打击整治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2024-01-17 10:04 来源: 恩阳区卫生健康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决策部署,扎实有效开展好打击整治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切实保护未成年人权益,制订以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和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将打击整治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与规范医疗机构服务秩序结合起来,依法查处全区各级各类学校校园周边无证行医、非法医疗美容、从事人流、性病诊疗活等违法行为,全面加强对医护人员教育监管,坚决防止医护人员对未成年患者权益侵害。

二、工作目标

坚持宣传教育、依法打击、整治规范“三箭齐发”,依法依规打击整治全区各级各类学校校园周边无证行医、非法医疗美容、从事人流、性病诊疗活动等非法行医行为,形成强大震慑作用。曝光校园周边非法行医典型案例,以案说法开展宣传教育,增强未成年人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针对打击整治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暴露的共性问题,推动健全长效机制,巩固深化整治结果。通过落实2年专项行动,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法治社会环境。

三、重点任务

(一)全面摸底排查收集问题线索。各单位要对辖区内校园周边诊所、村卫生室等各级医疗机构和医师资质以及诊疗活动情况进行全覆盖排查。在排查中,注重利用大数据资源,通过多维度对校园周边各级医疗机构、人员开展诊疗服务的风险隐患进行综合分析,汇总形成摸排清单,建立问题线索台账动态跟踪管理,结合实际分类处置,对涉及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线索,及时移送公安机关核查处置;对涉及未成年人领域突出乱象,及时移送相关行业领域主管部门部门开展集中整治;对涉及未成年人关爱救助的困难问题,及时移送有关部门组织办理。

(二)依法打击犯罪化解风险隐患。以摸底排查结果为导向,针对不同类型问题精准施策,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对存在的问题逐一整改销号。

1.校园周边各级医疗机构或个人无证行医。重点查处是否存在未经备案或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校园周边各级医疗机构擅自开展诊疗活动、非医师在校园周边各级医疗机构内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等情况。

2.诊疗活动超出登记或备案范围。重点查处校园周边各级医疗机构是否存在开展超出登记或备案范围的诊疗活动、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开展诊疗活动等情况。

3.违规开展相关医疗技术。重点查处校园周边各级医疗机构及相关人员是否存在应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医疗技术、未经备案或评估的技术于临床,严厉打击非法从事人流、性病诊疗活动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防止医护人员对未成年患者权益侵害,切实保障未成年患者健康权益。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区卫生健康局成立巴中市恩阳区卫健系统打击整治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办公室(以下简称区专项行动办公室),主要职责是加强卫健系统对打击整治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统筹谋划、组织实施、督办落实。区专项行动小组组长由区卫生健康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强同志担任,局党组成员任副组长,成员由局政法与综合监督股、医政医管股、疾病与预防控制股、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区卫计监督执法大队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区专项行动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由区卫生健康局家发股史桃具体负责。

(二)压实工作责任。区卫生健康局要将专项行动纳入重要督促检查内容,并将打击整治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与医疗卫生随机监督抽查等重点工作一体部署、一体推进。

(三)加大查处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到位,决不能有案不查,包庇纵容。对涉及药监等其他部门职责的,移交相关部门处理。对重大典型违法违规案件提级挂牌督办,坚决依法严处。对发生重大违法违规案件的机构及相关人员,依法公示行政处罚结果,并上传至信用中国(四川)平台。对涉嫌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机构及个人,要及时固定证据,移送司法机构依法打击。

(四)强化跟踪问效。各单位每周一将线索摸排情况统计表(附件)报区卫计执法大队徐浩城处,邮箱295189701@qq.con,联系电话:0827-8593011。区卫计执法大队于每周二将统计表报局政法股,每季度末月18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主要反映本季度战果成效、典型案例、困难问题、下季度重点工作及有关建议等内容)进行梳理汇总,报局家发股史桃处,电话:0827-3368306,邮箱:1580936985@qq.com。

附件:恩阳区卫健系统打击整治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线索

摸排情况统计表


恩阳区卫健系统打击整治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线索摸排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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