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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恩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关于进一步规范优抚对象核查和减员情况报送工作》的通知

2024-01-16 16:17 来源: 恩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全面加强优抚对象动态管理,做好优抚对象核查和减员情况报送工作,不仅是及时落实国家优抚政策、切实维护优抚对象合法权益的重要保障;也是提高优抚资金使用效益、不断提升优抚工作管理水平的需要;更是促进和保障优抚工作公开、透明的重要手段。为进一步规范全区优抚对象核查和减员情况报送工作,现就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核查对象

核查对象包括全区所有在册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待遇的各类优抚对象,主要有伤残人员(残疾军人、因公伤残人员、伤残人民警察、伤残民兵民工)、三属(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在乡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参试退役人员、60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烈士老年子女(含建国前错杀后被平反人员子女)。

二、核查及报送程序

(一)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每年3月下旬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更新本辖区优抚对象花名册,确保对象基础数据精准。

(二)完善优抚对象核查和减员情况月报告制度。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每月15日前对本辖区享受待遇的优抚对象进行排查核实,对减员对象和其他变更情况造册汇总,将《恩阳区优抚对象核查统计表》、死亡证明材料及停发表经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送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当月本辖区无减员的,实行零报告。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加强优抚对象动态管理的重要性,落实专人负责,扎实有序推进。

(二)及时规范报送。优抚对象的动态管理是一项长期性的日常工作,要形成动态管理长效机制,全面掌握优抚对象实际状况,对减员优抚对象报送工作做到及时、准确,上报数据必须全面、真实,严禁出现错报、漏报、迟报、瞒报等情况。

(三)严肃工作纪律。此项工作纳入基层双拥工作扣分目标予以年度考核,对优抚对象减员清理核查上报不及时,导致优抚资金流失的,由相关镇(街道)负责追回。对弄虚作假、故意延报死亡时间或清理上报不及时,造成对象多领、冒领优抚资金较多,追收困难的,将上报纪检监察部门严肃问责相关责任人。

特此通知。

 

附件:恩阳区优抚对象核查统计表附件.docx

 

 

巴中市恩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3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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