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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强安2023”监管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2023-03-28 10:49 来源: 巴中市恩阳区应急管理局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推动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按照省、市、区安全生产“强安2023”监管执法专项行动的安排部署,自2023年3月至12月,在全区开展安全生产“强安2023”监管执法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要保持“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切实警醒起来、紧张起来、严格起来,迅速行动。以遏制事故、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线,处理好监管执法与指导服务的关系,处理好严格履责与保持战斗力的关系,围绕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安全风险辨识及分级管控、生产现场隐患排查治理、危险作业管理等,从严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实行“一案双查”或“一案多查”(既查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又查人员责任不落实),严格落实停产整顿、上限处罚、联合惩戒、行刑衔接等有效措施,确保企业将安全责任落实到最小工作单元,持续提升安全管理能力,努力实现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最大限度减少一般事故,为全国两会、成都大运会等重要时点和重要活动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检查对象

    要将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贸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高、安全基础薄弱、安全管理较差、近三年来发生过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纳入本次专项行动的重点检查企业名录库,进行全覆盖执法检查;其他企业纳入一般检查企业名录库,进行“双随机”抽查。

三、检查内容

    要精准分析研判行业领域安全风险,抓住主要矛盾,突出重点问题,采取“共性必查+重点检查”的方式,顺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针对现场检查存在问题,对照法律法规、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内部规章制度,按照“三管三必须”原则,依法全链条倒查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一线员工等各层级相关人员履行法定安全生产职责情况,查纠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根源性、深层次问题。

    (一)共性必查内容

    1.抓住“关键少数”。以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履职为主要内容,对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及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安全生产投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应急救援预案等进行合法性检查。切实纠正主要负责人不懂、不会、不想依法履职及安全生产第一责任悬空等突出问题,督促主要负责人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聚焦风险管控。主要对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建立情况,定期组织开展全过程、全方位、各系统、各环节的危害因素辨识和风险评估情况,以及高风险工艺、设备、场所、岗位、物品等分级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合法性检查,用执法手段推动双重预防体系落地落实,解决企业风险辨识不清不明,管控措施不严不到位问题。

    3.紧盯事故隐患。主要对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安全设施设备运行、巡检、维修、保养,以及自动化控制、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应急器材和设施、安全警示等进行合法性检查,坚决打击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等“三违”行为。

    4.关注重点环节。主要对企业危险作业制度制定及执行情况,是否落实设备大修、装置试生产和开停车、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环境作业、危险品装卸以及涉及重大危险源、油气管道、临近高压输电线路等环节安全管理制度措施情况,作业人员是否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等进行合法性检

查。

    (二)重点检查内容

    1.危险化学品方面。重点查处涉及“两重点一重大”企业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不及时整改、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未依法经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高风险岗位操作人员学历资质不达标(包括2020年5月后新任职的学历资质不达标、2020年5月前任职的不能在2023年底前完成达标)、特种作业人员学历不符合要求和未持证上岗等违法违规行为。强化对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盲板抽堵、高处作业、吊装、临时用电、动土、断路等特殊作业审批不严不细、安全防护和检测不到位、安全管理措施不完善和针对性不强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

    2.非煤矿山方面。重点查处爆破、吊装、动火、临时用电、高处作业以及临近高压输电线路、临近输油(气)集输管线作业、建筑物和构筑物拆除等环节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强化对非煤矿山企业使用国家强制淘汰和禁止使用的落后技术设备及工艺,以及项目建设过程中非法转包、违法分项发包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

    3.烟花爆竹方面。重点查处“四超两改”、非法生产经营、分包转包、“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等违法违规行为。

    4.工贸方面。聚焦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进一步巩固“百日清零行动”成果,对粉尘涉爆和有限空间作业重点企业开展执法检查。强化对工贸行业涉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检维修作业、用火用电、有限空间、外包作业等高风险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

四、时间安排

    通过“自主排查治理、集中执法检查、回头看回头查”相结合,分阶段突出重点进行。

    (一)第一阶段:自主排查治理(即日起至2023年3月底)

行管股要迅速将《企业全员安全生产履职合法性检查表》发至相关企业,督促各企业全面对照开展自查自改。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一线员工等各层级相关人员对照《企业全员安全生产履职合法性检查表》,对履行法定安全生产职责和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凡是企业在自查阶段已发现并按照“五落实”要求列入整改计划实施整改的问题隐患,执法检查时可不再列入检查问题清单。各企业要在3月31日前将自查问题清单和整改计划书面报行管股备案。期间,行管股要分行业建立企业台账,执法大队负责建立重点检查和一般检查企业名录库。

    (二)第二阶段:集中执法检查(2023年4月至11月)

以“四不两直”、暗查暗访、突击检查等模式对照重点检查事项清单开展执法检查,要统筹执法力量,合理安排执法检查时间,将专项行动与日常执法计划有机结合,对重点检查名录库企业要进行全覆盖监管执法,对一般检查名录库企业进行“双随机”抽查。每月专项执法数量不少于5家,每月办理行政处罚案件不少于1件。期间,要积极参与市应急局组织开展的示范性执法、交叉式执法。

    (三)第三阶段:回头看回头查(2023年12月)

要紧盯在前期检查中发现自查自改流于形式、安全基础薄弱、责任体系不完善、安全意识较差、安全管理混乱企业的关键部位和重点环节,认真开展回头看回头查活动。同时要全面认真总结专项行动经验,分析专项行动中存在的薄弱环节,不断改进执法工作,提高执法水平,提升执法效能,筛选典型执法案例,形成工作总结后与前期执法检查资料组成专档备查。

五、检查方式

    (一)坚持“执法+服务”并行并重。大力推广“五个一”检查方法,即开展一次企业主要负责人及分管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履职能力测试、开展一次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履职面对面谈话、开展一次部分一线员工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书面评价、开展一次安全生产普法宣传教育、召开一次片区相关行业领域所有企业反馈会。多方式、多渠道、多层面了解企业在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帮助企业分析问题背后的深层次原因,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内部举报奖励和有奖举报公告牌制度,指导企业做好问题整改,举一反三,全力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和从业人员履行安全生产职责能力。检查过程中,严格实行“执法告知、现场检查、交流反馈”“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岗位操作员工全过程在场”和“执法+专家”的“三位一体”执法模式,认真开展“说理式”执法,注重适用法律答疑解惑,提供有效的安全咨询和整改指导。

    (二)实行“企业+关键人员”并查并处。聚焦安全设施设备、关键工艺环节、要害岗位、检维修作业、特殊作业管理等精准执法,严格实行“一案双查”或“一案多查”,既要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又要倒查关键责任人员(特别是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情况。要深入分析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针对同一问题中企业和相关人员都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严格依法实行“一案双罚”或“一案多罚”。

    (三)实现“互联网+执法”并建并用。坚持科技赋能执法、科技提升执法,全面使用“互联网+执法”系统开展执法检查,检查事项清单、执法流程、执法文书、数据统计分析、典型案例报送等工作实现全流程上线入网。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要将此次专项行动作为今年执法工作的主线来开展,落实好人员、车辆、装备、经费各项保障。要组织精干执法人员认真开展执法行动。专项行动期间中要积极配合市应急局开展示范性执法、交叉式执法,学习好的经验做法,补齐短板弱项,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同时应急管理系统作为本次专项执法行动的主力军,要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必要时与其他有关部门联合开展专项执法,展现应急执法队伍务实工作作风和良好形象。

    (二)强化执法实效。要铁面检查、铁腕执法,以铁的作风开展执法检查。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要紧盯不放,督促企业彻底整改,严格执法闭环管理。对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依法采取相应的现场处理措施。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该处罚的要依法处罚,该停产停业整顿的要停产停业整顿,经停产停业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要依法提请予以关闭取缔,对应当进行联合惩戒的要纳入“黑名单”或实施联合惩戒,对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强化执法震慑。要强化执法检查结果运用,研判相关行业领域存在短板和薄弱环节,适时组织相关行业领域企业召开问题通报会议。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合作,加大专项行动的宣传报道力度,集中曝光一批非法违法行为、重大事故隐患、典型案例,放大执法效果,形成“查处一家、警示一批、教育一片”的执法威慑。专项行动期间,至少在当地主流媒体曝光典型案例1次。

    (四)强化工作纪律。要严格落实执法责任,杜绝“人情执法”“关系执法”和执法“宽松软”等问题。执法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各项廉政纪律规定,严格履行执法程序,依法依规做好执法工作,树立应急管理队伍良好形象。坚持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尊重和保护生产经营单位的合法权益,不得影响被检查单位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五)强化信息报送。专项行动期间,市应急局将适时对我区工作推进情况进行指挥调度。执法大队于3月29日前将专职联络员名单、专项行动方案、重点检查企业名录库汇总后报送市应急管理局;从4月开始,执法大队每月通过“互联网+执法”系统统计执法数据,12月20日前将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报送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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