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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恩阳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

2024-04-18 09:54 来源: 巴中市恩阳区应急管理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以高水平安全护航高质量发展,参照《四川省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巴中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巴中市恩阳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深入实施区委“开放引领、产业强区、营城聚人、乡村振兴”发展战略,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强化底线思维和风险意识,落细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围绕破解我区当前安全生产领域瓶颈性、根源性、本质性问题,聚焦重点行业领域易致群死群伤的重大安全风险,实施治本攻坚“十大行动”,着力在法规标准、制度机制上补短板,在责任落实、安全文化上夯基础,在安全科技、安全工程上促提升,织密织牢安全防范责任网络,着力消除安全监管死角盲区,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整治发现的突出风险隐患,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进一步推动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主要目标

力争到2026年底,全区安全生产法治化、规范化水平明显提高,各级党委政府、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统筹发展和安全的理念进一步强化,坚守安全红线的意识更加强烈,安全生产体制机制更加完善,重大安全风险得到有效防范化解,安全科技水平取得长足进步,社会共建共治格局基本形成,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重点行业领域建立健全“一件事”由牵头部门组织推动、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全链条排查整治重大事故隐患的责任体系。2024年底前基本消除2023年及以前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存量,2025年底前有效控制重大事故隐患增量,2026年底前形成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常态化机制。针对重大事故风险隐患的一批“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措施落地见效,本质安全水平大幅提升。实现“杜绝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有效遏制事故多发频发势头。

三、任务分工

巴中市恩阳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以下简称三年行动)由区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区安委会)统一组织,区安委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安办)牵头负责指导督促实施,各镇(街道)和区级相关部门在职责范围内负责具体工作。对19个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及其他事故风险高、涉及环节链条多的重点行业领域(不限于上述行业部门,原则上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制定了子方案的,对应区级部门要制定相应的子方案),要按照“一条主线、分工负责”的原则,由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区级相关部门分别制定我区子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抓好落实。

区安委会负有安全监管职责成员单位制定的子方案中要进一步细化治本攻坚的具体措施要求,从技术设备、人员素质等方面强化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和准入管理,加大安全生产落后工艺、材料、设备等淘汰退出力度,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督办制度,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聚焦重点环节、重点事项精准实施安全监管执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关闭取缔不符合安全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其中,相关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还要从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等方面加强本行业领域治本攻坚工作,建立健全联合督导检查、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等工作的常态化机制,结合行业领域特点针对性强化安全培训和警示教育。

区安委会其他成员单位要在职责范围内为三年行动提供支持保障,共同推进安全发展。国家、省、市、区已部署开展的,按照原有安排继续推进。

区级相关部门制定子方案时,要根据《巴中市恩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部分新兴行业领域行业安全监管责任的通知》《巴中市恩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巴中市恩阳区区级部门和单位安全生产职责清单(试行)〉的通知》(恩府办发〔2023〕10号)《巴中市恩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再明确有关行业领域安全监管责任的通知》要求,将新兴行业领域安全监管一并纳入。

四、主要任务

(一)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专题学习宣传贯彻行动。

1.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年度专题学习重点任务,作为各级党政正职和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学习培训的重要内容,作为企业主要负责人学习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采取召开党委(党组)会议、安全工作专题会议等多种形式认认真真、原原本本、全面系统学习,进一步树牢安全发展理念。

2.各级党委(党组)、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纳入年度宣传工作重点任务,作为安全宣传“五进”“安全生产月”“119消防宣传月”等活动的重要内容。部署开展经常性、系统性宣传贯彻活动,邀请资深专家、学者进行专题宣讲,在主要媒体开设专题报道,形成集中宣传声势,不断增强安全生产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开展安全生产法规规章贯彻执行行动。

3.做好新修订《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四川省消防条例》《四川省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省级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的宣贯;加强新修订高危行业领域地方性标准、规程宣传和执行,做好安全生产法制保障工作。

4.严格执行新修订的城市高层建筑、大型综合体、隧道桥梁、管线管廊、道路交通、轨道交通、燃气工程、电力设施、特种设备等安全技术标准,进一步提升城市安全管理水平。结合恩阳区实际制定完善安全生产地方性标准,通过定性定量的方法规范地方安全管理。鼓励依法成立的社会团体和企业制定完善更加严格规范的安全生产标准,借鉴实施国际先进标准,做到规范化生产管理。

(三)开展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行动。

5.通过采取会同区委党校集中开展培训等多种方式,开展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专题安全教育培训,推动相关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教育培训全覆盖,并同步请有关安全监管人员跟班参加培训,其中:2024年,重点开展城镇使用燃气的餐饮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医院消防安全责任人集中培训,开展“九小场所”、多业态混合经营场所以及人员密集场所负责人消防安全集中培训;2025年,重点开展仓储、粉尘涉爆、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文物保护和宗教活动场所等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集中培训;2026年,重点开展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存在硫化氢或一氧化碳等中毒风险的有限空间作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以及大型商业综合体、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养老服务机构消防安全责任人集中培训。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及镇(街道)要结合实际,组织对未覆盖到的有关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开展安全教育培训。

(四)开展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和纠治“四重四轻”作风问题强化责任落实行动。

6.按照《巴中市恩阳区安全生产清单制工作推进及考评工作方案》(恩区安委〔2024〕6号),持续深化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更新完善各级党委、政府及责任部门(单位)安全生产责任清单、任务清单、督查清单;推动生产经营单位持续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安全生产岗位责任清单》《日常安全工作清单》,实行照单操作、闭环管理,使安全管理工作有跟踪、有约束、有落实、有结果。全面推广应用四川省清单制管理信息化系统,推动全区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系统与各地自建系统深度对接和全面运行,充分发挥“四川安全码”作用,推动落实“一处一码、码里呈现、码中明责、码上履责”。加强清单编制情况、清单制信息化系统录入情况及照单履责情况的考核,推动实现安全生产工作“照单履责、按单办事”。

7.强化风险隐患日常管控,落实安全生产“季度交账”机制,强化专业化能力建设,推动专业委员会和专家委员会规范运行,开展专家查安全活动,强化隐患排查整治,狠抓源头治理事前预防,着力解决“重应急轻管理”的问题。常态化开展暗访督查,建立完善区安委会(区安办)综合督导、行业主管部门专项检查、镇(街道)针对性核查、企业制度化自查机制。强化隐患本身归零、制度漏洞归零“双归零”闭环管理机制,建立健全责任倒查机制,严格落实“谁检查、谁签名、谁负责”要求,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着力解决“重声势轻效果”的问题。

(五)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行动。

8.结合全区实际建立完善各类发展规划的安全风险评估会商机制,严格执行工业园区等重点区域安全生产禁止和限制类产业目录,在规划编制、项目准入等初始环节把好安全关,严格项目审查、建设、验收、投产投用的闭环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降低安全门槛。督促项目单位按规定开展安全评价,认真落实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坚决防止项目建设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真正实现安全发展、科学发展。

9.健全完善生产经营单位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纠常态化工作机制,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学习研究本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或重点检查事项,定期组织分析研判部署,每季度带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高危行业领域每月至少1次),建立重大事故隐患台账清单,明确责任人、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实行整改闭环管理。

10.加大对重点问题隐患政府治理资金支持力度,积极推进实施物防、技防等安全生产工程治理措施。完善行业领域专家、企业退休技安人员以及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参与排查整治工作的长效机制,加大支撑保障力度,提高排查整治专业性。推动企业按规定比例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加强提取费用的监督管理和检查落实,保障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质效。

11.健全事故隐患数据库,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的动态分析和全过程记录管理。2024年底前建立健全分区域、分行业重大事故隐患统计分析机制,进一步加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监督管理。实时将重大事故隐患信息通知到相关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动态更新整改落实情况,推动逐条整改销号。

12.完善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督办制度,建立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审核把关销号机制。采用“四不两直”“三带三查”方式在重要节假日、重点敏感时段深入基层一线常态化开展督导检查,对工作推进不力或进展缓慢的,综合运用“两书一函”、挂牌督办、提级调查等手段强化监督管理。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隐患责任倒查机制,对于未开展排查、明明有问题却查不出或查出后拒不整改等导致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存在的部门或生产经营单位,参照事故调查处理,查清问题并依法依规严肃责任追究,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六)开展安全科技支撑和工程治理行动。

13.充分运用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手段,大力推进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城镇燃气、粉尘涉爆等高危企业温度、压力、液位、位移、浓度等安全运行状态监测预警,大型商业综合体自动消防设施运行状态监测预警,人员密集场所大客流监测预警,以及电力、燃气、供水、排水管网和桥梁等城市生命线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应用和升级改造;2025年底前实现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重点粉尘涉爆等企业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全覆盖;2026年底前安全生产风险智能化管控能力显著增强。积极推进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带动提升城市安全风险监测预警能力。

14.在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贸、民爆、隧道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关键环节、重点部位大力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严格执行机械化、自动化改造的技术标准和准入要求,建立健全机械化、自动化长效机制,有效提升智能化水平。推动重点化工企业实施安全技术改造提升,开展高危企业全流程自动化改造,加快先进工艺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推进“九小场所”等小型生产经营场所、经营性自建房、老旧住宅小区安装早期火灾报警和灭火装置,推进道路运输车辆安装应用主动安全装置。

15.加大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贸、建设施工、交通运输、燃气等重点行业领域工艺和设施设备淘汰更新力度。依法加快推进“小散乱”企业有序关闭、老旧直流内燃机车报废、老旧船舶更新改造、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企业老旧装置改造提升、“大吨小标”货车违规生产销售治理,2025年底前推动变型拖拉机全部淘汰退出。

16.深入开展老旧场所消防设施升级改造、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水库除险加固、电梯安全筑底、铁路平交道口改造、应急逃生出口和打通消防生命通道等工程治理行动,组织开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违法违规和人员密集场所消防管网专项治理。2025年底前基本实现城镇建成区消防供水全覆盖、存在安全隐患自建房整治全覆盖,持续推动安全基础设施提质增效。

(七)开展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素质能力提升行动。

17.加强生产经营单位各类从业人员安全技能、组织疏散、初起火灾处置培训,严格按照培训的频次、内容、范围、时间等规定要求开展。推动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石油天然气开采等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深化提升,严格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有关要求作为培训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强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和管理,积极对接使用“互联网+特种作业人员综合管理服务”系统,落实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严格电气焊作业等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推动严格遵守消防安全、生产安全等操作规程。健全教育培训效果督导检查机制,切实强化教育培训动态管理。

18.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对外包外租等关联单位的安全生产统一协调、管理,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定期对外包外租等关联单位进行安全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发现安全问题的,应当及时督促相关单位整改。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将接受其作业指令的劳务派遣、灵活用工等人员纳入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严格安全培训和管理,切实提升有关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和能力。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从业人员的安全准入和退出,提升从业人员整体能力水平。

19.聚焦从业人员疏散逃生避险意识能力提升,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制定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定期修订完善并按照预案内容,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疏散逃生演练(高危行业领域每半年至少一次),让全体从业人员熟知逃生通道、安全出口及应急处置要求。推动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全面依法建设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满足安全风险防范和事故抢险救援需要。

(八)开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体系建设行动。

20.持续推动企业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完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加强对企业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双重预防体系工作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指导企业定期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更新完善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制度,提升企业自身安全管理水平。

21.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建设,积极推动、引导有关行业领域企业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选树各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标杆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在减少检查频次、复产验收优先、优化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信贷信用等级评定等方面的激励政策。2025年底前,打造一批安全生产标准化标杆企业,推广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先进经验。

22.建立健全“镇(街道)吹哨,部门报到”工作机制,细化“九小场所”等小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监管责任分工,加强“九小场所”等小微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安全防护设施设备配置和维护、特种作业和危险作业以及检维修作业管理等方面的安全整治,把安全责任和压力传导到基层末梢。

(九)开展安全生产精准执法和帮扶行动。

23.强化基层安全监管执法人员能力培训,在三年内通过采取会同区委党校集中开展培训等多种方式,对全区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开展培训。推动各地开展形式多样的执法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培训系统化、规范化水平。深化专家指导服务,提高执法人员能力素质。2024年底前,市、县(区)有关部门统筹建立安全生产专家库,充分利用外部专业力量提高执法检查质效。

24.加强案件行刑衔接、加大联合惩戒力度,严厉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全面优化执法方式、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切实提升执法质效;始终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着力解决“重检查轻执法”的问题。全面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四不放过”要求,坚持事故原因彻底查清、坚持责任追究全部到位、坚持整改措施全面落实、坚持警示教育扎实有效。强化考核考评、加大督办力度、严格督导评估强化落实“四不放过”倒逼机制着力解决“重调查轻治理”的问题。

25.依法采取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行业禁入、联合惩戒、“一案双罚”等手段,落实行刑衔接机制,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对“零处罚”“只检查不处罚”等工作不力、处罚条款落实不到位的进行约谈通报。对无需审批备案但具有较大安全风险的生产经营活动,加大现场执法检查力度。2024年底前,建立健全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执法统计、执法考评和典型案例报送制度。

26.持续加大“互联网+执法”非现场执法方式推广应用力度,实现“远程+现场”执法。加强部门间互联互通,对于大数据排查发现的屡查屡犯的企业负责人和重点企业严格精准执法。对于涉及多部门违法违规行为的,强化信息通报共享和部门协调联动,开展跨部门联合执法检查、联合信用监管。

27.组织专家对重点地区、高危行业领域企业分级开展安全执法指导帮扶,帮助摸清企业安全生产的真实状况,帮助企业发现并整改安全隐患,推动隐患闭环整改。大力选聘执法技术检查员参与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完善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辅助开展监督检查的工作制度。推动保险机构积极参与高危行业领域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28.大力推动安全生产监管服务向基层末梢延伸,加强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管、消防工作、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等人员力量统筹建设,共同做好安全检查、安全宣传、应急救援等工作。根据各地域特点和执法需求,补充更新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装备配备,在特殊领域配备无人机、机器人等高科技执法装备,推进应急管理综合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

29.持续完善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工作制度机制,将交办转办、受理核查、奖励发放、统计分析等各项要求落到实处。依法保障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举报奖励示范带头作用,提升社会公众、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参与举报工作积极性,营造社会共治的良好环境。在宣传发动、学习培训、制度建设、示范引领、闭环整治、协调联动等6个方面,强力推行生产经营单位内部安全风险隐患报告奖励工作,完善物质和精神双重奖励措施,对报告重大事故隐患等突出问题的予以重奖,激励从业人员积极向生产经营单位报告身边的事故隐患、提出整改的合理化建议,努力实现全员争做“吹哨人”。

(十)开展全民安全素质提升行动。

30.聚焦“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这个主题和目标,广泛深入开展全民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不断创新“安全生产月”“119消防宣传月”“安全宣传咨询日”“全国交通安全日”、安全宣传“五进”等活动方式方法,做到全民学安全、懂安全、讲安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法治宣传教育,营造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的浓厚氛围。

31.不断强化事故警示宣传,认真学习国、省、市典型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宣传片,举一反三,根据不同季节时段安全生产的不同特点和形势,深入分析研判。推动在区、镇(街道)二级互联网、电视等多种媒体设置安全生产专题栏目,定期讲解安全生产知识、介绍安全生产典型经验做法、曝光存在的突出问题、播放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宣传片,不断提升全民安全知识和防范能力。因地制宜加快建设安全科普宣传教育和安全体验基地,通过实践操作、互动和融入式体验的方式,让公众更加透彻理解学习安全知识,真正入脑入心入行。

32.深化公路水运建设“平安工程”、房屋市政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平安农机”“平安渔业”“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安全文化示范企业等示范创建工作,在全市评选一批安全生产工作先进的企业、单位和个人,强化示范引领作用。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道)、区级相关部门及各企业要高度重视此次三年行动,加强上下联动、部门协同,认真制定三年行动方案、细化责任分工、实化工作措施、明确进度安排,有序稳步推进。主要负责同志要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听取行动工作情况汇报,及时解决有关问题;分管负责同志要定期组织研究,开展调研督导检查,坚决督促工作责任和任务落实到位。各地各部门要建立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任务清单,明确三年行动责任分工和工作目标,按程序报区安办备案。区安办在三年行动期间成立工作专班,加大统筹协调和督促推动力度,各地各部门也要加强工作统筹,全力推动本地区三年行动走深走实。

(二)加大安全投入。各镇(街道)要加大安全生产人、财、物投入力度,认真落实《四川省应急救援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等相关制度规定,科学合理安排预算,确保重大事故风险隐患治理资金,切实做好三年行动各项任务措施的支撑保障。区级相关部门要聚焦制约安全生产的重点难点问题,加强统筹规划、强化责任传导、落实整治资金,扎实推动本行业领域三年行动重点工作、重大工程和重要举措落地实施,持续深化“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等治本之策,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三)健全标准制度。各镇(街道)、区级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强化法治思维,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和《四川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要聚焦安全监管重点行业领域,突出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不断推动完善各类安全标准、技术标准,健全常态化工作制度。

(四)强化正向激励。各镇(街道)、区级相关部门要切实强化正向激励手段,明确奖励情形、奖励标准和奖励程序等内容,按规定对三年行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相关领导干部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提拔晋升。要强化正面典型引导和示范引路,对表现突出、经验典型的地区和部门加大通报表扬力度,不断激发和调动三年行动工作开展落实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五)严格考核问效。区安委会将把三年行动实施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党政同责工作考评,区安办要加强检查和监督,对工作推进不力或缓慢的单位及时约谈、通报、曝光。各镇(街道)、区级各有关部门也要结合实际,严格实行考核巡查、督导督办、责任倒查等工作,严肃问责问效,以实际行动坚决确保三年行动取得圆满实效。

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认真研究制定本系统子方案,子方案需经分管领导审核签字,报区安委会审定备案后自行印发。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各镇(街道)会每季度报送一次工作进展情况,每半年报送一次阶段性工作总结。区安办将各镇(街道)、区级相关部门工作推进情况纳入日常考评重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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