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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恩阳区审计局行政执法公示

2019-11-27 15:20 来源: 区审计局 作者:恩阳区审计局

  一、机构性质
  巴中市恩阳区审计局属区政府组成部门,根据区委编办批复的《巴中市恩阳区审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对区级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对国家、省、市、区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对区重大建设项目、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进行稽察;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二)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三)向区委审计委员会提出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报告;向区政府和市审计局提出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出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向区委、区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区委和区政府有关部门、乡镇(街道)党(工)委和人民政府(办事处)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四)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包括国家、省、市、区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区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区委和区政府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区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使用区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含直属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区政府投资和以区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区级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区属国有企业、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资产、负债和损益;有关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财政资金以及其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五)按规定对区管领导干部及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
  (六)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及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区级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七)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区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八)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九)组织开展审计领域内的交流与合作,指导和组织开展信息技术在审计领域的应用。
  (十)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
  (十一)完成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职能转变。进一步完善审计管理体制,加强全区审计工作统筹,明晰审计机关职能定位,理顺内部职责关系,优化审计资源配置,充实加强一线审计力量,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优化审计工作机制,坚持科技强审,完善业务流程,改进工作方式,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充分调动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力量,增强监督合力。
  二、法制审核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情况
  根据区委编办批复的《巴中市恩阳区审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设立法规审理股。其职能职责是: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审理有关审计业务事项,监督检查审计业务质量;承担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承担对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的移送协调和审计决定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拟订和组织实施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组织开展审计重大举措、规划等重要问题研究;承担审计理论科研工作,对审计成果进行分析研究和综合利用;负责对内部审计机构进行业务指导,监督内部审计职责履行情况;负责与区人大协调联系有关审计业务工作;承担审计统计工作;组织开展普法宣传、依法行政工作。法规审理股现有3人,副股长杨一田(主持工作),工作人员:张军、赖燕。
  三、区审计局行政权力清单及执法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区审计局在法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行使下列行政权力:
  行政处罚8项:对被审计单位拒绝或拖延提供与审计事项有关资料,或者提供的资 料不真实、不完整的,或者拖延、拒绝、阻碍检查,拒不改正的处罚;对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务收支行为的处罚;对单位和个人截留、挪用、骗取国家建设资金,违反国家投资建设项目有关规定行为的处罚;对企业与个人骗取、挪用财政资金以及政府承贷或者担保的外国政 府贷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从无偿使用的财政资金以及政府承贷 或者担保的外国政府贷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中非法获益,及其他 违反规定使用、骗取财政资金以及其他政府承贷或者担保的外国政府贷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行为的处罚;对企业和个人隐瞒应当上缴的财政收入,截留代收的财政收入,及 其他不缴或者少缴财政收入行为的处罚;对单位和个人违反规定印制财政收入票据,转借、串用、代开财政收入票据,伪造、变造、买卖、擅自销毁财政收入票据,伪造、使 用伪造的财政收入票据监(印)制章的处罚;对单位和个人违反财务管理的规定,私存私放财政资金或者其他公款的处罚;对建设单位或者代建单位未按规定提请办理竣工决(结)算审计的处罚。
  行政强制1项:封存有关资料和违反国家规定取得的资产。
  其他行政权力1项:通知财政部门暂停拨付与财政违法行为直接有关的款项,已经拨付的,责令暂停使用。

  四、行政执法人员信息

姓 名

性 别

证件类别

发证时间

证件编号

彭杰

行政执法证

2014-05-08

Y05230001

顾波

行政执法证

2014-05-08

Y05230003

张妍

行政执法证

2014-05-08

Y05230006

吴本寿

行政执法证

2014-05-08

Y05230009

彭锐

行政执法证

2014-05-08

Y05230012

何敏

行政执法证

2014-12-30

Y05230013

李平

行政执法证

2014-12-30

Y05230014

冯婷

行政执法证

2014-12-30

Y05230015

邵凌

行政执法证

2014-05-08

Y05230005

王斌

行政执法证

2014-12-30

Y05230018

岳新敏

行政执法证

2014-12-30

Y05230020

冯弼

行政执法证

2014-12-30

Y05230016

赵勇

行政执法证

2018-07-16

Y05230021

徐亚梅

行政执法证

2018-07-16

Y05230022

李婷

行政执法证

2018-07-16

Y05230025

李霞

行政执法证

2018-07-16

Y05230024

杨一田

行政执法证

2018-07-16

Y05230026

杨巧林

行政执法证

2018-07-16

Y05230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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