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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20-09-24 15:34 来源: 巴中市恩阳区审计局

关于2019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书面)

 

——2020年9月24日 在巴中市恩阳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34次会议上

区审计局局长  彭 杰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人民政府的委托,向本次会议报告2019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审计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区委、区政府安排部署,区审计局依法审计了2019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在审计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的审计理念,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和交办的各项任务,强化对重点领域、重点项目和重点资金的监督,全面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主要组织开展了区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预算执行、重点专项的审计,着力揭示各方面存在的问题,发挥审计在维护民生、防范风险、推动发展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总体上看,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较好。

——聚力增效实施积极财政政策。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加强收入监测,挖掘财力财源,稳定财政收入质量,推行预算绩效管理,提升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率,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2019年度,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65276万元,比去年增长6.03%。

——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从严从紧控制行政成本,强化预算刚性约束,严格控制新增支出,强化财政支出管理,树立依法理财和厉行节约理念。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0.23亿元,比上年减少13.22%,为促进民生社会事业发展、实施加力提效积极财政政策提供有效保障。

——“三大攻坚战”推进有力。严格落实政府债务举借管控、偿还规定,将政府债务控制在限额以内;统筹整合涉农资金投入脱贫攻坚领域,进一步巩固脱贫成果;加大节能环保资金投入,深入实施环保综合治理;全面推行河长制,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切实提升治理能力。

——审计问题整改落实到位。2019年7月,区人大常委会审议了2017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审计整改报告。区人民政府认真落实区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督促各部门单位加大力度整改到位;各部门单位积极采纳审计建议,制定完善相关制度并逗硬执行。

一、财政预算管理审计情况

区级决算草案反映,2019年,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52073万元,支出450517万元,结转1556万元;区级政府性基金收入172517万元,支出172517万元;区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4000万元,支出4000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8961万元,支出14859万元,当年结余4102万元,年末滚存结余21465万元。审计结果表明,财政等部门认真落实积极财政政策,不断优化支出结构,民生等重点支出保障水平不断提升。审计发现以下主要问题:

(一)预算编制、执行及财政总决算草案方面

一是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不准确。全区各单位年初编制采购预算及调整预算合计497.81万元,当年实际发生采购支出6636.10万元。二是执行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政策不到位。三个部门存量资金2208.44万元,其中:区民政局341.02万元、区财政局1797.97万元、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69.45万元。三是部分单位未严格执行综合预算要求,收入未全部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区陵园管理所、区路政大队等64个预算单位账面反映非财政拨款收入3691.11万元,当年仅有7个单位编制了非财政拨款预算收入2160.50万元。四是预算安排未统筹考虑上年结转结余。区财政在2018年项目结转结余较大的情况下,继续向区司法局、区民政局、区林业站3个部门的3个项目新增安排预算796万元,导致上述项目在2019年底形成结转资金927万元。五是预算收入71653.15万元未及时征缴入库。其中,区住建局污水处理费35.45万元、城市建设规费1655.70万元;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土地出让价款69962万元。六是无预算拨付资金184340.90万元。其中,区级部门51271.86万元、乡镇9776.63万元、企业123292.41万元。七是汉巴南铁路项目新增债券资金3936.84万元超过1年仍未使用。

(二)财政运行风险方面

库款保障水平过低,有4个月月末库款保障水平低于0.4,区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结转结余共计1556万元、占用上级财政库款9666万元、其他负债类资金208147万元,合计219369万元,与国库存款13965万元相比,缺口205404万元。

(三)财政职能发挥方面

一是暂付款催收消化工作不力。消化暂付款10151.82万元未达到目标任务194490.72万元的30%。二是部分企业未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截至2018年12月31日,区财政注入资本金的金汇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和铭江水务有限公司净利润均为负数。三是未按规定对逾期扶贫小额信用贷款进行催收和清理。主要涉及18户65.84万元。四是未按规定实现基金保值增值,扶贫小额信贷基金结余资金未按规定转为定期存款、协定存款或通知存款。

同时,对省级内贸流通服务业示范县建设专项资金进行了延伸审计,发现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区商务局未全部按合同约定支付省级电子商务脱贫示范项目补助资金600万元。二是项目建设后部分子项目作用发挥不全面,财政资金未充分发挥效益。柳林镇玉金村电子商务服务点、花丛镇走马梁村电子商务服务点审计现场查看时无人值守;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审计时仅剩5家单位正在办公。

二、区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依照审计署关于推进审计监督全覆盖的具体要求,运用大数据审计方式对全区66个一级预算单位实行审计全覆盖及自查,并重点审计了区发改局、区住建局、区扶贫开发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交通运输局和区教科体局等6个部门2019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发现以下主要问题:

(一)执行预决算管理不够到位

一是部门预决算编报不准确、不真实。区发改局和区扶贫开发局会计账务数据与决算报表数据不相符;区发改局年初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仍采购固定资产4.56万元,未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开展动态跟踪监控;区扶贫开发局未如实公开年度财政预算。二是预算执行不到位。区扶贫开发局超预算列支捐赠及道路补助资金8万元,超预算列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9万元,结转的2018年项目支出截至审计日仍滞留122.31万元;个别单位部分项目支出进度不足60%,其中:区教科体局涉及金额1720.80万元(局机关1527.63万元、直属单位193.17万元)、区发改局涉及金额4055万元、区农业农村局涉及金额261.39万元。

(二)执行国家重大财经政策措施不够到位

一是公务接待制度执行不够严格。区扶贫开发局无公函、无接待清单列支公务接待费1.26万元;区发改局无公函列支公务接待费0.25万元。二是执行公务卡强制结算制度不够到位。区住建局、区扶贫开发局、区发改局公务卡使用率都较低。三是外出考察、车辆、人员编制管理不够规范。区住建局违规租用车辆19次,违规聘用人员13人,出差考察擅自更改出差线路。四是项目管理及资金使用不规范。区住建局利用划分标段规避项目比选;区发改局未按规定调整以工代赈项目建设内容,未实行以工代赈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监督检查不到位,项目审批情况未及时对社会公开。

(三)执行重大经济决策制度不够到位

一是“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不够严格,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有待加强。区扶贫开发局未经集体研究支付单项支出在5万元以上资金3笔,涉及金额20.75万元;区发改局部分项目变更事项未经集体决策。二是内控制度不够健全。区扶贫开发局、区住建局未按规定设置内审机构和配备内审人员;区发改局未建立行政审批、工作流程等内控制度,未开展内部审计相关工作;区扶贫开发局未按规定制定关键岗位责任制、预算内部管理制度等内控制度。

(四)执行财务管理、会计核算等基础工作制度不够到位

一是个别单位未按相关会计制度规定核算单位经费收支。区人防办挤占人防建设及应急避难场所建设资金28.64万元,虚报冒领及违规报销差旅费2.10万元;区发改局重复发放第一书记及驻村工作队队员伙食补助费6.30万元;区扶贫开发局虚列支出0.10万元。二是两个单位原始票据不合规、附件不齐报销办公费、差旅费等支出共计75.06万元。其中:区住建局74.86万元、区扶贫开发局0.20万元。三是往来款项未及时清理。其中:区教科体局“建档立卡大学中职生生活补助”资金结转两年以上未使用58.89万元;区扶贫开发局往来款项431.28万元未及时清理。

三、重点专项审计情况

(一)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情况

2019年,国家下达全区城镇安居工程发放住房租赁补贴任务300户;下达登科街道办事处登科社区改造建设项目估算投资3025.19万元。实际完成安居工程发放住房租赁补贴任务300户;登科社区改造项目正在进行废弃农贸市场拆除。

审计发现以下主要问题:一是在资金分配管理方面存在:应收未收公租房租金58.85万元,其中:409套教师公租房租金35.02万元;80套何家坝公租房租金23.83万元。二是在资金使用方面存在:李勇等10户以虚报家庭收入违规享受住房租赁补贴1.44万元;区房管局支付公租房工程款780万元未取得增值税发票。三是在安居工程保障效果方面存在:截至2019年底,教师公租房空置43套;群乐小学、雪山初级中学未按规定用途使用教师公租房;柳林公租房建设项目未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四是在安居工程计划落实方面:截至审计日,登科社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正开展废弃农贸市场拆除、周边破损道路修补等前期基础性工作,施工队伍还未进场,进度缓慢。

(二)扶贫资金审计情况

2020年4月至5月,区审计局对2019年度脱贫攻坚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扶贫项目建设管理和绩效情况进行了审计。

审计发现以下主要问题:一是在扶贫资金管理方面存在:未及时拨付扶贫资金998.24万元,其中:区财政935.39万元,乡镇62.85万元;上八庙镇窑垭村未及时收回到期的产业扶持周转金26万元。二是在扶贫项目推进方面存在:部分扶贫项目推进缓慢,包括3个省级新村集中供气工程、3个教育扶贫项目;12个农业产业扶贫项目已完工投入使用,但未及时组织验收;玉山镇金山卫生院健康扶贫项目未投入使用。三是在扶贫政策落实方面存在:项目实施主体选择不准确导致登科街道办事处凤凰嘴村资产收益扶贫项目未实施;登科街道办事处五台山村5组低保户苏三华危旧住房改造不彻底;区农村商业银行超基准利率发放小额扶贫贷款13万元;审核把关不严导致11个乡镇31名死亡人员所在家庭领取低保补助资金0.95万元。四是在扶贫项目绩效方面存在:文治街道办事处青堡村和司城街道办事处碧石村贫困村集体经济收入来源单一,集体经济发展后劲不足;上八庙镇来凤村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不规范,未与贫困户建立利益联结机制;玉山镇陈村实施专项扶贫公路项目,未按竞争性谈判公告内容确定施工队伍。

(三)支持中小企业渡过难关八条措施贯彻落实审计情况

2020年3月至6月,区审计局对区财政局、区金融工作局、区经信局、区商务局、区人社局等20个部门(单位)进行了审计调查,重点关注了相关部门(单位)支持企业贷款融资、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加大财政资金奖补、缓缴社会保障费、实施援企稳岗政策、减免企业税费、延期缴纳税款、减轻企业负担等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

审计发现以下主要问题:个别资金补贴金额较小,企业申报意愿不强,至今未提交申报资料。如:巴中市久益电力物资有限公司电费补贴金额为23.4元、巴中市恩阳区双鼎水泥制品厂电费补贴金额为111元。

(四)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专项审计情况

2020年2月至4月,区审计局对全区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开展了专项审计,重点审计了1389.41万元财政资金、328.16万元捐赠资金、6.17万件捐赠物资,延伸审计了两家红十字会、慈善组织和区财政局、区卫健局等4个政府机构和单位。

审计发现以下主要问题:一是区慈善总会、区红十字会未建立捐赠款物的接收、分配、使用等管理制度。二是区卫健局未及时对疫情防控专项资金收支进行账务核算。三是区慈善总会结存155.26万元捐赠资金尚未发生效益。

四、审计建议

(一) 推进重大政策落实,着力保障改善民生。一是做好政策衔接和整合协调,及时完善出台配套措施,形成政策合力。二是加大财政统筹、重大决策、重点支出、重点项目的保障力度。三是加大对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力度,确保重大政策措施贯彻执行落地见效。

(二)深化预算管理改革,提升财政管理水平。一是提高预算编制科学性,增强精细化管理能力,提高预算编制质量。二是加强非税收入的征收和管理,确保各项收入及时、准确、足额上缴国库。三是严格执行上级转移支付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三)强化预算执行刚性,规范财务收支行为。一是严格收入管理,做到应收尽收,及时缴库。二是严格执行政府采购、专项资金使用、资产的登记管理等各项规定,积极清理长期挂账款项。三是通过财政绩效评价改善财政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果。

(四)加强项目建设管理,促升政府投资规范。一是强化政府投资项目立项、项目审批等前期工作。二是严格执行招投标程序、项目合同签订、资金管理使用、施工监理、工程竣工验收的相关规定。三是加强项目监督管理,坚决查处项目建设中的违纪违规行为。

(五)盘活存量资金绩效,提高财政资金使用。一是对结余结转资金进一步核实,盘活长期闲置的存量资金。二是对往来挂账款项限期清理,对历史形成的难以回收的呆坏账按规定进行核销。三是对两年以上滞留闲置的资金重新纳入预算统筹安排使用,用于重点建设。

(六)加大问题整改力度,强化审计结果运用。一是严格落实审计整改工作主体责任,形成整改长效机制,更好发挥审计“治已病”“防未病”功能。二是加大审计结果和整改情况公开力度,被审计单位要将整改情况及时公开,推动审计监督与舆论监督、社会监督有机结合。三是健全审计结果运用机制,推动各级各部门提升管理水平,强化审计结果在干部管理和综合考核中的运用,规范权力运行。四是审计机关对审计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促检查,加强与区纪委监委、区委巡察办沟通协作,通过日常审计监督、“巡审联动”等形式开展好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回头看”。

审计指出问题后,有关镇和单位正在抓紧整改,区政府已责成相关部门加强动态跟踪、抓好重点督查。审计局将依法开展审计执行检查,年底前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整改情况。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在区委的正确领导和区人大监督推进下,区级预算管理和财政收支绩效水平进一步提高。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为争当建设川陕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示范区排头兵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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