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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恩阳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2022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反馈意见整改结果的公告

2024-01-19 15:37 来源: 区审计局

2023年2月20日至4月20日,区审计局对区发改局2022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对照《巴中市恩阳区审计局审计报告》(恩审社报〔2023〕8号)要求,区发改局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制定整改工作方案,细化分解整改责任,认真落实整改措施。现将整改结果公告如下:

一、关于部门预算执行方面存在的问题整改情况

(一)针对无预算采购固定资产的问题。我局已组织财务人员认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严格编制采购预算,按照预算规定的用途使用资金,确保今后不再发生类似问题。已完成整改。

(二)针对超范围、超标准报销差旅费的问题。我局已全额收回超标及超范围报销的差旅费,督促干部职工严格执行差旅费管理相关规定,加强出差审批规范报账行为,确保今后不再发生类似问题。已完成整改。

(三)针对落实“过紧日子”十条措施有差距的问题。我局及时组织财务人员针对相关问题进行了剖析,进一步明确了财经纪律,责令其严格执行预算管理规定,做到“三公”经费及其他支出控制在年度预算内,避免跨年度报账和处理账务,确保“过紧日子”十条措施落实到位。已完成整改。

二、关于履行项目管理以及以工代赈工作的综合协调和具体管理职责方面存在的问题整改情况

(一)针对重复申报项目入项目储备库的问题。我局已将该重复申报项目调出市储备项目库。组织相关部门,围绕“十四五”规划纲要、“1+2”主导产业等,高质量做好项目谋划储备工作。已完成整改。

(二)针对以工代赈项目向脱贫人口发放的劳务报酬和吸纳特殊受益对象务工人数偏低的问题。我局已组织各镇(街道)及相关部门开展以工代赈业务培训,传达政策文件要求,督促各业主单位落实好以工代赈政策,进一步规范项目建设。同时,督促涉及镇(村)突出精准对接、靶向找“人”,严格按照以工代赈项目务工组织方案吸纳当地群众务工,杜绝再发生类似情况。已完成整改。

(三)针对以工代赈项目未吸纳“当地群众”和邻近乡(镇)群众务工的问题。我局已向各镇(街道)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以工代赈项目建设的通知》文件,开展了以工代赈业务培训,组织相关人员学习以工代赈政策,严格务工组织和报酬发放。督促业主单位或项目理事会优先满足本村劳动力需求,再吸纳周边或邻近村、镇群众就近务工就业。已完成整改。

(四)针对以工代赈项目违规确定施工队伍的问题。我局及时向相关镇(村)转发了《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四川以工代赈工作问答(试行)〉的通知》,督促相关镇(村)严格落实以工代赈相关文件精神,督促相关业主单位首先确定建设方式,杜绝再发生类似情况。已完成整改。

(五)针对以工代赈项目专项资金支付缓慢的问题。我局已督促各镇(街道)加快项目建设,每月中旬准备好报账资料,及时申报资金。多次对接区财政局加快以工代赈项目专项资金拨付进度。正在整改。

(六)针对以工代赈项目批复文件中未明确“能用人工的尽量不用机械,能用当地群众的尽量不用专业队伍”的问题。我局已组织各镇(街道)学习《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以工代赈项目村民自建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精神,督促柳林镇、下八庙按时整改,杜绝再发生类似情况。已完成整改。

(七)针对以工代赈项目未购买不记名工地团体意外险的问题。我局已组织各镇(街道)学习《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以工代赈项目村民自建工作百问百答〉的通知》精神,督促相关业主单位购买不记名工地团体意外险,切实保障务工群众利益,杜绝再发生类似情况。已完成整改。

(八)针对以工代赈项目项目理事会未与务工人员签订合同的问题。我局已组织各镇(街道)学习《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规范以工代赈项目群众务工组织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督促相关镇(村)对采取村民自建方式实施的项目,严格落实由项目理事会与务工群众签订用工合同要求,杜绝再发生类似情况。已完成整改。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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